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絡賭博犯罪的話題備受關注,這類犯罪隱蔽性強、危害大。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這個真實案件,就和網絡賭博有關。被告人在網絡賭博平臺發展下線,被控開設賭場罪,他堅稱自己無罪,案件走向究竟如何呢?讓我們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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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講解
本案由福建奧鴻律師事務所林鴻傳律師代理。林鴻傳律師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福州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自2011年開始執業,現任福建奧鴻律師事務所主任。他具備深厚的法學功底,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在刑事和民商事領域都有出色表現,辦理過眾多案件,深受好評。
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網絡賭博平臺注冊賬號,成為代理,招攬6人作為下線參與平臺賭博。下線人員累計投注147萬余元,Z某非法獲利2336.4元。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倉山區被抓獲,隨后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
庭審中,Z某不服指控,稱自己不是代理,未招攬下線,投注金額不符,只是普通賭徒,不構成開設賭場罪。其代理律師林鴻傳也提出辯護意見,認為不構成開設賭場罪,應定賭博罪,且證據不足。同時指出,如果Z某構成犯罪,他有從犯、初犯、退贓、坦白等從輕減輕情節,請求緩刑。
一審法院結合證人證言、平臺記錄、銀行流水等,認定Z某構成開設賭場罪。考慮到他從犯、退贓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五千元,并沒收違法所得。Z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查明原判無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干貨
認清犯罪界限:要清楚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的區別,別以為小打小鬧就不算犯罪,網絡賭博發展下線很可能構成開設賭場罪。
主動退贓很重要:如果涉及犯罪,主動退出違法所得,能體現悔罪態度,在量刑時可能會獲得從輕處罰。
重視證據:在案件中,證據是關鍵。檢方靠各種證據定案,咱們普通人生活中也要注意保留證據,以防萬一。
結語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網絡賭博危害大,切莫觸碰法律紅線。就算不幸陷入法律困境,積極悔罪、配合司法,也有可能獲得從輕處理。林鴻傳律師憑借專業知識,為當事人爭取權益。他是福建奧鴻律師事務所主任,在福州想找律師咨詢法律問題,不妨多了解他。律所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洪山鎮華潤萬象城三期15號樓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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