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充分認識生態環境法典頒布的重大意義,以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國家法治負責的態度,帶頭準確實施、發揮引領作用,認真做好生態環境法典頒布實施后的學習、宣傳、適用工作,堅決扛起護航美麗中國建設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審判責任。
通知指出,人民法院是學習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法典的重要主體,要增強使命意識,切實擔負起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的重要職責。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忠誠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各項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要將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與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深入落實“十五五”規劃綱要部署相結合,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聚焦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圍繞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重點領域持續發力,推動“十五五”時期“美麗中國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的目標如期實現。要落實生態環境法典民生保障新規定,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通知強調,要認真組織安排,全力做好生態環境法典學習宣傳培訓工作,在全國法院迅速掀起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熱潮。要系統學習生態環境法典理念、原則和新制度新規則,準確理解把握立法背景、原意。要創新學習培訓形式,把好教師關、教材講義關,將學習生態環境法典與審判執行具體工作相結合。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持續擦亮全國生態日、世界環境日普法宣傳品牌,通過以案釋法、巡回審判等方式,把環保法治課堂搬到田間地頭、群眾身邊,讓生態環境法典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要加強審判指導,確保生態環境法典順利實施。要系統開展司法解釋調研,對生態環境及相關領域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做好立改廢釋。要抓住生態環境法典推動“生態環境法”成為新的法律部門重大契機,落實生態環境法典關于“推進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機制的建設”要求,對照生態環境法典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資源審判理念原則、體制機制、管理模式。要加強審判監督管理,確保辦案質量,用好“案例庫”、“法答網”,加強調查研究、經驗總結,讓生態環境法典在適用中真正落實落地。要注重發揮一把手的示范帶頭作用,做到“九分落實”,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抓好生態環境法典貫徹實施。
法〔2026〕40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生態環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并公布,將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生態環境法典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生態環境法典頒布施行的重大意義
生態環境法典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標志性立法。生態環境法典通篇貫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范進行了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對于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人民法院是學習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法典的重要主體,要充分認識生態環境法典頒布的重大意義,以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國家法治負責的態度,帶頭準確實施、發揮引領作用,認真做好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法典學習、宣傳、培訓等各項工作,堅決扛起護航美麗中國建設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審判責任。
二、增強使命意識,切實擔負起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的重要職責
各級人民法院要將學習和實施生態環境法典納入黨組會議部署、黨組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在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忠誠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各項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要將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與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深入落實“十五五”規劃綱要部署相結合,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聚焦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圍繞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重點領域持續發力,推動“十五五”時期“美麗中國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的目標如期實現。
各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入踐行生態環境法典保障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權益的立法目的,落實生態環境法典民生保障新規定,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堅持綠色發展,深刻領會生態環境法典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的重要意義,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依法審理涉及發展循環經濟、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應對氣候變化等新類型案件,加大對生態環境科技、綠色低碳技術等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力度,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要抓住生態環境法典推動“生態環境法”成為新的法律部門重大契機,落實生態環境法典關于“推進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機制的建設”要求,對照生態環境法典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資源審判理念原則、體制機制、管理模式,推進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審綜合辦理”機制落深落實、提質增效,探索優化跨行政區域管轄機制,持續完善審判規則體系,加強專業事實查明等審判輔助體系建設,規范生態環境修復工作。要主動服務和融入新時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加強與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機制,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合力。
三、認真組織安排,全力做好生態環境法典學習宣傳培訓工作
生態環境法典為人民法院審理和執行生態環境資源案件提供基本法律依據,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生態環境法典的學習培訓工作,將生態環境法典學習培訓作為提升人民法院審判水平、提高人民法院審判隊伍素質和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全國法院迅速掀起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熱潮。要系統學習生態環境法典理念、原則和新制度新規則,準確理解把握立法背景、原意。要創新學習培訓形式,充分借助數字法院建設成果,最大程度發揮“一張網”效能,將信息化學習培訓手段與傳統學習培訓手段融合互補,開展培訓輪訓。要把好教師關、教材講義關,突出政治性、實用性和針對性,注重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切實提高學習培訓的質效。要將學習生態環境法典與審判執行具體工作相結合,做到融會貫通,切實提高廣大法官的審判執行能力水平。
各級人民法院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持續擦亮全國生態日、世界環境日普法宣傳品牌,切實用“聽得懂”的語言闡釋“聽得進”的法理。要通過以案釋法、巡回審判、在線直播、參與法治進校園活動、編寫通俗讀物等方式,把環保法治課堂搬到田間地頭、群眾身邊,讓生態環境法典深入人心,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要對全國法院廣大法官特別是基層法官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的情況及時進行報道,充分展現人民法院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法典的生動場景、鮮活畫面。
四、加強審判指導,確保生態環境法典順利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指導職能,系統開展司法解釋調研,對生態環境及相關領域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做好立改廢釋,盡快制定出臺生態環境法典相關司法解釋,確保生態環境法典實施前后審判工作無縫銜接。要深入做好生態環境法典配套立法研究,聚焦氣候變化應對、碳達峰碳中和、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加強理論和實務研究,積極配合相關領域法律制定出臺。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在2026年7月底前完成對本轄區內的審判指導文件、會議紀要、參閱案例等全面清理工作,確保與生態環境法典精神、規定保持一致,清理結果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生態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工作,確保辦案質量。要切實加強審判監督管理,注重發揮審判委員會、法官會議在統一裁判尺度方面的作用,用好“案例庫”、“法答網”,進一步發揮“庫網”融合效能,確保生態環境法典統一、正確實施。要加強對生態環境法典新增制度、重要條文、與人民法院工作密切相關的規定以及貫徹實施工作的調查研究、經驗總結,及時做好典型案例入庫,讓生態環境法典在適用中真正落實落地。要深入開展生態環境法典與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等不同領域部門法的銜接適用研究,持續完善中國生態環境資源審判理論體系。
各級人民法院要注重發揮一把手的示范帶頭作用,抓好“九分落實”,切實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本轄區學習貫徹生態環境法典的情況、經驗及需要解決的問題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0日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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