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4日凌晨1點,在山東肥城的一個村子里,三個男人翻墻進入一戶人家,他們把嬰兒的父母按在地上,其中呂光東直接抱走八個月大的男嬰姜甲儒,孩子后來被送到濟寧一對夫婦那里,對方支付了兩萬八千六百元,主謀是曾小孩,動手的是呂光東和王緒勇,整個過程沒用太多時間,卻毀掉了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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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被擱置了將近十八年,直到2024年初,警方利用老照片進行人臉識別,并比對DNA數據庫,最終在外地找到了已經二十二歲的姜甲儒,技術手段一上馬,線索就全都有了進展,曾小孩、呂光東、王緒勇,還有一個叫袁永貴的人,都被鎖定了身份,袁永貴和受害人家住同一個村子,走到姜家只需三分鐘,他沒有進屋,沒有動手,也沒有拿錢,但他告訴曾小孩“姜家有個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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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下來了,曾小孩被判死緩,呂和王是無期徒刑,袁永貴要坐十五年牢,袁永貴一直喊冤說沒干什么事,可法官說他提供了關鍵信息,等于幫著把目標定死了,這就是共犯,法律上不看誰動手打人,只看誰讓犯罪成了可能,這點很多人想不通,但翻翻以前的判例,真有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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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親后來在采訪中說起,他叫袁永貴“叔”叫了三十多年,這種被身邊人背叛的感覺,比外人闖進來搶孩子更讓人難受,外人搶是害怕,熟人背后遞刀子才叫人寒心,現在網上很多人都在指責曾小孩在法庭上大聲吵鬧,卻很少有人提到袁永貴,他在庭上一句話都沒多說,可整個案子從他出現開始,就從“搶孩子”變成了“一場早有準備的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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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進步確實幫了忙,但也讓人害怕,原來一張模糊舊照片就能讓藏了二十多年的人無處可逃,更難的是如何防住身邊那個知道你家有孩子的人,村里誰家生了娃、誰家要賣地,這些事本來是閑話,一不留神就成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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