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6年3月31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永民為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免去:
張 兵的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6年3月31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寇友靖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淑芬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王沛恒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張國威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岳林山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洪明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奎來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徐福祿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鄭海清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相憲偉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6年3月31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孫賀增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李恩芝的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劉自謙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來源:廊坊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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