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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國、意大利和英國的外交部長敦促以色列立法者放棄一項將大幅擴大在以色列實施死刑的法案。
該法案規定,任何在恐怖主義行為中故意殺害他人的恐怖分子都將被判處死刑。擬議法案還指出,判處死刑不需要法官全票通過。
這份由德國外交部周日分享的聲明稱,部長們對該法案表示“深切關切”。
“我們尤其擔心該法案事實上具有歧視性質。該法案的通過將破壞以色列在民主原則上的承諾”,聲明補充道。
歐洲委員會秘書長阿蘭·貝爾塞周日也敦促以色列放棄這項法案,稱其是“以色列長期以來事實上暫停死刑局面的嚴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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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擬議法案被判死刑者將在判刑后90天內執行死刑。法案中詳細規定的執行方式是絞刑,由以色列監獄管理局實施。
法案規定,對“出于種族主義或對某一族群的敵意,并意圖損害以色列國或猶太民族在其土地上復興而謀殺以色列公民的恐怖分子應判處死刑”。
批評者普遍認為,這一措辭在實際執行中幾乎專門針對巴勒斯坦人,而不會同等適用于殺害巴勒斯坦人的以色列猶太公民。
這意味著,同樣造成死亡的襲擊行為,巴勒斯坦襲擊者可能面臨死刑,而以色列襲擊者則可能不會。這種基于民族或身份的區別對待,構成了事實上的歧視,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
聯合國專家上個月也呼吁以色列撤回該法案,指出其將嚴重侵犯生命權,并歧視被占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居民。專家指出:通過剝奪司法和檢控的自由裁量權,法庭無法依據個案情況作出判斷,也無法考慮減輕處罰的因素,從而可能判處與罪行不相稱的刑罰。
歐盟外交部門亦對法案提出譴責,明確指出:死刑本質上侵犯生命權,執行死刑必然觸犯免受酷刑與其他虐待的絕對權利。
我們所處的世界,光怪陸離,哈馬斯、ISIS之類的恐怖組織,可以隨意砍下別人的腦袋,并把視頻上傳網絡,以宣揚他們的殘忍,而那些為受害者主持正義的人,卻要考慮恐怖分子的生命權,還要保護恐怖分子免受酷刑與其他虐待的絕對權利。
恐怖分子在斬首的時候,從沒考慮過被害人的免受酷刑的權利,恐怖分子把女人當成性奴的時候,也沒慮過她們免受虐待的權利。在那個時候,恐怖分子把自己當成了上帝,高人一等,蔑視著這些螻蟻。而反過來,當恐怖分子被捕入獄的時候,這些所謂的人權維護者,卻要保護恐怖分子的權利,真是咄咄怪事。
人類社會的發展,趨向包容,博愛,這總歸是好的,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一個限度,過猶不及。
人類為了顯示自己的文明,博愛,即便是殺豬,也規定了人道的方式。甚至,不按照規定的方式屠宰動物,會被送進監獄。
更有甚者,一群素食主義者,企圖奪下別人的碗筷,剝奪別人吃肉的權利。更有一些愛狗人士,在馬路上攔截運輸車輛,用暴力的方式踐行他們所認為的愛。而法律,卻拿他們無能為力。一個個生意人和運輸司機,只能默默的忍受損失。
在這里,愛心,包容,成了單方面的表達,就是人們吃肉的權利,要向素食主義者和動物保護主義者的心理滿足讓步。這哪里是愛,這是一部分人借愛的名義對另一部分人的暴政。犧牲別人吃肉的權利來維護他們的愛心。
這就是這個世界的古怪之處。人們的愛心,已經泛濫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即便是十惡不赦的恐怖分子,也被他們冠以文明的名義,保護他們的權利。
然而,當恐怖分子隨意決定別人的生死的時候,當恐怖分子對自己的殺戮談笑風生的時候,他們并沒有把受害者當成自己的同類,并沒有考慮受害者的權利。
而人們仍然要求以色列保護恐怖分子的人權和生命權,實際上,這是一部分借文明的名義剝奪另一部分人復仇的權利。這不是文明,這是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權利的掠奪。
這些國家對以色列的指責,實際上就是犧牲以色列復仇的權利,來滿足他們所謂的人權,生命權和不歧視的原則。
我更喜歡的世界是,你可以大度的既往不咎,而我卻要睚眥必報,你堅持你的文明,我履行我報復的權利。
而人類社會的發展,已經走向了一個極端。從人類歷史上的殘忍的互相屠殺,到不分青紅皂白的文明。
一個個的人權保護組織,在努力地保護恐怖分子的人權,美其名曰寬容、社會進步,然而,他們卻對被殘害的受害者的權利不聞不問。
對加害者的關注遠大于受害者,成了這個世界的可笑之處。
關塔那摩的囚犯,被虐待的新聞鋪天蓋地,施虐者被新聞報道追著四處喊打,最終造成了很多恐怖分子被釋放,結果就是,他們重歸阿富汗戰場,最終又把那里的女人變成了奴隸。 這些所謂的人權保護者,這就是他們想要的結果?他們保護了恐怖分子的人權卻犧牲了阿富汗女性的人權。
那些被ISIS虐殺的人,被他們販賣的女奴,同樣無人過問,一個殘忍的割下別人的頭顱的恐怖分子,卻在監獄中享受著他的人權,而被害者已經沒有了生存的機會,他的家屬也在以淚洗面。
人權組織為以色列監獄中的恐怖分子的探視權不斷呼吁,但是對于被哈馬斯關押在加沙黑暗地道中的人質,卻無人過問,他們雖然瘦的皮包骨頭,卻沒人給他們送上一粒糧食。而這些人權組織,卻嫌棄以色列給恐怖分子提供的食品不夠豐富。
施暴者可以任意攻擊別人,刀具,槍擊,人體炸彈,被他們殺害的人甚至都不被這個世界知曉。然而,他們被捕后,卻被呼吁給予人權,禁止侵犯他們的生命權。
人類就是這么虛偽,當一頭獅子襲擊人類之后,人們會把它殺死,因為獅子一旦開始襲擊人類,就會成為食人獅,殺死是最好的選擇,此時他們就不會考慮所謂的動物保護。然而,面對殺戮成性的恐怖分子,卻要保護他的生命權,并且,還要稱此為社會進步。
實際上,這哪里是社會進步,這是用受害者的血淚來體現自己的文明,就像瓜分別人的錢財來展現自己的愛心。
人類,為了顯示自己虛偽的文明,寧可讓恐怖分子的生活盡量的舒服,保證他們的權利,甚至對他們進行寬恕。然而,卻對受害者不聞不問,對受害者的親人漠不關心。這里面透著的,是無盡的虛偽。保護恐怖分子的權利以顯示自己的文明,而忽略受害者的痛苦體現的卻是冷漠。
以色列想把這些恐怖分子判處死刑,卻遭到了他們的一致反對。他們斥責以色列侵犯恐怖分子的人權和生命權,要求以色列收回決定。實際上,這是犧牲以色列人的利益來滿足他們的虛偽。
聯合國專家也呼吁以色列撤回該法案,指出其將嚴重侵犯生命權,并歧視被占領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居民。歐盟外交部門亦對法案提出譴責,明確指出:死刑本質上侵犯生命權,執行死刑必然觸犯免受酷刑與其他虐待的絕對權利。
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敵對的雙方,在對方視我如豬狗的情況下,你卻要求我維護對方的權利,而且不能對其進行歧視,真是咄咄怪事。更難以理解的是,這些人不是常規戰爭的戰俘,而是恐怖分子。
歐洲的白左,強調包容,毫無界限的包容一切,即便是童婚和殺戮,也在文化包容的外衣下大行其道。
人類已經在愛心包容中失去了判斷力,可怕的是,這些失去判斷力的人,成為了社會的主流,正在挾持著有正確的是非觀的人。
以色列歷史上僅執行過兩次死刑:一次是1948年,建國不久后,一名被控叛國罪的陸軍上尉被處決;另一次是1962年,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被處以絞刑。
以色列60多年從未執行過死刑,即使在處理恐怖襲擊案件時也最多判處無期徒刑。然而,換來的是什么呢?是一次又一次不斷的恐怖襲擊,甚至是恐怖分子出獄后再次恐怖襲擊,譬如辛瓦爾。
以色列的免除死刑并沒有換來任何的善意,反而是持續的恐怖襲擊,在文明無法化解惡念的情況下,或許,以牙還牙是最好的選擇。
對恐怖的分子的文明,就是對國民的不負責任。
歐洲國家擔心,這種歧視性立法會進一步激化巴以民族仇恨,為暴力循環火上澆油。然而,還會比一天之內屠殺1200多人更差嗎?
該法案被視為極右翼力量推動的重大政策轉向,實際上,這是以色列對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忍無可忍的對等反應。一切都有因果,
至于所謂的該法案以反恐為名,行歧視之實,也無可厚非,畢竟,德國占領法國時也沒跟戴高樂稱兄道弟,蘇軍占領柏林時,馬路上到處都是被強奸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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