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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引用的原文,源自作者呂尚基于“與老子通靈傳訊”這一特殊經歷所寫成的《老子不為》。認為流傳的《道德經》已被后世篡改,失去了原貌,通過這種“超心靈溝通”還原了“真義”。
凡以紅色字體呈現者,均表示與通行版《道德經》存在差異,具體內容敬請參閱正版圖書。
《老子》古本原文+譯文
七、論軍事(87-90)
87.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惡之,故有欲者弗居。
武器,是不祥之物。連世間萬物都厭惡它,因此,但凡有私欲的為政者,也不愿輕易使用。
故曰: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
所以說,武器并非君子常用的器具,只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不得不動用。
銛(xiān)攏為尚,弗美也。若美之,是樂殺人也。夫樂殺人,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
將鋒利的兵器收斂起來不用,才是上策,也無需贊美它。若是贊美它,那便是以殺人為樂。以殺人為樂的人,是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者貴右。
君子平日里安居,以左側為尊位;用兵打仗時,則以右側為尊位。
是以,吉事尚左,喪事尚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
因此,吉慶之事以左為上,兇喪之事以右為上。所以,地位較低的偏將軍居于左位,地位較高的上將軍居于右位,這說明軍禮是以兇喪之禮來對待的。
故殺人眾,以悲依位之;戰勝,以喪禮居之。
因此,殺敵眾多之后,要以悲痛的心情、用喪禮的位次來安置;即便打了勝仗,也要用處理喪事的禮儀來對待。
88.
將欲翕(xī)之,必古張之。
想要把張開的合攏,它原本必然就是張開的。
將欲弱之,必古強之。
想要讓堅強的變得柔弱,它原本必然就是堅強的。
將欲去之,必古舉之。
想要把參與的除去,它原本必然就是參與的。
將欲奪之,必古予之。
想要把給予的奪走,它原本必然就是給予的。
是謂微明。
這便是看似隱微、實則顯明的道理。
柔弱勝強,魚不可脫於淵,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柔弱能夠勝過剛強,就如同魚不能離開深水,邦國最根本的利器——尚德無為,也不可以拿出來向人炫耀夸示。
89.
以道佐人主,不欲以兵強於天下。
知曉運用宇宙大道去輔佐國君的人,不會仗恃自己的兵力去強取天下。
善者,果而已,毋以取強焉。
善于用兵的人,任務只是捍衛邦國而已,而不是憑借武力去強取他邦。
果而弗伐,果而弗驕,果而弗矝,是謂果而不強。
能捍衛邦國而不侵犯鄰邦,能捍衛邦國而不驕狂自大,能捍衛邦國而不夸耀功勞,這便是所說的:捍衛邦國而不爭強好勝。
90.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為主而為客,吾不進寸而芮尺。
用兵的人有這樣的訓言:我不敢主動挑起戰事,寧可被動應戰;我不逞強前進一寸,寧可后退一尺。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執無兵,乃無敵矣。
這便是:行動起來,卻不似行軍布陣;高舉臂膀,卻無出手之意;手執兵器,卻無攻伐之心。能做到這樣,便天下無敵了。
禍莫大於無適,無適,亡吾葆矣。
最大的禍患,莫過于在戰場上無所適從、不知如何應對;一旦無所適從,就會喪失我們所要保衛的家國。
故稱兵相若,則哀者勝矣。
因此,當兩軍實力相當之時,那心懷悲憫、為天下蒼生而戰的一方,方能獲得勝利。
來源:《老子不為》呂尚(呂應鐘)
翻譯:小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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