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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深度 #公平與平等 #進步與現代化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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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通過:蓋蒂圖片社
盡管與閑散富人有關聯,但遺產數量的上升顯示出經濟健康且增長
瀏覽頭條新聞,你可能會認為西方經濟正處于“遺產爆炸”的邊緣。流行敘事警告著隨著嬰兒潮一代傳承數萬億財富,“巨大的財富轉移”即將到來,一些評論員則擔憂一個“世襲統治”的新時代,在那里一個懶散的富裕階層憑借出生權主導一切。故事情節令人震驚:巨額遺贈將更多不勞而獲的財富輸送給繼承人,加劇不平等,削弱經濟活力。這一觀念符合我們時代更廣泛的焦慮,即資本煮義正硬化為世襲等級,削弱精英煮義理想。
是的,西方世界的遺產價值正在上升。但這并不構成經濟生存威脅,也不一定拖累增長。世襲財富遠非鞏固永久貴族的封建遺物,而是隨著時間推移在性質和規模上發生了變化。它與增長和不平等的關系比許多人想象的更為復雜。
對大多數人來說,繼承的家族財富包括父母的房屋或長期儲蓄。有時,這是一家家族企業,當這些企業不僅存續幾年而是幾十年時,它們反映了一種以世代而非四分之一為單位思考的創業形式。最新關于不平等的研究還表明,繼承實際上可以縮小財富差距,因為遺贈對較不富裕的繼承人來說往往更為重要。對遺產征稅看似是遏制不平等的巧妙方案,但實際上遺產稅往往效率低下且不公平。因此,許多曾經依賴資本所得稅的國家悄然放棄了這些稅收,轉而采用更有效的資本所得稅,重點針對利潤、股息和實現收益,而非財富存量和遺贈。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回顧繼承財富的最新證據和歷史趨勢。我們探討了過去一個世紀中繼承作用的演變,遺贈如何影響代際財富的分配,以及繼承稅在現代稅收體系中是否具有建設性作用。一幅細致的畫面逐漸浮現。雖然繼承并非沒有挑戰,但它往往促進長期投資和延續,而試圖重稅或限制繼承的嘗試常常適得其反。也許我們不應執著于世襲,而應通過促進增長、創業和廣泛機會的政策,擴大財富的積累和最終繼承財富的權利。
晚期新自由煮義時代對財富的主流描述是對新興的王朝資本煮義。在這種觀點下,戰后相對平等的時期已被繼承財富的復興所取代。經濟學家記錄了總遺產流動的上升,即每年相對于國民收入的總遺產和贈與價值。在法國和英國等國,20世紀中葉的遺產流量較為有限,已回升至20世紀初的水平。關于瑞典的歷史數據顯示了類似的模式。
對批評者來說,這一趨勢標志著經濟地位是字面上世襲的時代的回歸,那是一個地租精英和僵化澀匯流動的時代。托馬斯·皮凱蒂曾生成許多這些長期數據系列,他警告“家產資本煮義”的復興,即繼承財富掩蓋自造財富的社會。《經濟學人》最近強調的“繼承制”一詞,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對繼承人而非能力治理澀匯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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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憂的是,資本掌握在不如最初財富創造者才華的繼承人手中,可能會減緩生產力
這些趨勢背后有多種宏觀經濟力量。西方社會既老了又變得更富裕。壽命更長、財富積累更高,意味著老一輩人遺贈的財富比他們的父母還要多。與此同時,發達經濟體的財富收入比大幅上升,而收入增長放緩。當總財富通過股市上漲、房價和養老金資產膨脹時,即使持續傾向于遺贈,也意味著相對于GDP的遺產會更大。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的“遺產熱潮”部分只是繁榮的副產品。然而,這種細微差別常常被令人震驚的頭條新聞所掩蓋,比如說數萬億即將“傳給”繼承人。
批評者認為,繼承財富的增加削弱了公平和效率。公平性的問題很簡單:大額遺產會讓那些毫無努力的人獲得優勢,從而拉大了富裕出身者與出身普通階層之間的差距。效率問題在于,資本掌握在繼承人手中,而這些繼承人可能不如最初的財富創造者才華或積極,可能會放緩生產力。這些擔憂并不新鮮。一個世紀前,從安德魯·卡內基到歐洲社會民主主義者,思想家們都警告不要集中王朝財富。如今,類似的焦慮又卷土重來,助長了人們對無節制繼承將鞏固新貴族階層、削弱經濟活力的信念。
在此之前,有必要澄清經濟學家通常所說的“繼承”是什么,以及他們不理解什么。在標準文獻中,遺產被定義為所有在去世時獲得的重大轉移(包括遺贈和人壽保險賠付)的稅后凈值。如果死者凈資產為正,遺產將根據通常反映法律和血緣關系的繼承規則分配給繼承人。具體內容取決于各國法律,但大多數情況下重點是有形和金融資產:住房、土地、企業、股票、債券和現金。
這一定義故意排除了其他強有力的代際傳遞形式。繞過遺產、某些基金會或在去世前轉移的財富的信托安排,在某些國家可能不屬于應稅繼承基礎。更廣泛地說,家庭傳遞的優勢根本不被視為繼承財富:教育、澀匯規范、個人關系、聲譽資本,最終是遺傳稟賦。這些傳遞形式能為受益者創造可觀的經濟價值,但它們在概念上不同于經濟統計中衡量的繼承財富和財政體系中征稅的財富。因此,接下來的分析關注的是一種特定且狹隘的現象——死亡時轉移的物質財富,而非代際利益的全部宇宙。
轉向理論和實際證據所顯示的,一幅更為細致的畫面浮現出來。雖然繼承流自20世紀中葉低谷以來占國民收入的比例有所增加,但這并非許多人認為的新鍍金時代的預兆。
家族傳承依然重要,但如今更多的財富是在一代人內自發的
下圖1利用法國、瑞典和英國的長期數據展示了這種復雜性。大約在1900年,遺產流約占國民收入的15%至25%,而如今僅為10%至15%。與此同時,過去一個世紀中,遺產流動相對于私人總財富的比例持續下降,近期未有逆轉。最引人注目的是,20世紀初歐洲約80%的私人財富是繼承的,但這一比例已降至40%至60%之間,而美國在過去一個世紀中保持著類似較低的水平。換句話說,現在通過工作、儲蓄和創業積累了更多個人一生的財富份額。
這些證據講述了一個雙重故事。在發達經濟體中,遺產依然具有經濟意義,每年約有10%的國民收入從死者轉移到生者,約有一半的私人財富來自世襲。家族傳承依然重要。然而,與一個世紀前相比,現代經濟明顯更具活力。如今,一代人內獲得的財富更多是自力更生,反映了新的儲蓄、企業形成以及資產所有權的民主化。從舊資本向新資本的轉變在一些國家比其他國家更為明顯,但總體方向是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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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西方經濟體中繼承的歷史演變。摘自亨利·奧爾松、耶斯珀·羅因和丹尼爾·瓦爾登斯特倫合著的《繼承財富優先于發展之路:瑞典,1810-2016》(2020),《歐洲經濟學會雜志》,以及美國版《論遺產在總財富中的份額:歐洲與美國,1900-2010》(法昆多·阿爾瓦雷多、貝特朗·加爾賓蒂和托馬斯·皮凱蒂合著,《經濟學》雜志)
超越西方國家,下圖2展示了日本、東大和印度以及部分西方經濟體的年度遺產流與國民收入的新估算比率。這些亞洲估計數據采用相同的方法論和公開的宏觀經濟數據構建。在東大和印度等快速增長、低財富的經濟體中,遺產流僅占國民收入的6-7%。相比之下,在日本、德國和法國等較富裕但增長緩慢的經濟體中,遺產流動幾乎是其兩倍,約為11-12%。
這種跨國比較強化了繼承財富背后的更廣泛機制。持續的資本積累會增加財富存量,隨著時間推移,遺贈數量也會增加。在東大和印度,死亡率相對較低,而收入增長迅速,限制了相對于收入的遺產流動。在成熟經濟體中,積累財富較多且收入增長緩慢,遺產數量增加。英國則較為突出,較低的繼承比率反映了財富水平的低迷和收入增長疲弱。總體來看,所謂的“遺產熱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國在發展路徑上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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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遺產流向全球(占國民收入的百分比)。注:遺產-收入比是基于總體財富、人口死亡率以及假定病患與在世者的平均財富比計算,遵循托馬斯·皮凱蒂(Thomas Piketty)2011年發表于《經濟學季刊》一文《論遺傳的長期演變:法國,1820-2050》一文中的模式化模型框架
遺產對經濟不平等的實際影響是什么?這會加深分歧嗎,還是甚至能幫助縮小分歧?此時,一些具體的規模有助于鞏固討論。什么算是“富有”在不同國家差異很大。在美國,財富分布前10%的家庭凈資產約為160萬美元或更多,而進入前1%的家庭則需要約1100萬美元。在法國、德國和瑞典,最高十億分之一的門檻更接近60萬至75萬歐元。相比之下,大多數歐洲國家的家庭中位財富低于20萬歐元,而美國則接近19萬美元。在亞洲,關于財富門檻的數據較為不確定且部分缺失,但最新估計顯示整體平均財富水平較低。在日本,頂層的財富可能從大約30萬美元開始,而在東大和印度,頂層10%的財富通常在數十萬美元以內,而非數百萬。
同樣的差異也適用于各國對“大額”遺產的定義。在瑞典,遺產中位數大致相當于半年的平均可支配收入,而頂端十分之一的遺產往往是其五到十倍。在美國,大多數繼承金額較小,約一半繼承人獲得的總遺產少于5萬美元,而超過50萬美元的遺產占總遺產價值的大部分。在法國和德國,超過50萬歐元的遺產雖罕見,但經濟上具有重要意義,使繼承人直接處于財富分布的上游尾端。
一個與皮凱蒂密切相關的常見假設是,繼承權下降為精英煮義鋪平了道路,而繼承權上升則逆轉了這一進程。邏輯看似直觀:富有的父母留下大量遺產,貧窮的父母留下的很少,財富差距會持續存在或跨代加劇。
對于分配較低的繼承人,較小的遺贈往往會使凈資產翻倍或三倍
這其中有其道理,但并不完整。富有的繼承人在絕對數字上確實繼承更多。然而,這些遺產往往只是對已經龐大資產的一小部分補充。相比之下,當中低收入者繼承時,遺贈可能具有變革性。繼承10萬美元對擁有1000萬美元的人來說幾乎無關緊要,但對于擁有5萬美元的人來說,這可能改變人生。
包括美國、丹麥和瑞典在內的多個國家的實證研究證實了這一模式。下圖3基于全面的瑞典登記數據,顯示,雖然財富頂層的繼承人以克朗計獲得的最大遺產,但這些總額僅占其現有財富的一小部分。對于分配較低的繼承人,較小的遺贈往往是凈資產的兩倍或三倍。因此,繼承壓縮了繼承人之間的財富分配。在瑞典,遺產在研究期間將財富不平等的基尼系數降低了約7%,這一效果可與股市大幅下跌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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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繼承與繼承財富:差距較大,不平等較小。摘自Mikael Elinder、Oscar Erixson和Daniel Waldenstr?m合著的《遺產與財富不平等:人口登記證據》(2018),發表于《公共經濟學雜志》
說清楚:不是每個人都能繼承遺產。當然,那些沒有富裕父母的人將無法獲得這種提升。這也是繼承可以被視為造成來自不同家庭環境的人之間機會不平等的原因之一。但在那些繼承人中,證據表明繼承往往會稍微平衡分布,而不是進一步偏斜。這提醒我們,大多數父母,不僅僅是超級富豪,都會給孩子留一些東西,而那些微薄的遺贈,比如一棟已付清的房子、一小塊股票組合或一點儲蓄,都能顯著提升大多數較不富裕繼承人的經濟安全。
然而,事情還有另一面。常識和大量數據告訴我們,富有的父母往往有比平均水平更富裕的孩子。最新研究也對此進行了量化,發現父母與子女財富的相關性很大一部分源于遺產本身。一項針對瑞典多代數據的研究發現,財富從一代傳到下一代的一半或更多歸因于遺產和贈與。換句話說,如果把遺產排除在外,富人與其子女在財富分配中的地位相似度將下降超過50%。這令人震驚地證實了繼承資本是維持家族財務特權的關鍵機制。對于那些擔心機會平等的人來說,這一事實令人擔憂:這意味著“出生彩票”——出生于富裕家庭——依然具有巨大優勢,主要因為財富的傳承。
遺贈在代際財富流動中的作用是否成為譴責繼承對澀匯有害的理由?當然可以這么說。如果我們的目標是一個人人真正從同一線起點的社會,那么繼承對某些人來說是明顯的領先,而對另一些人則不是。倡導平等機會的哲學家和經濟學家常將此作為遺產稅的核心理由。其觀點是,巨額未勞而獲的意外之財違背了精英煮義的理想——為什么有人僅僅因為父母就能得到一百萬美元,而其他人卻一無所獲?這一思路促使從約翰·斯圖爾特·密爾到現代掙策制定者,主張對遺產征稅甚至限制以求公平。
促進機會平等的更有針對性的方式可能是關注生命的開始,而非生命的結束。瑞典繼承人的中位年齡是55歲,這是人生中大多數選擇已經做出、環境不再關鍵的階段。相反,機會均權政策更注重生命的起點,比如投資優質教育和全民醫療。這些措施賦予缺乏家族財富的個人權力,但并未懲罰繼承本身。
美國掙治家本杰明·富蘭克林在1789年曾表示,人生中除了死亡和稅收外,沒有什么是確定的。對繼承財富征稅的理念有著悠久的歷史:從古代到現代,統治者一直將死亡視為應稅事件,累進煮義者則視遺產稅為防止閑置富人形成的手段。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遺產稅或遺產稅在公平性和效率方面屢屢令人失望。在全球范圍內,這些稅收往往帶來的收入有限,扭曲了經濟決策,且常常充斥著削弱其平等意圖的豁免條款。結果是一項既不受歡迎又無效的稅收,在政策層面上是罕見的雙重失敗。讓我們來看看關鍵問題。
作為收入工具,它們帶來的收益很少。在征收遺產稅的經合組織國家中,遺產稅約占GDP的0.5%,在征收國民收入30-40%的稅制中,這只是微不足道的數字。低收益率部分源于政策設計:立法者意識到該稅不受歡迎,通常設定較高的免稅門檻,并為某些資產開辟漏洞。
估值和流動性問題進一步復雜化了局面。家族企業或流動性不佳資產的繼承人可能面臨巨額稅款,但無力支付,迫使出售,破壞生產性企業。為避免這種情況,掙腐為企業和某些資產設立豁免。這些劃分反過來又制造了不公平和回避機會。結果是,這種稅收往往錯過了最大財富,卻又讓中等地產負擔沉重,這種結果看起來是累退且對信任有害的。
現在對遺產征稅的國家比1960年代少了,而征稅的國家也遠少于此
一個典型例子是20世紀末的瑞典。歷史上,國家有著高昂的遺產稅,但包括對家族企業和其他豁免的豁免。這一局面侵蝕了各方的掙治支持。事實上,瑞典于2004年完全廢除了遺產稅,這一改革由澀匯民煮擋掙腐推行,幾乎沒有受到左右翼的反對。
瑞典的經歷并不獨特:許多曾經存在遺產稅或遺產稅的國家在過去幾十年中已廢除這些稅,且常常獲得廣泛的公眾認可。例如,加拿大早在1970年代就廢除了聯邦遺產稅,澳大利亞在1980年代初也取消了,而奧地利和挪威分別在2000年代和2010年代廢除了。德國和法國仍然有遺產稅,但扣除額很多,稅率也較為溫和,比過去輕松許多。美國大幅提高了聯邦遺產稅免稅額(現在只有數百萬美元的遺產免稅),并將應稅遺產數量減少到每年幾千件。整體趨勢很明確:現在對遺產征稅的國家比上世紀60年代少了,而征稅的國家通常也遠少于遺產稅。即使稅收在紙面上存在,它通常也以空洞的形式存在,帶有許多排除條款。
這并不意味著資本應該免稅。相反,對資本收入——利潤、股息和實現資本利得——征稅已被證明更有效地以更少扭曲的方式提升收入。在所有經合組織國家,資本所得稅占資本稅總收入的90%以上,表明這些稅種在實際中有效,且符合納稅人的能力及其繳納意愿。相比之下,對財富存量征稅或在死亡時征一次性稅通常只能產生有限的收入,同時造成重大扭曲,包括對鮮有交易資產的估值問題,以及對應稅財富與現金流無關聯的納稅人流動性限制。公共財政研究一貫發現,資本所得稅避免了許多這些實際和經濟上的困難,使其成為現代經濟中對財富征稅的更強有力工具。
遺產正處于人類愿望與澀匯正義的十字路口。它既是極具個人色彩的實踐,是一代人傳給下一代的最后禮物,同時也是一種具有廣泛經濟影響的現象。我們已經看到,繼承財富在西方經濟體中的作用很重要,但并不壓倒性,在許多方面,這種作用也被現代經濟的推動所抑制。我們也看到繼承可能帶來矛盾的影響:幫助一些較不富裕的繼承人攀升階梯,同時幫助富裕家族保持地位。遺產稅被設想為解決繼承可能帶來的不平等,但其承諾大多未能兌現,許多國家在經歷了數十年的挫折后被拋棄。
那么,我們處于什么境地?也許是因為他們意識到,繼承財富是健康增長經濟的自然副產品,而非需要消除的異常現象。人們積累和傳遞財富的原因與他們從事任何長期事業相同:改善家庭狀況,創造傳承,為親人的未來做出貢獻。這些動機推動了造福整個澀匯的生產性活動——投資、商業、慈善。限制得太嚴厲可能會消耗他們的活力。當財富真的被傳遞時,結果并非總是有害的;它常常將資本分散到需要的地方,資助新的機遇。
當然,這并不否認巨額繼承財富可能帶來不當的好處。但解決這一問題有比全面征稅更直接、更具建設性的方式。例如,確保所有人都能接受高質量的教育,有助于在人生初期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即使沒有富裕父母的人也能具備繁榮的技能。鼓勵廣大人群創業和擁有住房,會讓更多人有機會在自己一代中積累資產,最終也為他們帶來可繼承的東西。本質上,創造更公平澀匯的關鍵不是拆除過去的財富,而是賦權更多人去創造未來的財富。
過去一個世紀,西方世界通過擁有住房、養老金制度和更廣泛的股票持有,出現了資本的廣泛增長和民煮化趨勢。這些稅收對減少不平等的影響超過了任何遺產稅。當普通公民獲得財富時,國家變得更加平等,而不是少數富有繼承人被多征稅。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教訓。它建議,如果我們想繼續邁向繁榮和公平的澀匯,應聚焦于擴大機會、讓多數人共享財富創造的政策,而不是執著于分割少數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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