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提取公積金政策更寬松,職工在購房首付款、償還房貸等方面提取更靈活,突破了次數限制,并新增了支付物業服務費、電梯更新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就本次調整,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需要注意的是,首付和還款提取調整自2026年5月8日起實施;支付物業費的條款自2026年6月1日起實施。該通知有效期至2031年4月30日。
提取范圍擴大
首付款可從“8個錢包”提取,增加提取頻次
政策: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頻次,由購房兩年內可提取一次,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兩年內,每年可提取一次。
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首付款時,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其父母或子女可共同申請辦理該項業務,將可提取金額一并劃轉至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解讀:本次提取政策頻次放寬,為不少職工緩解了壓力。比如,鄒先生2025年5月購買一套預售商品房,支付首付款30萬元,其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日期為2025年5月31日。按舊政策,鄒先生可在2025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之間辦理一次購房提取,后續不能再以該套房申請購買提取。政策優化后,因提取時限跨越2025年、2026年、2027年三個自然年度,陳先生還可在2026年、2027年(5月31日前,不含5月31日)各提取一次,三次累計提取額度不超過30萬元。
“提取直付購房首付款”業務原規定僅限購房人本人及其配偶可辦理,政策優化后,辦理范圍擴大至購房人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均可一并辦理。這也意味著,一個小家庭,最多可用“8個錢包”來付首付款。比如陳先生和張女士是夫妻,他們首付50萬元買了一套房,他們夫妻倆公積金賬戶只有12萬元,陳先生的父母、張女士的父母及他們的兒女均可提取公積金進行“支援”,這樣算下來,可共用“7個甚至8個錢包”,但共同支付的額度不能超過50萬元。
提取更加靈活
優化償還房貸套數限制和頻次規定
政策:繳存人及配偶名下存在多筆住房貸款的,可就不同筆貸款分別申請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筆貸款的提取頻次,由償還貸款期間可每年提取一次調整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該筆貸款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和。
解讀:將“同一自然年度內應以同一筆住房貸款申請還貸提取”,調整為“可分別就每筆住房貸款申請還貸提取”。比如張先生、李女士夫妻倆名下各有一套住房,且兩套住房均辦理了住房貸款。按照原政策,夫妻倆在同一自然年度內,只能選擇其中一套房的貸款申請還貸提取。政策優化后,夫妻二人可先沿用原來一直辦理提取的那筆貸款申請提取,提取后,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仍有余額的,可再以另一筆貸款申請還貸提取;或者各自就名下的住房貸款,分別申請還貸提取。同時,增加還貸提取頻次,將償還貸款期間可“每年提取一次”,調整為“同一筆貸款可每月提取一次”。
新增提取業務
可用于支付物業服務費和電梯更新費
政策:繳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繳存人及配偶合計提取標準為每月200元,首次提取的額度自2026年1月起計算。
繳存人的自住住房實施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在電梯更新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年內,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其分攤的電梯更新改造實際支出費用。繳存人及配偶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電梯更新改造費用的,可由其父母或子女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于補足。
解讀:繳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服務費,提取無需與上一次間隔滿12個月,跨年度即可辦理。首次提取額度自2026年1月起計算;當年未提取的額度可結轉至下一年度繼續提取。同時,為進一步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助力繳存人改善居住條件,提升生活品質,新增了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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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丨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李儉芹
責編丨顏 夢
校對丨黃少華
審核丨唐海波
終審丨段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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