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財經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規定,現將蘭州財經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25人(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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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網上報名
發給邊需要的人不要錯過報名時間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資格等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一致;國(境)外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對國(境)外相近專業及國內高校自設專業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納入招聘范圍。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心理健康。
3.報考人員年齡為1987年4月及以后出生。
4.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條件詳見崗位列表。
(三)不得報考人員范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2.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有篡改、偽造人事檔案材料等情況的人員。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
5.有學術不端、師德失范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1日9:00至2026年4月8日18: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通過登錄報名網站(https://bm.cptae.com/tip)進入報名系統,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2026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提交報名申請。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及聯系方式,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3.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且須在報名系統關閉前提交報名信息。若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應聘資格。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要求,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須完整、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崗位報考條件。因個人未按要求填寫相應信息,造成所需有效信息不完整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和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資格初審
學校于2026年4月2日9:00至2026年4月9日18:00期間,通過網上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公告要求和崗位招聘條件者通過初審。報考人員可于2026年4月2日9:00至2026年4月9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2026年4月8日18:00前初審未通過的,可補充完善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之后初審未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因個人填報信息失誤導致無法通過審核或因在網絡報名最后一天報名且報名未通過審核而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本次招聘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報名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繳費標準參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考試費收費主體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9〕422號)執行。繳費時間為2026年4月10日9:00至2026年4月11日17:00。繳費成功后視為報名成功,未按規定報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完成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報考資格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報考人員在繳費成功后,自行打印正式繳費票據并妥善保管。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繳費票據參加筆試。
(四)筆試
1.時間地點
時間:2026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
地點:具體考試地點及考場安排于4月16日前在學校官網公布(http://www.lzufe.edu.cn/)。
2.形式內容
筆試為閉卷形式,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100分。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不得離開考場。
筆試內容主要包含政治理論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驗、材料分析及文案寫作等;心理學專業輔導員崗位還包含心理學相關專業知識。筆試試題委托第三方命制。
3.證件要求
考試當日,應試人員須攜帶網上繳費系統打印的紙質正式繳費票據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二者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應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4.劃定最低控制線
筆試開考比例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不足1:3的,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60分最低控制線,在筆試開考前書面通知報考人員,達不到最低控制線者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5.凈化筆試考務環境
考試過程中將對所有進入考場的報考人員進行入場安檢,凡發現攜帶高科技作弊器材進入考場的,一律按違紀處理。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報考人員,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報考人員,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6.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2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官網公布(http://www.lzufe.edu.cn/)。原則上只接受對缺考、零分和違紀違規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在成績公布2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復核。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選按照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參加復審人員1:3的比例確定;不足1:3的,按達到筆試最低控制線全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2026年4月22日(9:00至17:00)。
2.復審地點:蘭州財經大學和平校區(蘭州市和平鎮薇樂大道4號)崇德樓409室。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身份證及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考試報名系統打印的紙質版《考試報名表》。報考心理學專業輔導員崗位的,還須提供大學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還需出具專業方向證明材料(含本科及碩士階段,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或畢業學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并加蓋公章)。
(2)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2026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
(3)報考人員須提供中共黨員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蓋章。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證件照2張。
(5)崗位所需其他印證材料。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能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報考人員,以及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一律取消復審資格,不退還報名費,由此出現的崗位人選空缺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階段提供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生證明、政治面貌證明等材料原件不再退還考生。
4.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字領取。
(六)面試
1.面試時間:2026年4月25日,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顯示為準。
2.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入圍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不足1:3的,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60分最低控制線,在面試前書面通知考生,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未通過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二者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現場公布,由報考人員現場簽字確認。因面試人員缺席或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4.面試內容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等。
(七)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按比例計算并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為先,筆試成績也相同時,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排名先后,依據加試面試成績確定排序。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官網公布。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以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心理測評及體檢人員。
(八)心理測評
對初步人選進行心理測評,以考察其性情、意志、品質以及反應等心理素質。心理測評運用標準化量表測試,心理測評結果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體檢
體檢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及地點由學校電話通知報考人員,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參加體檢時須持有效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組廳字〔2025〕28號)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在收到體檢結果3日內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在蘭州市內三甲醫院進行,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存在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同一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成績為零或成績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安排考察組,通過函調、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實地走訪等形式對體檢合格人員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推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23〕1號)等文件要求,查詢報考人員個人征信、篩查違法犯罪行為信息,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同一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成績為零或成績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遞補。
考察中發現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妨礙考察工作行為的,不予錄用。
(十一)公示、備案及聘用
根據體檢及考察情況,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在學校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調查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及之后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對公示結束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聘用意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備案。
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備案后的擬聘人員,由學校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試用期考核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考務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公告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蘭州財經大學網站公布。
(二)應聘人員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畢業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無法查詢或在“鼎立信”等網站查證有失信行為的應聘人員,不予審批聘用。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以及有其他影響情形的崗位。具體回避情形請查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五)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蘭州財經大學在學校官網發布公告。考生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蘭州財經大學官網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并保持通訊暢通。凡因個人原因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七)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八)本公告由蘭州財經大學負責解釋。
學校人事處咨詢電話:0931-5337987
學校紀委監督電話:0931-5252132
蘭州財經大學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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