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咨詢勞動糾紛相關問題,比如個人承包工程是否要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公司拖欠工資該怎么討回。其實,這些問題在實際案例中都有對應的解決辦法。下面就由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的劉歡律師分享兩個真實案例,給大家一些參考。
![]()
案例一:個人承包工程,不應當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本案由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劉歡律師代理。劉歡律師自2019年執業至今,是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累計承辦案件已逾700件,在民商事領域尤其是金融借款、民間借貸、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經驗豐富。
2021年4月20日,泗縣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原告張XX與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國XX集團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劉X的勞動爭議一案。原告張XX請求確認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四被告對其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即工傷保險賠償責任。原來,泗縣某工程由中國XX集團承包,后分包給新余XX和宿州某公司。2020年4月27日,張XX經介紹到工地做內墻粉刷,與劉X協商日工資240元。5月5日,張XX干活時從腳手架跌落受傷,劉X墊付了醫療費。之后張XX找被告協商賠償,被告們卻互相推諉。
劉歡律師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調取案件材料,與當事人溝通了解情況,撰寫答辯狀。庭審中,律師提出劉X與張XX無勞務關系,劉X只是帶班,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應擔責。最終,法院認為新余XX作為有資質的分包方,將工程轉包給無資質的自然人,應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中國XX集團和宿州某公司不存在違法分包,不承擔責任;劉X是自然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承擔責任。同時,因張XX未提供工傷認定,其要求四被告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請求也未獲支持。
案例二:公司拖欠工資,追索勞動報酬
同樣是劉歡律師代理的案件。原告蔡XX起訴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蔡XX自2018年3月入職該公司做技術員,未簽勞動合同。2020年8月起,公司以經營困難為由拖欠工資至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結算,公司欠蔡XX工資77687元,并承諾付款計劃。但公司僅在10月30日支付15000元,尚欠62687元未付。
劉歡律師接受委托后,調取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確定被告,準備拖欠工資明細單等證據。庭審中充分論證公司拖欠勞動報酬的事實。法院認為公司應遵守法律規定支付工資,其還款計劃違反勞動法無效,最終支持了蔡XX的訴訟請求。
法律干貨
1.用工主體責任認定:建筑施工等用人單位將工程發包給無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由具備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個人若只是帶班,無實際承包關系,一般不承擔責任。
2.工資追討:勞動者有工資欠條且不涉及其他勞動關系爭議,可按普通民事糾紛起訴。公司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還款計劃不合理也無效。
3.工傷認定:要求工傷保險賠償,需先由勞動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否則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結語
通過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勞動糾紛不要慌,運用法律武器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無論是用工主體責任的界定,還是工資的追討,都有法可依。如果你也遇到類似問題,不妨咨詢專業律師。劉歡律師執業多年,經驗豐富,就職于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地址在安徽省宿州市泗縣第一街16棟401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