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節。春寒未消,細雨紛紛,人們掃墓、獻花、焚香,在草木與煙火之間,與逝去的親人輕聲對話。這一天,本應屬于記憶與哀思。
而我,卻想起另一個清明節。
1968年4月5日,同樣是清明節。在文革最激烈的歲月里,黑龍江哈爾濱舉行了一場數萬人的宣判大會。
兩名哈爾濱電表儀器廠的技術員——巫炳源、王永增,被當場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他們的“罪名”,源于一張油印小報《向北方》,以及在一段語錄后寫下的兩句:“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不允許任何人篡改和代替。”
只此一言,便被定為“惡毒攻擊”。兩人被打成“反革命集團”,且“都是主犯”,沒有從犯,也無需從犯。
那一天,清明節,成了刑場。
這并非傳聞。當年27歲的攝影記者李振盛,跟隨車隊從游街到刑場,拍下了完整的影像。照片未曾見報,被他悄悄珍藏多年。
他后來寫下那一日的所見:八人被反綁押上卡車游街,在郊外空地被迫跪地;槍聲自背后響起,人應聲倒下;有人拖拽尸體雙腳,擺成一排查驗是否“斃命”。
更難承受的是氣味。靠近時,是腦漿與血腥的刺鼻氣息;回到單位,看見食堂的血豆腐便止不住作嘔;深夜走過昏暗走廊,總怕那些面孔再次浮現。
他在暗室放大照片時,曾默默對死者說:“如果你們變成鬼魂,請不要來找我。我只是想幫助你們,讓人們知道,你們是被冤枉的。”
宣判現場有個細節,被反復提起。聽到“死刑立即執行”,巫炳源仰天長嘆,大喊一聲:“這個世道太黑暗了!” 隨即緊緊閉上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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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宣判、游街,到押赴刑場、直至槍決,他再未睜眼。那不是絕望的逃避,而是一種決絕的抵抗——既然睜眼盡是黑暗,便以閉眼,守住最后一點尊嚴。
今日又至清明節。我們習慣緬懷親人,可有些人,沒有墓碑,沒有后人,也漸漸被淡忘。他們曾是一串案件編號,一個定性標簽,在喧囂口號中匆匆逝去。
若不是有人按下快門,若不是有人寫下回憶,他們或許早已被徹底抹去。
清明節的意義,或許正在于此:
讓被湮沒的名字,重新被說出;
讓被簡化的生命,重新變回具體的人。
1968年的清明節,制造了死亡。此后每一個清明節,我們能做的,不過是盡力不讓他們被遺忘。
記住他們的名字,本身就是一種微弱卻必要的抵抗。
目擊槍斃巫炳源、王永增
作者/李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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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4月5日,清明節。這一天我拍攝了一組槍斃七男一女的照片。這個女人與其情夫合謀殺害了她的丈夫,包括這兩人在內的六人是普通“刑事犯”。另有兩個人是重要的“政治犯”——“反革命集團主犯”巫炳源、王永增。
巫炳源、王永增當時是哈爾濱電表儀器廠的技術員(相當于現在的工程師),他們都受過高等教育,1968年1月1日他們在街頭散發張貼一張傳單,這是一種用臘紙刻鋼版油印的16開小報,報名為《向北方》,這被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革命委員會解釋為
“一心向著北方的蘇修“。當年的黨報一律在報眼位置上印“毛主席語錄”,他們倆油印的小報也照此辦理,在這張《向北方》小報的報眼上印了“毛主席語錄”,是一段文革中人人都能熟背下來的“最高指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光,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但是,他們在這段語錄下邊又加上了兩句話:“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不允許任何人篡改和代替。”這被解釋為是“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
此事件被定為全省重大的“6811反革命案件”,發動群眾限期破案。很快便破獲。當時就有人私下議論,千錯萬錯就錯在這兩個人因有文化而太有思想了,太憂國憂民了,否則也想不出后邊那兩句話。
在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革命委員會召開的數萬人參加的宣判大會上,軍管會負責人對他們當場宣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兩個人的罪名是“反革命集團主犯”。其實,這張小報從刻鋼版到油印,再到街頭散發張貼,只有他們兩個人,不存在任何從犯,而這兩個人就被定為“反革命集團”,都是“主犯”,全判死刑。
在宣判大會上,當巫炳源聽到“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時,他仰天長嘆,大喊一聲:“這個世道太黑暗了!“隨之便緊緊地閉上了眼睛,在宣判大會后的游街示眾,直到押解到刑場槍斃時,他至死都沒有再睜開眼睛。
他作為一個知識分子,采用閉眼赴死的方式作最后的抗爭,以此表示不管是睜著眼還是閉著眼“這個世道”都是黑暗的。
這8個人的脖子上掛著大牌子押到卡車上,經過市區長時間的游街示眾以后,開赴哈爾濱西北郊外黃山火葬場相距不遠的一片空地上,他們一字排開,雙手被反捆,并被強迫跪下,然后由8名軍人持槍站在十余米的距離,從腦后被開槍把他們打死。
當行刑者退下之后,幾個負責執法檢驗的人立即上前,扯著遭槍擊而東倒西歪的尸體的雙腳向后拉,擺成整齊的一排,再一一檢查每個犯人是否一槍斃命……
我知道,當時的報紙對這類新聞事件只發表文字消息,絕對不會發表刑場照片的。報社領導也沒有派我去采訪拍照,事后要是知道我又私自拍“沒有用的照片”,一定會找我談話,嚴肅批評我“浪費公家膠卷”。
當時我是一名27歲的血氣方剛的青年人,出于新聞攝影職業的好奇心,凡有這類事件我都前去記錄下來,也許這會成為社會歷史碎片,以供后人研究。這一回是公安局軍管會的攝影通訊干事到報社攝影組,說他們將有一次處決8名犯人的事情,問我們想不想前去采訪?我所在的攝影組另外四位資深記者都說,這類照片不能見報,拍了也是沒有用的。
我心里很想去拍照,但嘴上不敢說,在送這位公安攝影通訊員出門時,悄悄對他說我想去,讓他到時候把車停在報社對面的交警崗亭旁邊接我一下。我又一次背著報社領導和攝影組同仁,自作主張地跟隨公安局軍管會的車隊先去參加游街示眾,最后到了刑場,從頭到尾完整拍攝了幾十張游街示眾及行刑槍決的連續性畫面,還忍著槍斃后腦漿崩裂的濃烈血腥氣味,近距離拍了剛剛失去鮮活生命的尸體特寫。
由于當時我使用的“萊卡M3″相機上只有35毫米的一支廣角鏡頭,必須靠得很近很近,因此能聞到剌鼻的血腥味和腦漿的氣味。
當天,我從刑場回到報社沒敢馬上沖洗膠卷,生怕同事們看到這些底片,他們當中有的人每次看到我拍那些屬于“給文化大革命抹黑”的“沒有用的照片”,就會背地里向主管攝影組的總編室副主任“打小報告”:“李振盛又去拍沒有用的照片,浪費公家的膠卷。”領導則會找我談話作批評。
這次我是在他們都下班回家了,晚間一個人鉆進暗房里去沖膠卷,趕緊把濕漉漉的膠片放進烘干箱里用電風扇吹干,收起來藏到我用的資料柜在抽匣最后邊特制的暗層里保存起來。
在后來的半年多時間里,我一直無法忘卻這些人的臉。那時,我雖然已經結婚三個月了,但是我和妻子還沒有分到房子,兩人仍分開來住在與家屬混居的簡易筒子樓的單身宿舍里。
這個宿舍里幾十家人共用的一個廁所在走廊的盡頭,半夜里,我需要起來小便時,總是在燈光昏暗的走廊上閉著眼睛往前走,試圖作到不要碰到走廊兩邊各家擺在門口的鞋子和雜物,還努力控制自己的思維不要想到那些被槍斃的人,更害怕想到那股讓人惡心的血腥氣味。其實,當提醒自已“不要想”的時候就是已經想到了。
原先,我很愿吃報社食堂的一種東北地方菜——“血豆腐”,自從這次刑場經歷之后,很長一段時間,每當看到食堂里的“血豆腐”,就感到想嘔吐,因為這種血豆腐是紅色,而且是膠狀的,一看就會產生聯想。
后來,每當我在暗室里昏暗的紅燈下放大這些被打死的人的照片時,總是默默地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變成鬼魂的話,請不要來找我。我只是想要幫助你們,我拍這些照片是在記錄歷史,我要讓人們知道,你們是被冤枉的。“
直到2000年,美國聯系圖片社總裁羅伯特·普雷基在紐約與我合作編輯《紅色新聞兵》畫冊和我的環球影展時,他希望我能親自放大自己當年拍攝的這上千張照片。為此,當我在紐約的家里搭起暗室放大這些照片時,我的心里仍然在默默地這么說。
今天,2007年4月5日,又是一年清明節。我想起39年前的1968年的清明節,我曾拍攝記錄了槍斃“反革命集團主犯”巫炳源、王永增等8個人的一組照片,現選出一部分發到博聯社博客上,供博友網友借以反思那場可怕的文化大革命。
——2007年4月5日清明節寫于北京無為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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