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標價近 20 萬的紅寶石戒指,老客戶以 2.96 萬元折扣價收入囊中,本以為是暖心的 “福利回饋”,卻不想演變成一場長達近兩年的法律糾紛,最終還對簿公堂。這其中究竟有著怎樣的曲折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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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七旬的鄭女士夫婦,是上海靜安區一家珠寶店的忠實老客戶,多年來累計消費達幾十萬。2024 年 7 月 14 日傍晚,路過門店的他們,被熱情的店主和店員邀請進店。店內張貼著醒目的 “全場 1.5 折” 廣告,格外引人注目。
在店主的重點推薦下,一枚 3.08 克拉的馬達加斯加紅寶石戒指進入了夫婦倆的視線,其標價高達 197500 元。按照折扣計算后,夫婦倆僅需支付 29600 元。這看似巨大的優惠,讓夫婦倆心動不已,隨即轉賬成交。店員也迅速開具了收據,并交付了戒指與鑒定證書,一切看似順利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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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戒指到手僅僅兩小時,平靜就被打破。店主打來電話,稱戒指 “有質量問題”,希望夫婦倆次日到店。不巧的是,當晚鄭女士夫婦要看歐洲杯決賽,次日又計劃外出郊游,所以未能赴約。可沒想到,兩天后他們竟接到了警方的電話,原來是店家報警,聲稱店員誤將非打折商品低價出售,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戒指。
鄭女士認為,店家發朋友圈說紅寶石賣掉了,肯定是有人出更高價,才反悔找他們。鄭女士的丈夫更是氣憤,直言交易已經完成,只認標價、折扣和成交過程,店家的誤解與自己無關,還強調珠寶行向來有 “出門不認賬,撿漏是本事,虧了是眼力” 的規矩,哪有反悔的道理。
為了解店家的立場,記者進行了暗訪。店員解釋,這枚紅寶石是老板娘為美國回來的客戶專門訂購的寄售商品,并不在打折之列。當時銷售店員已辭職,老板又忙著珠寶展和擺攤,沒理清貨品價格,才導致 “價格調錯”,一下損失近 16 萬。店員無奈表示,老板娘在的話肯定不會出錯,第一時間與顧客溝通了,可顧客不來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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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無果后,沖突進一步升級。幾天后,鄭女士夫婦看完珠寶展返程時,被珠寶店老板一路跟蹤至地鐵 7 號線。老板先是態度和善地要求退還戒指,遭到拒絕后,竟擋在地鐵口阻攔夫婦倆乘車。上車后,老板還在車廂內與夫婦倆爭執,到站后甚至叫來兩名男子圍堵他們。恐懼之下,鄭女士夫婦再次選擇報警,警方訓誡店家,明確告知其應通過合法途徑維權。
2024 年 10 月,珠寶店以 “重大誤解” 為由將鄭女士夫婦訴至法院,并提交了寄售合同、聊天記錄等證據,請求撤銷合同并退還戒指,聲稱自己損失 16 萬余元。根據《民法典》第 147 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且重大誤解的撤銷權行使期限僅 90 天,所以店家趕在此時起訴。
鄭女士夫婦也帶著消費憑證、報警記錄、跟蹤照片等證據,求助律師張玉霞。律師指出,珠寶店在法庭上提供的關鍵證據 —— 寄售合同,存在后補的可能性,真實性存疑。同時,律師認為這些證據與本案關聯性不大,因為寄售合同中并未明確列明涉案的紅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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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已就戒指的數量、原價、優惠力度和實收價格達成明確合意并履行完畢。珠寶店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 “重大誤解” 的存在,且紅寶石并無統一指導價,其價值依賴雙方的合意與市場認可,交易完成后應遵循誠信原則。因此,一審判決鄭女士夫婦勝訴。珠寶店不服,提起上訴,但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特別指出,珠寶交易向來遵循 “錢貨兩清、眼力為憑” 的行業慣例,店家在銷售時理應謹慎行事,交易完成后更需堅守誠信,這是維系市場規范有序的核心紐帶。
這場持續近兩年的糾紛,最終以老客戶勝訴告終,但多年來顧客與店家之間的信任也徹底破裂。在此,律師提醒大家,對于珠寶等無指導價格的商品交易,買賣雙方都需格外謹慎。店家應規范定價與促銷管理,避免類似糾紛;消費者也要留存完整的交易憑證,遇到糾紛時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對于這起事件,你怎么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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