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齊魯守護”專項工作
解決群眾反映的“飆車炸街”噪音擾民問題
濰坊交警出重拳、嚴執法、零容忍
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保持高壓嚴打整治態勢
全力維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
保障群眾安寧生活與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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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雷霆出擊治理 保持震懾聲勢
4月1日
坊子交警接支隊指揮調度指令
兩輛涉嫌“炸街”摩托車在城區頻繁活動
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和群眾日常生活
坊子交警迅速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班
開展線索核查、研判分析、走訪調查
4月2日
民警成功鎖定嫌疑人張某、王某
確認了張某、王某違法事實
最終
張某、王某
因“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違法行為
分別受到行政拘留、罰款的處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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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朐:精準研判布控 靶向整治違法
精準研判“飆車炸街”高發時段、重點路段
采取定點檢查和動態巡邏相結合的模式
聚焦城區干道、居民小區周邊道路
在夜間違法多發時段開展專項整治
實現精準發力、高效管控
期間
王某、李某
因非法改裝、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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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城:加強路面管控 提升打擊效能
針對勝利西街等路段“飆車炸街”違法行為
在沿線路段設置固定檢查點
安排警力在周邊提前觀察
發現嫌疑車輛后
及時通知前方卡點做好攔停準備
沿線機動巡邏組配合巡查
對試圖繞行或掉頭的車輛及時處置
對查獲的非法改裝、無證駕駛等行為依法處理
并現場對駕駛人進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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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
①出于競技、追求刺激、斗氣或者其他動機,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趕、競相行駛,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秩序的,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②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以財物作為賭注,以追逐競駛作為賭博手段,對機動車競賽結果進行競猜,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達到刑事犯罪追訴標準的,以涉嫌賭博罪立案偵查,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罪名立案偵查。
③在公安機關、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處理機動車“飆車炸街”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過程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以涉嫌襲警罪或者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
④對生產、銷售非法改裝、拼裝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機動車的生產者、經營者,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通知規定,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立案偵查:
(1)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之規定,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處罰,并責令恢復原狀:
(1)擅自拆除機動車消音器、改裝排氣,或違反規定安裝或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的;
(2)擅自改裝發動機蓋、尾翼,加裝不符合要求的空氣動力學套件(俗稱大包圍)的,包括前擾流(前唇)、側擾流(側裙)、后擾流(后包圍);
(3)擅自改變車燈光色和規格、粘貼燈膜,加裝燈具數量的;
(4)改變車輛輪胎輪轂規格的;
(5)改裝車輛懸掛系統的;
(6)通過改裝進氣系統、點火系統、增壓器、行車電腦等方法提高發動機參數的;
(7)其他擅自改裝行為。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員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構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處200元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除實施上述違法行為外,同時具有違反禁令標志、超速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駕駛拼裝機動車、無駕駛資格駕駛、準駕不符、偽造機動車牌證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合并處罰。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①以尋求刺激、發泄情緒、炫酷取樂、耍威風等為目的,無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駛車輛,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構成“尋釁滋事”治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②以尋求刺激、發泄情緒、炫酷取樂、耍威風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尋釁滋事”治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1)在城市主干道,學校、醫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黨政機關駐地等區域或周邊道路快速行駛,制造轟鳴噪音的;
(2)非法改裝機動車或者在機動車上安裝、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在城市主干道,學校、醫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黨政機關駐地等區域或周邊道路轟鳴疾駛的。
③以營利為目的,以財物作為賭注,以追逐競駛作為賭博手段,對競賽結果進行競猜,為賭博提供條件或參與賭博賭資較大,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④在公安機關、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處機動車“飆車炸街”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過程中,采取吵鬧、謾罵、無理糾纏等非暴力方法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其他行政違法行為:
①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移交交通運輸部門,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二條,以及《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②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移交市場監管部門,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下一步
濰坊交警持續加大
對“飆車炸街”、準駕不符、非法改裝、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整治力度
不斷凈化道路交通環境
讓廣大市民生活更加安心、舒心
也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到行動中來
共同維護好我們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濰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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