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面前人性經不起考驗!廣東深圳,男子因病離世,去世前,他留下遺囑,把家里的房產給妻子和兒子平分,只留給母親100萬存款,其余遺產更是全部留給妻子。母親和弟弟不樂意,覺得妻子是外人,男子的房產和股權應當全部由他們繼承,為此把這對孤兒寡母告上法庭,要求多分遺產,沒想到,法院審理后,直接駁回他們的訴求。
據報道,2024年9月,深圳一位五十多歲的男子李大因病離世,帶著對家人的不舍,離開了這個世界。
李大生前打拼多年,留下了一套房產、存款、車輛和不少股權,家境還算殷實,只是病魔無情,人生無常。
知道時日不多,李大心里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妻兒和年邁的母親,一頭是結發妻子,一頭是親生母親,他都難以割舍。
思前想后,擔心走后家人為財產鬧矛盾,李大便找了兩位見證人,留下一份遺囑。
他知道,妻子跟著自己多年,操持家務、照顧老小,不容易,理應多留點遺產,也算是給妻子,最大的慰藉。
兒子還沒完全獨立,以后讀書、生活都需要保障;母親年事已高,也得留足養老錢,這也不得不考慮。
至于弟弟李二,早已成家立業,經濟條件也不差,李大壓根就沒考慮給他留任何遺產。
于是,李大在遺囑里寫得明明白白:深圳的那套房產,由妻子和兒子各分一半,保證母子倆有地方住。
李大還從存款里拿出100萬,單獨留給母親養老,這筆錢足夠母親衣食無憂。
至于剩下的所有存款、車子、股權等財產,他全都交給妻子,畢竟妻子以后一個人,路還長著,她更需要這些錢。
李大以為這樣安排既盡到了丈夫、父親的責任,也盡了兒子的孝心,合情合理,以后家人能和和氣氣的。
可他剛一離世,家里就亂了套。
李母拿到只給100萬的消息后,心里很不是滋味,覺得兒子偏心,眼里只有老婆孩子。
一旁的弟弟更是火上澆油,他見遺囑沒給他一分錢,便不斷攛掇母親,一口一個嫂子是外人,哥哥的遺產都是老李家的,不能被這對母子撿便宜。
李母本就心里不平衡,被李二這么一說,更是難以接受,萬一李大媳婦帶著孩子改嫁了,那不是把這些錢都打水漂了嗎?
李母和李二不服氣,堅持房產、股權這些大頭,理應由他們繼承,遺產也應該多分。
最后,兩人一合計,干脆把這對孤兒寡母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重新分配遺產,把房產、車輛、股權都判歸他們所有。
法庭上,李二和李母一口咬定遺囑不合理,說自己是至親,理應多分。
妻子這邊拿出了遺囑和相關的證據,執意要求按照遺囑分割,要求給他們多分遺產。
依據《民法典》第1123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院審理認為,李大留下的遺囑屬于合法有效的遺囑,是李大的真實意思表示,理應按照遺囑進行繼承。
而且,男子給母親留的100萬,足以保障其養老生活,這樣的分配方式完全沒有問題。
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來看,弟弟李二屬于第二順位繼承人,而李母和李大妻子、兒子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
按照法律規定,弟弟李二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他本來就沒有繼承權。
最終,法院認定這份遺囑合法有效,直接駁回了李母和李二的全部訴訟請求,嚴格按照男子的遺囑執行遺產分配。
不得不說,李大把后事安排得很妥當,對妻兒負責、對母親盡孝,心很正。
倒是弟弟李二太過分,擺不清自己的位置,還拉著老母親爭產,實在是貪財又丟人。
好好的一家人,因為這點財產鬧上法庭,最后不管官司輸贏,這份親情肯定是淡了,只能落得個得不償失。
對此,您怎么看?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