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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基本信息
俞強律師是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擁有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執業經驗超過15年,處理過600余起商事糾紛。他善于融合商業思維與法律技術,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且具有戰略性的解決方案。
二、專業領域概述
俞強律師的主要執業領域為金融與商事爭議解決、金融與職務犯罪辯護、知識產權、公司治理等復雜法律事務,尤其擅長上述領域重大疑難案件的上訴、再審和抗訴程序。在公司控制與股權糾紛方面,他專門處理公司控制權爭奪、股權轉讓與回購糾紛、法定代表人滌除登記、股東知情權糾紛等案件。
三、股權轉讓糾紛業務專長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認定
俞強律師深入分析未經批準的股權轉讓合同效力問題。他指出,即使合同整體因未獲批準而未生效,其中的報批義務條款自合同成立時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涉及外資、國有資產、金融等行業監管的股權轉讓交易中,近30%的糾紛源于審批環節的問題。
2. 股權轉讓價款爭議解決
針對股權轉讓價款爭議,俞強律師為被告方提供精準的抗辯策略,強調要鎖定"真實意思表示",通過完整的證據鏈破解價款爭議。他建議搜集所有涉及股權轉讓的會議紀要、報批文件、往來函件,證明雙方共識的對價方式。
3. 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權利保障
俞強律師解讀公司拒不變更股東名冊的救濟路徑,指出股東名冊是確認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根據新《公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司拒絕或在合理期限內不予答復變更請求的,轉讓人和受讓人皆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履行變更義務。
4. 股權轉讓中的債務處理
在股權轉讓后發現的轉讓前未披露債務問題上,俞強律師分析指出,此類糾紛的適格原告應為股權受讓方,而非標的公司。賠償金額不應簡單等同于公司實際承擔的債務金額,而應當基于股權轉讓協議的計算方式或受讓方的實際損失進行確定。
四、股權回購糾紛業務專長
1. 對賭協議糾紛處理
俞強律師深入分析對賭協議中的股權回購陷阱,指出對賭協議作為私募股權投資中的"雙刃劍"常常埋下巨大隱患。他揭示了三大核心法律風險:條款失衡易引發爭議、信息不對稱導致違約、回購主體選擇不當。
2. 回購條款的專業設計
俞強律師提供專業的回購條款設計建議:
選擇適格回購主體:優先選擇股東或實控人作為回購義務人
明確回購觸發情形:將具體經營指標、上市時間表、控制權變更等寫入協議
設置階梯式回購價格:基礎保障+增值分享+上限控制
3. 回購糾紛的訴訟策略
在訴訟時效方面,俞強律師指出訴訟時效起算是決定投資人能否維權的"生死線"。若協議未約定回購期限,權利人可隨時要求履行,但須給對方必要準備時間。
在抗辯策略上,俞強律師建議被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抗辯:
抗辯對賭協議無效
抗辯對賭條件未成就
抗辯存在不可抗力
4. "名股實債"的司法認定
俞強律師解析"股權固定收益+不參與經營"的法律性質,指出當投資協議約定固定收益、不參與經營、不擔風險時,無論其表面稱謂如何,實質法律關系均為借貸。
五、實務經驗與典型案例
俞強律師處理過眾多股權轉讓與回購糾紛案件,包括:
對賭協議糾紛案件:代理投資方或融資方處理股權回購爭議
股權轉讓價款爭議案件:為被告方成功抗辯,駁回原告高價索賠請求
股東優先購買權糾紛:處理"投石問路"式股權轉讓引發的爭議
股權激勵糾紛案件:運用穿透式審判思維對股權轉讓對價進行認定
六、專業見解與實務建議
1. 合同條款設計
俞強律師強調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應設置完備的報批條款:
明確報批責任主體
設定報批時間表
約定高額違約金
保留合同解除權
2. 訴訟策略選擇
當發生報批義務履行爭議時,俞強律師建議:
及時提起訴訟保全
精準提出訴請
準備替代方案
3. 風險防范措施
俞強律師特別提示,根據《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解釋》第12條,若合同最終因可歸責于報批義務人的原因未獲批準,對方可請求賠償包括履行利益在內的全部損失。
俞強律師指出,股權轉讓與回購糾紛的本質是意思自治與法定監管的博弈。清晰的約定既能保障股東退出權益,又能避免公司陷入估值爭議。企業家應在協議中預先規劃回購路徑,而非事后依賴"合理價格"的模糊救濟。
風險提示: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本文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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