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
作為我國第二部
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立足我國國情創造性
提出“適度法典化”思路。
為進一步的立法和法律實施
留有足夠的空間,
有效地化解立法沖突、
補齊制度短板,
更加符合
我國生態環境法治建設需求。
那么,生態環境法典,何以稱之為“典”?它的編纂思路和編章邏輯又是什么?帶著這些問題,《法治日報》邀請到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文軒教授,為大家帶來專業解讀。
從理念設計到篇章結構,
從現實問題到長遠布局,
生態環境法典用立法智慧
破解生態法治難題,
回應我們每個人對藍天碧水、
美好家園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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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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