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今天算是又長見識了,一個來自法國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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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歐洲和外交部發言人聲明
中國——陳森先生被執行死刑
2026年4月4日
驚悉我們的同胞陳森(Chan Thao Phoumy)在廣州被執行死刑。他現年62歲,于2010年因販毒被判處死刑。盡管法國政府積極行動,包括出于人道主義理由請求對我們的同胞予以寬大處理,但中國政府仍決定在其被監禁二十多年后執行死刑。我們尤其遺憾陳森先生的辯護律師未能獲準參與最后一次庭審,這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侵犯。我們向陳森先生的親屬致以深切哀悼并同感悲痛。法國重申,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均反對死刑,并呼吁在全球范圍內廢除死刑。
與其說是長見識,還不如說再次認識法國政府的無恥和大言不慚。
陳森,何許人也?陳森(Chan Thao Phoumy),綽號“肥佬”、“張胖子”,1963年9月生于廣州市,法國籍毒販。就是說陳森是法國人。
陳森在2007年因走私、販賣毒品罪被廣州中院判處無期徒刑,服刑期間發現漏罪,最終于2010年8月因一起特大制毒、販毒、運毒案被數罪并罰判處死刑。2026年4月4日,陳森在廣州被執行死刑。
2026年4月5日,中國駐法國大使館就此事發表談話,表示打擊毒品犯罪是各國共同責任,中國是法治國家,對不同國籍被告人一視同仁,嚴格依法公正處理,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和待遇。
陳森沒有高人一等的地方。陳森(Chan Thao Phoumy),1963年生于廣州,后加入法國國籍。他長期盤踞境外,遙控國內馬仔形成跨國販毒網絡,大肆制販海洛因、冰毒等毒品,毒品及原料數量均以噸計。
警方在偵辦其他案件時,發現陳森在1999年至2003年間,伙同謝偉明等人共同出資制造冰毒,并各自販賣,所得利潤按比例分配。這一漏罪的發現,成為其后續被改判死刑的關鍵。
來大概看下陳森的涉毒規模,1999年至2002年間,從緬甸購得海洛因約2.1噸在廣州等地販賣;1999年至2003年,在廣東省博羅縣、中山市坦洲鎮等地通過化學合成的方法制出冰毒約8噸。
陳森的涉毒行為,依據中國法律判處死刑,沒有任何懸念,死刑的合法性、必要性和正當性毋庸置疑。陳森雖說是法國人,但其在中國境內犯罪同樣受中國司法管轄,法國政府沒有干涉中國司法的權利。
法國大使館稱“但中國政府仍決定在其被監禁二十多年后執行死刑”,這個情況對法官政府來說,是典型的給臉不要臉,就陳森犯罪,中法兩國通過外交渠道就案件進行了溝通,這一過程涉及法律協助、領事探視等程序,延長了案件處理時間。你要“維權”,我們就依法辦理,時間上很明顯拉長了,法官大使館還如此不識趣,狗咬呂洞賓啊。
陳森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出后,網友普遍表示支持,認為這是對毒品犯罪的嚴厲打擊,彰顯了中國法律的威嚴。法國大使館聲明下的網友評論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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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森死刑執行了,網友紛紛拍手稱快,喜大普奔。這就叫民心,民意。
陳森案彰顯了中國司法主權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中國政府堅持依法治國,對任何犯罪行為都一視同仁,不受外部干擾和壓力。在中國犯法,就按中國法律辦,護照不能當免死金牌,法律也沒有所謂“VIP通道”。
我勸法國不要對中國等發展中國家擺弄什么“教師爺”姿態。國際世界上,法國常以“人權衛士”自居,對中國的司法主權、新疆問題等指手畫腳,卻對沙特、以色列、美國等“盟友”的人權劣跡視而不見。
在美以侵略伊朗這一反人類罪行問題上,法國不僅未能發揮獨立外交作用,反而淪為美國霸權的附庸,這種是非不分、善惡不辨的立場,嚴重損害了其國際信譽和道德權威。
國際事務中,獨立外交才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跟風美國或許能換取短期利益,但長遠看,法國政府繼續做美國“小弟”,終將淪為國際舞臺上的笑柄,損害法國人民的利益。
最后說下死刑制度。
法國廢除死刑是法國歷史條件下的選擇,與中國無關,其不應構成對其他國家制度的評判標準。中國保留死刑是國情、民意與法治共同作用的結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要手段。
國家司法主權不容干涉,每個國家都有權獨立決定刑事政策,無需迎合他國標準。法國若真關心人權,應先解決國內種族歧視、移民危機等問題,而非針對中國的司法制度(包括死刑政策)指手畫腳——這種“道德教師爺”的表演,只會暴露其雙重標準與戰略短視。
法國的教師爺做派該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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