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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泉水人民法庭編寫報送的《王某與姜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解案——法院依托“道交一體化平臺”多方聯動化解道交糾紛》,正式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紛案例庫。這是甘井子區法院在推進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案情回顧:一場交通事故引發復雜糾紛
2023年11月17日,王某駕車行至某橋梁路段時,因前方發生事故無法通行,遂下車站在其車輛左側。隨后,任某駕車在王某車輛后方同車道等候,此時姜某駕駛車輛與任某車輛追尾,導致任某車輛又與王某車輛尾部相撞。站在車左側的王某在緊急情況下翻越橋梁中央隔離橋墩,不幸從橋墩間隙墜落橋下,次日被發現死亡。經鑒定,王某系墜橋后溺水身亡。交警部門認定,姜某負三車車損及人員受傷全部責任,王某、任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王某近親屬與姜某、姜某車輛保險公司及任某車輛保險公司就賠償問題產生爭議,訴至法院。
解紛路徑:多方聯動“道交一體化平臺”賦能
收到起訴材料后,甘井子區人民法院考慮到該糾紛涉及多方主體、法律關系復雜、家屬情緒激動等因素,決定委托道交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先行調解,并積極引入交警部門、調解員、法官等多方力量,依托“道交一體化平臺”開展全流程在線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針對姜某對事故責任認定的異議、保險公司對王某是否屬于“第三者”的爭議,以及賠償金額的分歧,法院與交警部門密切配合,通過播放事發監控視頻、釋法明理、類案引導等方式,逐步化解各方疑慮。同時,調解員利用“道交一體化平臺”的預賠試算功能,幫助當事人形成合理預期;針對王某母親居住在外地的情況,組織在線視頻調解,確保其參與權與表達權。
經過多輪線上線下、背靠背與面對面相結合的溝通協商,各方最終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并于線上簽署調解協議。不到兩個月,該糾紛實現實質性化解。調解結果為:由某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0余萬元。
典型意義:為多元解紛提供“甘井子樣本”
該案的成功化解,充分體現了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生動實踐。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依托“道交一體化平臺”,整合法院、交警、調解組織等多方力量,打破地域限制、打通信息壁壘,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該案例的入選,不僅是對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多元解紛工作的肯定,也為全國法院系統處理同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甘井子樣本”。
下一步,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化多元解紛機制改革,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端和疏導端用力,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務。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岳宇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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