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琦自2017年執業于安徽賈東峰律師事務所,專長刑事辯護、合同糾紛等。在合同詐騙案中,為周X辯護,使詐騙數額認定降低,刑期大幅減少;在公路運輸合同糾紛案中,為某物流公司申請再審獲提審并中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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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專長
賈琦從2017年開始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辯護案件占比約80%,主要服務企業和個人,工作方式側重訴訟。在周X被控合同詐騙罪一案中,公訴機關指控周X在20162018年期間,與他人以舉辦演唱會為由,與多名被害人簽訂演出合同,騙取巨額投資款,指控周X涉案數額巨大。賈琦律師擔任周X的辯護人,通過仔細閱卷、多次會見當事人和深入分析全案證據,認為在“浦江演唱會”項目中,周X雖有夸大宣傳,但項目曾初步接洽和籌劃,主觀上無“非法占有”全部款項的故意;案發前周X已歸還絕大部分款項,行為更接近民事履約不能后的債務糾紛;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作用、參與程度及非法所得有限。庭審中,賈琦圍繞犯罪主觀故意、行為性質和退賠情節展開辯護。最終,法院部分采納辯護意見,認定周X詐騙數額為未歸還的16萬元,屬于“數額較大”,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刑期顯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合同糾紛處理
賈琦在處理合同糾紛方面也有豐富經驗。某物流公司(原審被告)因與焦X(原審原告)公路運輸合同糾紛,不服之前的民事判決,委托賈琦律師團隊申請再審。賈琦律師對原審案卷材料深入分析,認為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方面存在錯誤,符合再審申請條件。于是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并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準備詳實的申請理由與證據材料。法院經審查采納了代理意見,裁定本案由法院提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為當事人爭取了程序性勝利和緩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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