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日訊 為更好適應產業技術迭代,精準發揮期貨服務產業功能,4月1日,廣州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廣期所)發布修改《廣州期貨交易所多晶硅期貨、期權業務細則》(以下簡稱《業務細則》)的通知,對多晶硅期貨合約的交割質量標準和持倉限額進行調整。同日還發布了關于調整多晶硅風控措施的通知,對現行風控措施進行優化調整。
據了解,根據技術路線的不同,多晶硅可分為塊狀硅與顆粒硅。現行的多晶硅期貨交割品均為塊狀硅,為進一步補充交割資源,本次修改將顆粒硅納入交割品體系。一方面,多晶硅期貨上市后,顆粒硅的產品質量穩定性與市場認可度大幅提升,質量追溯體系完善可控,具備納入交割體系的條件;另一方面,顆粒硅具有低能耗、低碳排的生產優勢,能夠在豐富交割資源、滿足下游需求的同時,更好服務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同時,伴隨著光伏制造技術快速迭代升級,多晶硅現貨市場供需格局、產品結構發生一定變化,電子三級多晶硅的市場占比逐步提升。為更好適應現貨產銷格局的變化,本次修改對現行交割品體系進行了調整。塊狀硅基準交割品參照《電子級多晶硅(GB/T 12963-2022)》(以下簡稱“《電子級國標》”)三級標準設置,表面質量為菜花料或致密料(可混裝),顆粒硅同步作為基準交割品;替代交割品參照《電子級國標》二級標準設置,表面質量為致密料,根據下游需求適度放寬部分指標。在新交割品體系的基礎上,同步調整交割品的品質升貼水,替代交割品升水幅度為2000元/噸。
據廣期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交割質量標準調整旨在進一步補充可供交割資源,保障交割業務平穩安全運行,同時更好順應行業發展趨勢,使期貨交割品體系與行業實際供給結構和質量水平相同步,更好促進期現銜接與功能發揮,進一步強化多晶硅期貨服務實體經濟和產業風險管理的能力。
本次《業務細則》修改還對多晶硅期貨的持倉限額作了調整:自多晶硅期貨PS2606合約起,自合約掛牌之日起至交割月前1月第9個交易日,合約單邊持倉規模6萬手以內時持倉限額為3000手,合約單邊持倉規模6萬手以上時持倉限額為合約持倉的5%;交割月份前1個月第10個交易日起持倉限額調整為500手;交割月份持倉限額調整為100手。
除了《業務細則》修改之外,廣期所同日還發布了關于調整多晶硅風控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多晶硅各期貨合約最小開倉下單手數由10手降低至5手,交易手續費及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五降低至萬分之二點五,將多晶硅期貨2606及之后合約的交易限額由50手提高至200手,將多晶硅期貨2606及之后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15%降低至13%。
廣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多晶硅上述風控措施調整,是經過充分市場調研、審慎考慮后所做出的安排,兼顧了市場穩健性與產業實際需求,將有助于進一步改善交易環境,更好發揮期貨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助力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下一步,廣期所將持續做好品種規則優化,加強風險評估和市場監管,著力保障期貨市場安全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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