網(wǎng)購寵物貨不對板,還因病離世,
預付課程費,想退費卻遭商家拒絕,
日常生活中的消費糾紛該如何維權?
本期《以案說法》通過兩起
消費維權典型案例,為你厘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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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女士花1700元在網(wǎng)購平臺
購買了一只雄性寵物貓,
收到貓后,
關女士發(fā)現(xiàn)與自己在視頻中
選購的貓咪不符,且疑似母貓。
向商家提出質疑后,被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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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貓咪出現(xiàn)拉稀癥狀,
按商家建議進行護理仍無好轉,
最終醫(yī)治無效死亡,
經(jīng)寵物醫(yī)院確認該貓為母貓且感染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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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女士將商家訴至法院,
要求退還購貓款1700元、
三倍賠償5100元
并支付醫(yī)療費2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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湞江法院審理認為,
商家存在欺詐行為,
支持三倍賠償訴求,
因貓咪已死亡無法退貨
駁回退款請求,
酌定商家承擔700元醫(yī)療費,
判決后商家主動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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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2024年8月,
陳女士在某舞蹈機構辦理年卡,
后因課程難度大跟不上
且體驗感差要求退卡,
遭商家以“不因個人原因退費”為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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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xié)商未果后,
商家將陳女士移出課程群,
導致其無法預約上課。
陳女士訴至法院,
要求退還4個月的課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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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法院審理認為,
商家設置的退費格式條款
為無效“霸王條款”,
且單方移群導致合同
無法履行存在過錯,
同時陳女士因
主觀原因解約也有責任,
最終判決商家退還3個月課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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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遇到消費糾紛
還有哪些高效的維權途徑?
請收看本期的【以案說法】
《消費者權益受損,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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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在進行大額消費時盡量選擇口碑良好、經(jīng)營穩(wěn)定的商家,同時遇到貨不對板、霸王條款等情況時,應妥善保存合同、發(fā)票、轉賬憑證、聊天記錄等關鍵證據(jù),以便在發(fā)生糾紛時提供有效維權依據(jù)。
來源:韶關中院 韶關市融媒體中心
編輯:封俊
審核:陳東陽 劉誠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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