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冬天,石家莊的天氣格外干冷。白求恩和平醫院的病房里,窗戶縫里灌進來的風一陣陣地吹,走廊盡頭掛著的燈光昏黃而不安。就在這個節點,一位曾經沖在抗日戰場最前線、舉著相機對準日本侵略者的戰地記者,卻因為親手扣動扳機,朝一名日本醫生開了槍,改寫了自己的人生。
這位戰地記者,就是被許多人稱作“中國革命軍隊第一位專職攝影記者”的沙飛。他在鏡頭前無數次記錄死亡,卻沒有想到,自己最后會被一紙判決推向刑場,而簽字的人,正是他曾經最信賴的老首長聶榮臻。
有意思的是,在他出事前半年,他已經連續向上級、向親友表達過“日本醫生要害死我”的恐懼,只是當時誰也沒意識到,這已經不再是普通的情緒問題,而是一種正在失控的精神創傷。
一、從富家子弟到戰地攝影師
1912年,沙飛出生在廣東一個經營藥材的殷實人家,原名司徒傳。家里做的是正經買賣,日子寬裕,父母對子女的期望,也很傳統——學醫、學教書,將來謀一份穩定體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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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這個兒子從小就閑不住,愛畫畫,愛亂跑。到了青年時期,同齡人一個個鉆進醫學院、師范學校,他卻拐進了美術的門檻。家里人氣得直搖頭,擺明了反對,但這位司徒家的兒子脾氣倔,“要學就學自己喜歡的”,誰說都攔不住。
也正因為家境寬裕,他有條件接觸到當時尚算“奢侈”的攝影。畫畫不夠,又開始玩起相機,很快就在廣州、上海等地辦起影展,照片里既有城市街景,也有人物特寫,風格偏寫實,不怎么修飾,多少帶著一點魯迅式的冷眼看世界。
后來他給自己起了個新名字——沙飛。這個名字聽上去就帶著一種“到處跑、停不住”的勁頭。朋友問他:“怎么取了這么個名字?”他笑笑,說:“愛走,像沙粒一樣,隨風飛。”輕描淡寫,其實透露出他骨子里的不安分。
如果沒有1937年那場全面爆發的抗日戰爭,這個廣東青年,很可能會在影展和畫室之間過一輩子,頂多被稱為一個頗有才華的攝影師。時代改了,他的人生整個拐了彎。
二、戰火中的鏡頭與創傷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沙飛幾乎沒有猶豫,停止影展,北上投身抗日。后來他進入晉察冀軍區,干的不是端槍沖鋒,而是舉著相機往火線湊,被正式任命為攝影科科長。這在當時的八路軍里,是一件很新鮮的事——攝影記者,還是專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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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晉察冀軍區,他認識了時任軍區司令員的聶榮臻。兩人有點惺惺相惜的意味:一個留過學的高級將領,一個受過大學教育的文藝青年,在那個“紅軍多是農家子弟”的時代,這樣的組合并不多見。聶榮臻看他能寫、能拍,又有文化,很快就重用起來。
沙飛的性子有點“軸”。部隊交給他的是記錄戰況,按理說,守著陣地后方也能拍;可他不甘心,總往前線鉆。對他來說,戰斗發生在哪里,相機就該出現在哪里。
前線戰士沖鋒,他舉著相機跟在后面。有一次,他在陣地前沿尋找角度,突然一道火光掠過,一顆子彈打進了他的大腿。他被緊急抬回后方,躺在病床上時,還惦記著那卷沒拍完的膠卷。
聶榮臻去看望他,話說得很重:“你不是戰斗員,非要往陣地上沖干什么?后方也能拍,等打掃戰場再上去不行嗎?”
沙飛卻不服氣:“日本鬼子的子彈沒那么容易要我的命。老天還要留我,多拍點他們的罪行。”這話聽上去有點“中二”,可在那個年代,這股擰勁兒在不少人身上都能看到。
他的鏡頭,記錄下太多殘酷細節:被燒毀的村莊、倒在壕溝里的戰士、饑餓的難民,還有日軍留下的尸體和血跡。別人看一遍就不愿再看,他卻一次次按下快門。日積月累,心里裝的東西就越來越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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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共產黨員、國際主義戰士白求恩,在晉察冀軍區工作時,也注意到了這個愛往前線跑的攝影記者。白求恩在1939年因敗血癥去世前,在遺囑中特意寫明,要把自己的美樂時相機送給沙飛,希望他繼續記錄這場戰爭。這份托付,對沙飛而言,既是榮譽,也是壓力。
長期奔走在戰場、工事、野地之間,他吸入了大量粉塵和煙塵,加上作息無規律,身體開始吃不消,肺部出現問題。醫生診斷為肺結核,在當時,這可是個難纏的病。戰地條件有限,只能暫時控制,不能根治。
身體在透支,精神同樣在消耗。每天面對死亡,不是簡單的“見多了就麻木”。有些人會麻木,有些人卻會越來越敏感。沙飛,顯然屬于后者。
三、魯迅、日醫與那一槍
要理解他為什么會在1949年向日本醫生開槍,繞不開一個名字——魯迅。
在大學時代,沙飛就迷上了魯迅的作品。《吶喊》《彷徨》這些書,他一冊冊買,一篇篇讀,不惜花自己不多的零用錢。魯迅那種冷峻甚至尖銳的文字,對這個年輕人產生了很深的影響。可以說,他的很多價值判斷,都是在魯迅的文字中逐漸成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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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在一次展會上,沙飛見到了魯迅本人,還得到魯迅的簡短指導。那天晚上,他興奮得翻來覆去睡不著,這件事在他記憶里,像刻了一道印。
同年10月,魯迅在上海病逝。葬禮那天,沙飛特地趕去,拿著相機在人群中穿梭,給魯迅遺體拍照。現場彌漫著壓抑的氣氛,魯迅的故友、追隨者、普通市民擠滿了靈堂外的道路。
就在那種情緒極為敏感的場合,他聽見旁邊幾個人低聲議論,大意是:“魯迅先生是被日本醫生害死的,要不是日本醫生,能再活幾年。”這話是真是假,彼時在民間其實就有爭議,有的是氣話,有的是誤解。說的人未必有確切依據,聽的人卻往心里去了。
對旁人來說,這可能只是當時情緒激動的一句牢騷。對已經把魯迅視作精神導師的沙飛,這幾句話像釘子一樣釘在心里——“日本醫生”與“魯迅之死”被直接連接起來。
從那以后,他對日本醫生這個群體,產生了強烈的、本能的抗拒。在抗戰時期,這種心理有了更現實的背景:日軍在戰場上的獸行、細菌戰的傳聞、日本軍醫參與殘酷實驗或屠殺的事實,都讓“日醫”這個詞在他心里和“危險”“陰謀”綁在一起。
抗戰中他受傷住院時,有一次白求恩安排了一位日本醫生給他做手術。按當時的情況,這位醫生是反戰的,在八路軍醫院工作,身份上已經發生了變化。可沙飛聽說“日本醫生”三個字,一口回絕,堅持要等別的醫生。他寧可拖著傷躺半天,也不愿意讓日本人動刀。
表面看,這是情緒問題。其實,這已經是一種偏執。只是戰時緊張,大家都忙于前線,也就當作“愛憎分明”一筆帶過,沒有往精神創傷上想。
1948年5月,已經患上肺結核的沙飛,住進了石家莊的白求恩和平醫院。這家醫院在解放戰爭時期承擔著重要的救治任務,里面不僅有中國醫生,也有一批被俘后轉為在華工作的日本醫務人員,他們接受管理,為解放區服務。這在當時并不罕見,是政策的一部分。
問題就出在這里。對大多數患者來說,日本醫生只要技術好、態度好,慢慢也就接受了。對經歷過長期戰地拍攝、心理創傷不斷累積、又對“日本醫生害死魯迅”深信不疑的沙飛來說,情況完全不同。
他在病房里,每次看到日本醫生走近,就像看見了敵人。醫生要給他檢查,他大喊大叫:“別過來!不要碰我!”私下對家人、同事反復說:“他們要害死我,他們想殺我。”這種強烈的被害感,已經遠遠超出正常的民族仇恨范疇,更接近于一種精神疾病的癥狀。
1949年,他給老首長聶榮臻寫了一封信,大意是:醫院里有不少日本壞人,要來害他,請求部隊把這些人抓走。聶榮臻看到信,意識到這個老部下精神狀態不太對,回信寬慰:“不要胡思亂想,安心養病,爭取早日出院。”在當時的條件下,他能做的,大概也就只有勸慰。
遺憾的是,這封回信并沒有改變沙飛緊繃的情緒。戰爭留下的陰影再加上肺病帶來的長期折磨,讓他始終處在高度防備狀態。一旦遇到刺激,很容易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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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的一天,日本醫生照常來病房查房、問診。對醫院來說,這只是日常工作,對沙飛來說,卻是“危險再次靠近”。在極度恐懼和敵意的交織下,他突然情緒爆發,搶過槍,向日本醫生連開數槍,后者當場死亡。
從表面看,這是蓄意殺人;從他那段時間的表現看,這更像是精神疾病患者在妄想支配下的極端行動。如果換成后來對“創傷后應激障礙”的認識,大概會有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但在1949年的中國,人們對精神創傷的了解極其有限,“有病”還是“有罪”,界限并不清晰。
四、一紙判決、聶帥落淚與遲到的平反
日本醫生被殺,當時的政治和社會氛圍很復雜。一邊是剛剛結束的大規模戰爭,剛剛取得全國性勝利的新政權,極需要在國際上展示法治和政策的一致性;另一邊,是曾經立下戰功、貢獻巨大的老文藝戰士突然犯下重罪。
案件隨即進入軍管系統和司法程序。調查過后,法院給出的結論是:沙飛殺人事實清楚,性質嚴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判決書上寫的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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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呈到時任華北軍區司令員聶榮臻那里,他看到名字,心情可想而知。這不是一個普通戰士,而是他一路看著成長、一起經歷了最艱苦歲月的老部下,也是他在戰爭年代欣賞的文藝骨干。
據當時在場的秘書回憶,聶榮臻在簽字前沉默了很久,最后含淚在判決上簽字,隨后對身邊人說了一句大意是:“對不起沙飛,沒有給他更多關心,要是早發現他的問題,或許不會走到今天。我這邊也有責任。”這不是客套話,而是一種真心的自責。
幾天后,沙飛被執行死刑,時年38歲。對一個普通人來說,三十八歲正是事業、家庭逐漸穩定的階段;對一個成熟攝影家來說,這個年紀正是藝術風格完全定型并向縱深發展的黃金歲月。他的人生,硬生生被切斷。
需要強調的是,在當時的法律和醫學認知條件下,司法機關更多是從“客觀行為”出發,認定他實施了殺人行為,就有罪,應當處罰。對于精神狀態是否嚴重異常,缺乏完整的評估體系和專門診斷。再加上他殺的是日本人,而新中國剛剛成立,處理此案還帶有對外政策和社會穩定的考慮,判得重并不意外。
不過,案件并沒有就此被遺忘。之后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文藝界、攝影界乃至一些老戰友,對沙飛的遭遇一直耿耿于懷。有人覺得他是“有功之臣誤入歧途”,有人則隱約意識到,他的問題不是簡單的“仇恨日本人”,而是一種病態的心理扭曲,只是當時沒人弄清楚。
到了20世紀80年代,情況發生了變化。社會整體對法治和冤假錯案的重新審視,加上醫學上對“創傷后應激障礙”等概念逐漸引入,很多舊案被重新拿出來研究。沙飛案,便是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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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相關法院啟動再審程序,對當年的案情進行重新評估。根據當年的病歷、目擊者回憶以及他長期表現出的異常敵視和被害妄想,重新認定他在作案時處于嚴重的精神異常狀態,屬于在精神病影響下的行為,不能完全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應當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再審結論明確指出,當年的判決在認定刑事責任能力方面存在嚴重偏差,對一個已經嚴重患病的革命文藝工作者過于嚴厲。于是,官方作出撤銷原判、宣告無罪的決定,為沙飛平反。距他被處決,已經整整36年。
從現代精神病學的角度看,他的癥狀與戰后創傷應激障礙相當接近:長期身處極端危險環境,反復面對暴力和死亡,導致心理防線崩潰;再疊加個人對魯迅之死的極端解讀和對“日本醫生”的投射,就形成了偏執性妄想,出院前的種種表現,其實是很典型的先兆。
在攝影界,這件事一直被視作一個沉重的案例。一個本來可以繼續記錄新中國建設歷程的戰地攝影家,因為戰爭后遺癥被埋葬在刑場。有人說,他是被日本侵略者毀了一生;也有人說,是時代對精神疾病認識的不足,讓他付出了不該有的代價。
戰爭對人的傷害,不止于肉體,更在精神。沙飛身上,這一層面的傷痕顯露得格外明顯。他出身富裕家庭,本性自由開朗,卻在戰火和心理創傷的夾擊之下,一步步走向崩潰。對魯迅的執念,對日本人的極端仇恨,是他內心深處最堅硬的一塊石頭,也是最終壓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于聶榮臻,當年那一筆簽字,恐怕在他心中也留存了很久。老首長在內心深處的那種酸楚和遺憾,外人無法完全體會,卻能從他那句“我有責任”里,隱約看到一些。沙飛的名字后來被重新提起,人們談起他,不再只是那一樁案件,而是一個在中國革命戰爭中拿起相機、用影像對準侵略者、最后又被戰爭陰影吞噬的復雜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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