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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網絡餐飲經營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以及即將施行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等要求
現就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有關事項
告知如下:
詳細內容:
1.【自查主體】
各類網絡餐飲平臺(含自建網站、小程序)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2.【自查時間】
于2026年4月25日前完成
3.【自查內容】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對照2026年6月1日施行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結合開展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特別要重點針對新規的新要求,核查以下“6條紅線”:
1??門店許可資質、經營地址、照片是否真實有效;
2??網店名稱是否與實體店門面招牌一致;
3??“無堂食”或實施“明廚亮灶”的,是否進行標識;
4??是否做到所有餐食本店加工,無委托經營;
5??是否嚴格做好食品進貨查驗、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規范等食品安全工作;
6??是否使用合規的包裝材料,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封口,并保證封口開啟后無法復原。
請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認真自查
掃碼或點擊鏈接
如實填寫“6條紅線”自查情況
發現問題的要立整立改
1.對自查不認真、不到位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加強監管;對存在違法違規情況,整改不到位的,將予以嚴肅查處。
2.請各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依法開展資質清底復核,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做好自查工作,清退復核未通過的入網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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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琳 來源:食安廈門
校對:張琳、黃靜怡
一審:任旭萍、朱毅力
二審:陳興、許燕妮
三審:劉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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