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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說,鞠婧祎在2024年實際收入超過5000萬,但只申報了1100萬左右,瞞報了將近88%的收入。稅務部門很快就受理了,表示會啟動稽查程序。
鞠婧祎這邊很快回應,直接否認所有指控,說自己一直遵紀守法,并且已經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完成了相關的檢查和抽查。
所以,現在的情況就是,一方舉報,一方否認,稅務局正在查,最終結果還沒出。
舉報材料是3月30日遞交的,而鞠婧祎主演的S級大劇《月鱗綺紀》恰好在3月31日官宣定檔4月1日。此時舉報,等于給了鞠婧祎腦門一記直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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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交惡源于2024年6月那份真偽難辨的《補充協議》。當時鞠婧祎主張原合約到期,準備單飛;而絲芭卻突然拋出一份將合約延長至2033年的補充協議。
這就好比鞠婧祎覺得自己終于熬出了頭,結果前公司拿出一張“賣身契”告訴她:你還得再干十年。
鞠婧祎方指控協議簽名是偽造的,而絲芭則堅稱合法有效。
法院兩次委托筆跡鑒定,結果都是“無法判斷”。這種羅生門讓雙方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鞠婧祎覺得被公司非法囚禁,絲芭覺得藝人紅了就想賴賬。
回來說一下,稅務局接到舉報后會怎么做?
稅務局太愛這種實名舉報,因為含金量太高了,是知根知底的甲方把自己的乙方給舉報了。他們會有一套標準流程來處理。
首先,稅務局會核實一下舉報人的身份,然后登記在案,并會給舉報人一個回執,就像快遞簽收單一樣,證明“東西我收到了,我們開始管這事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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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稅務局會根據舉報內容,判斷這事兒歸誰管,然后分派給專門的稽查部門去處理。
然后最核心的一步,稽查人員會調取被舉報人的納稅申報表、銀行流水、合同、發票等各種證據,進行詳細的核查。
他們會找相關人員問話,核實每一筆收入的真實情況。這個過程就是鞠婧祎聲明里提到的“抽查、檢查程序”。
等調查結束后,稅務局會把結果反饋給實名舉報人。如果查實了,會告知處理情況;如果沒查實,也會說明原因。
如果舉報屬實,為國家挽回了稅款損失,舉報人還可能獲得一定的獎勵。
如果真有問題,會怎么處理?
如果稅務局最終查實鞠婧祎確實存在偷稅漏稅行為,那后果可是相當嚴重的。
行政責任(罰錢)
這是最基本的。她需要把沒交的稅補齊,然后從欠稅那天起,每天還要交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除此之外,還會被處以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刑事責任(坐牢)
如果逃稅金額巨大(比如超過50萬)并且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就可能構成“逃稅罪”,面臨3到7年的有期徒刑。
不過,法律也給了首犯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如果是第一次因為逃稅被查處,只要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乖乖把稅款、滯納金和罰款都交了,就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責任。
之前范冰冰、鄧倫等藝人就是這種情況。但如果在五年內因為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處罰過兩次以上,那就沒有這個“免死金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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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影響(封殺)
除了法律處罰,藝人的職業生涯基本也就到頭了。
作品可能會被下架、撤檔,未來的商業合作會全部終止,社交賬號也可能被封禁。這對于投資方和合作方來說,意味著巨大的經濟損失。
如果舉報是假的,絲芭傳媒有責任嗎?
這得看絲芭傳媒是故意還是失誤。
若故意誣告
如果絲芭傳媒是憑空捏造事實,目的就是想讓鞠婧祎坐牢,那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同時,這種行為也侵犯了鞠婧祎的名譽權,鞠婧祎要追究的話,絲芭傳媒需要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若是錯告
如果絲芭傳媒不是故意的,只是因為對情況了解不全面,或搞錯了某些信息,導致舉報內容和事實不符,這屬于“錯告”。
對于錯告,一般不會追究法律責任,可能會有批評教育。
個人理解故意誣告的可能性不大。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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