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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論叢》2026年第2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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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論叢》2026年第2期要目

      【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與標識性概念】

      1.民法方法論的中國自主: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適用為中心

      許中緣

      2.刑法教義學對刑法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促進

      陳偉

      【健全協同機制與完善監督體系】

      3.論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和監督機制之完善

      江必新

      【稅收法治化實踐的理論反思】

      4.對賭協議業績補償稅法規范論

      張世明

      5.論規范稅收優惠政策的法治進路

      葉姍

      【數字智能時代的法治變革】(學術主持人:許多奇)

      6.數字人民幣治理的法律邏輯

      許多奇

      7.法律人工智能的推理模式及其缺陷克服

      王沛然

      8.人工智能監管自主權與貿易自由化的平衡

      李萍

      【氣候訴訟與氣候治理】(學術主持人:秦天寶)

      9.氣候治理中的氣候訴訟

      秦天寶

      10.氣候侵權訴訟中法律因果關系判斷的范式重構數據產權法律構造論

      上官文東

      【民商特別制度的法理建構與適用】

      11.遺囑信托制度的中國法構造

      葛俏

      12.應收賬款擔保功能化的法理邏輯

      畢勝

      【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與標識性概念】

      1.民法方法論的中國自主: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適用為中心

      作者:許中緣(中南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價值判斷是民法方法論構建的元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其實質就是經由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中國民法方法論的自主。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司法適用中面臨價值內容遮蔽、價值共識缺失、價值論證簡約以及運用價值徑直裁判等困境,需要重新審視價值判斷在中國民法方法論中的地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締造中國社會的私法秩序、凝聚中國社會的價值共識、提供中國民法方法論的價值準據,達成中國民法教義學和社科法學的統一,實現價值判斷在中國民法方法論中的體系歸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價值導向功能、價值填補功能和價值沖突化解功能,經由相關的程序性機制和實體性論證過程,實現中國司法價值判斷的客觀性和一致性,達成司法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司法運用實現民法方法論的中國自主是建構中國民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核心內容。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價值判斷;中國民法學方法論;中國民法自主知識體系

      2.刑法教義學對刑法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促進

      作者:陳偉(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刑法教義學的實踐面向決定了知識層面的價值空間與本土特征,刑法自主知識體系與此天然契合。刑法教義學對既有規范的邏輯貫通有喚醒規范活力的現實之效,但是不能先驗證明適用層面的絕對優位,不能遮蔽規范射程有限及其過度實質化的弊端。刑法教義學應融入到刑法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之中,內生的實踐性決定了既要確保個案認定的審慎性與妥當性,又要兼顧好規則互洽、治理參與和效果預期之間的關系。刑法教義的邏輯和方法立足于中國的法治實踐,體現了個案適用觀照教義分析、教義運用促進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雙向增進,實現了方法與知識、規范與運用、公正與效益之間的互動調劑。審視刑法教義學與刑法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良性關系,有助于宏觀架構和微觀要素的積極對接,推動中國式刑事法治現代化的實踐邁進。

      關鍵詞:刑法教義學;本土規范;刑事法治;自主知識體系

      【健全協同機制與完善監督體系】

      3.論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和監督機制之完善

      作者:江必新(中南大學)

      內容提要: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和監督機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核心構成,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支撐。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系統治理、權力制約與監督、數字治理三大理論基礎,結合上海數字法院、貴陽政法大數據辦案系統等典型實踐樣本,系統剖析當前機制存在的權責界定模糊、數據壁壘未破、監督剛性不足等突出問題。應從健全協同機制、強化數字賦能、完善監督體系、夯實保障支撐、聚焦重點領域、深化機制創新六個維度構建優化路徑,通過明確主體權責、統一數據標準、構建全流程監督、完善法治保障等舉措,實現協同與監督的制度化、規范化、智能化,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理論參考與實踐指引。

      關鍵詞:跨部門協同;執法司法監督;數字賦能;機制完善;國家治理現代化

      【稅收法治化實踐的理論反思】

      4.對賭協議業績補償稅法規范論

      作者:張世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基于金融恒等性理論,金融產品之間的經濟價值可以通過重組創造出彼此相當。對賭協議并不能與價格調整機制混為一談,不僅與真正意義上的估值調整模式具有異質性,而且與股權轉讓交易價格調整本身無關聯性。中國對賭協議本質上是一種降低風險的對沖策略,正向對賭與反向對賭之間現金流改變的經濟實質,使兩者適用的稅法規則截然不同。對賭協議業績補償是否構成課稅要件事實有必要從法教義學角度按照稅收構成要件進行規范分析,歸納出明確的處理規則以定分止爭。稅收屬性不同產生不同稅務處理,對賭協議業績調整稅法處理構成兩層階梯式識別的順位。對賭協議業績補償寧無稅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關鍵詞:對賭協議;業績補償;所得稅;對沖交易;稅收構成要件

      5.論規范稅收優惠政策的法治進路

      作者:葉姍(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分稅制要求,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的立法權均集中在中央,各地區不得擅自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也不得違規先征后返、濫用稅收核定、沒有依據或未經批準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惠或財政補貼。然而,各地區違規實施財政、稅費等方面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問題卻屢見不鮮,甚至出現“開票經濟”現象,嚴重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納稅人根據基本課稅要素確定的稅收負擔因符合規定條件或基于招商引資協議而得以減輕,治理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問題的任務艱巨,政策制定權應依法進行配置且對其行使予以規制。稅收稽征中稅務機關不得動輒以有利于納稅人為由恣意解釋或變通適用稅法規范,應明確文義解釋優先適用且慎用核定征收方式。

      關鍵詞:稅收優惠政策;違規招商引資;公平競爭審查;核定征收方式

      【數字智能時代的法治變革】(學術主持人:許多奇)

      6.數字人民幣治理的法律邏輯

      作者:許多奇(復旦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全球貨幣體系深度變革與數字經濟高速發展的雙重推動下,數字人民幣的產生不僅是技術創新的成果,更是國家主權與貨幣治理在新生態下的結構性重塑進程。國際貨幣新生態是數字人民幣誕生的外部誘因,在美元霸權面臨技術挑戰的背景下,數字人民幣作為我國國家主權的拓展,旨在防止貨幣發行權遭受技術碎片化的侵蝕。為此,需借助法定貨幣權力重塑法律秩序的基礎設施,打破傳統跨境結算的壟斷局面,構建更為公平的國際貨幣新秩序。而技術標準與安全框架是數字人民幣作為基礎設施的內在機理,數據保護與利用的場景化構成了安全框架的核心支撐。

      關鍵詞:法定數字貨幣;貨幣發行權;多元化;制度邏輯;合規治理

      7.法律人工智能的推理模式及其缺陷克服

      作者:王沛然(復旦大學計算與智能創新學院)

      內容提要:法律人工智能的推理模式需從技術與法學的雙重視角予以解析。形式主義的符號推理模式將事實與規范要素作為機械邏輯單元進行精密推理,但無法解決機器語言與其映射內涵開放性之矛盾。現實主義的概率推理模式以大模型的神經網絡模擬人腦認知決策復雜性,可以理解概念間的微妙關聯并作出直覺性預測,但其表演式的推理、對價值判斷的統計學復制、真誠性與責任性的缺失意味著背離法治精神的風險。“神經—符號”混合推理架構整合兩者優勢以實現更聰明的計算,但由于缺乏共同體生活經驗和感性體驗,其輸出結果仍非合乎正義的決斷。應以“有效人類監督”為核心構建人機協同框架,通過可解釋、可干預、激發批判性思維的交互界面,在賦能法律人的同時維護人類的價值判斷主導權,推動法律人工智能的可信應用。

      關鍵詞:大模型;法釋義學;法學方法論;檢索增強生成;微調;人機協同

      8.人工智能監管自主權與貿易自由化的平衡

      作者:李萍[北京理工大學(珠海)社會科學學域國際法與涉外法治創新中心]

      內容提要:全球貿易治理正面臨人工智能時代的范式挑戰。以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為代表的預防性監管模式,與基于科學實證主義的WTO;規則體系存在深刻沖突。AI的黑箱特性及訓練過程監管要求挑戰WTO核心原則。為應對挑戰,WTO亟需內生性制度調適。解決方案應采取雙重路徑:一是在規則層面構建價值導向分類與NPR-PPMs合法性對等審查框架;二是在制度運行層面以程序正當彌補科學證據,并推動以“實質等同性”為核心的監管互認機制。該方案將審查重點從微觀技術轉向宏觀治理實效,在兼顧成員監管自主權與維護多邊貿易自由化間尋求平衡。

      關鍵詞:人工智能法案;WTO改革;貨物-服務分類;非產品相關生產過程;預防原則;

      【氣候訴訟與氣候治理】(學術主持人:秦天寶)

      9.氣候治理中的氣候訴訟

      作者:秦天寶(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

      內容提要:氣候政治治理中形成的政策、原則及國家間協定達成的氣候變化法律框架為氣候訴訟提供基礎法律依據;氣候政治治理過程中成立的兼具政治和科學屬性的IPCC組織發布的氣候科學報告,為氣候訴訟提供了主要的科學證據,這些都為氣候訴訟發生、發展并參與氣候治理提供了可能。然而氣候訴訟與氣候政治治理之間潛在的張力及其解決路徑表明,氣候政治治理無法為氣候訴訟所代替,氣候訴訟雖是氣候政治治理不足的衍生手段,但氣候訴訟產生之后,氣候訴訟因其內生動力必將成長為獨立的氣候治理力量。這為氣候政治治理、氣候訴訟治理與私人治理之間的關系,走出一條“三位一體聯動協同”的“第三條道路”提供可能。

      關鍵詞:氣候治理;氣候政治治理;氣候訴訟治理;互動關系;協同治理

      10.氣候侵權訴訟中法律因果關系判斷的范式重構數據產權法律構造論

      作者:上官文東(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

      內容提要:氣候侵權訴訟的核心在于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傳統法律因果關系判斷的理論在面對氣候變化全球性、累積性和多因性等特點及氣候變化法律相對缺失的情況下,存在諸多固有的局限。國內學者與國外司法實踐對于如何突破這些局限作出了很多有益嘗試;但是氣候變化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本身表明其是一個“法律評價”命題,涉及氣候政策、氣候法律及其法律保護目的和意圖保護的范圍等內容。因此氣候變化法律因果關系的判斷應首先回歸“氣候法律”本身,在沒有氣候法律可供依據或依據不足時,按尋氣候法律的保護目的和保護范圍。國際氣候訴訟司法實踐表明,法院在對氣候侵權案件法律因果關系進行判斷時,氣候法律規范保護目的和保護范圍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因果關系判斷規則;相當比例原因理論在氣候損害事件中的法律因果關系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單一的判斷工具在面對越來越復雜的氣候變化訴訟案件時也難免顧此失彼,對氣候歸因科學、法律保護目的和保護范圍及相當原因理論等進行分析整合有助于構建一個對氣候侵權法律因果關系判斷的整合性框架,有助于司法實踐對氣候侵權訴訟中法律因果關系的分析判斷,促進氣候訴訟的發展。

      關鍵詞:氣候侵權訴訟;法律因果關系;規范保護目的;規范保護范圍;相當比例原因

      【民商特別制度的法理建構與適用】

      11.遺囑信托制度的中國法構造

      作者:葛俏(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民法典》確認遺囑信托合法性的背景下,我國現行法體系中繼承編與《信托法》在設立性質、生效規則、登記制度及權利結構等方面存在系統性沖突,制約了遺囑信托制度的實踐展開。因此有必要以中國法體系為分析語境,通過提出遺囑信托設立與成立相區分的“二元構造”,明確遺囑信托作為單方死因行為的法律定位;在此基礎上,構建以財產權變動登記與信托屬性公示并行的“雙重登記”機制,以回應不動產等信托財產的公示與隔離需求;并從權利結構上闡明遺囑信托受益權以債權為本質,同時兼具非債權性監控權的復合屬性。籍此體系化解釋與制度重構,推動遺囑信托制度在中國法框架下的可操作化與規范化發展,實現繼承法與信托法的協調銜接。

      關鍵詞:遺囑信托;中國法構造;實體規則

      12.應收賬款擔保功能化的法理邏輯

      作者:畢勝(南開大學法學院、山東政法學院企業重整與破產法研究院)

      內容提要:應收賬款交易通過識別之變、權利構成之變、體系融貫之變與交易結構之變四個維度來實現擔保功能化。應收賬款交易性質的評價思維需要從交易形式轉向經濟目的,應收賬款從債權意義轉向信用資產的實質轉變在于功能主義擔保觀的引入。保理等復合性交易架構上的擔保權益處于物債的中間形態,經公示具備優先受償權,根據公示手段的不同對抗不同范圍的第三人。功能主義擔保觀將應收賬款交易架構中擔保權設立與底層交易分別評價,以解決交易表象與交易實質之間的錯位問題,實現交易結構的功能化。

      關鍵詞:應收賬款復合性交易;穿透思維;保理;登記對抗

      《政法論叢》是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法學類專業學術期刊,由山東政法學院于該刊于1985年4月創刊主辦的雙月刊,主編孫培福教授。《政法論叢》倡導“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學術研究精神,堅持科學正確的政治與學術導向,強化質量意識,追求學術高品位,實行開放辦刊,注重發掘和扶植法學新人,積極傳播和吸納國內外優秀的法學研究成果。

      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宋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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