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囤貨、不用發貨,一鍵復制商品信息就能賺錢?”相信不少想兼職增收的朋友,都刷到過這類“零成本無貨源開網店”的營銷話術。但深圳店主吳某的經歷,給所有想走這條“捷徑”的人敲響了警鐘——他靠“一鍵鋪貨”軟件抓取他人商品信息開店,最終因商標侵權被判賠償5000元,賺錢夢碎還惹上官司。
事情要從2025年初說起,吳某為了兼職賺生活費,通過網絡學習了“無貨源開店”技巧:花小錢購買“一鍵鋪貨”軟件,輸入關鍵詞就能批量復制其他平臺的商品標題、圖片、價格等信息,上傳到自己的網店。等有買家下單,他再去其他平臺“淘”同款發貨,賺取中間差價。本以為是穩賺不賠的買賣,沒想到卻栽在了商標上——他店鋪里兩款家紡產品的鏈接名稱和展示圖,未經授權使用了某公司的注冊商標,被權利人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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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吳某覺得很委屈:“我就是個兼職的,根本不知道這些商品有商標,也沒給對方造成損失啊!”但法院的判決,卻給了他一記響亮的“法律耳光”。
很多人覺得“我只是復制個商品信息,又不是賣假貨”,但實際上,這種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法律,我們用通俗的語言給大家科普核心法條:
商標侵權的認定:不是“假貨”才叫侵權!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的,就構成商標侵權——不管你賣的是不是正品,只要沒獲得授權,擅自用別人的商標吸引消費者,就踩了紅線。
像吳某這樣,在商品鏈接標題、展示圖中突出使用他人注冊商標,讓消費者誤以為他的店鋪和商標權利人有關聯,顯然符合侵權認定標準。
“不知情”不能當免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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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無貨源店主會辯解“我真不知道這是注冊商標”,但法院審理時,并不會把“不知情”作為免責依據。因為作為網店經營者,有義務對所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合理審查——你不能只顧著“一鍵鋪貨”賺差價,卻對商品的商標、版權等權益視而不見。哪怕是兼職,也得守好法律底線。
賠償金額怎么算?不只是“賠錢”那么簡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商標侵權的賠償數額,會綜合考慮商標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和后果,以及權利人維權產生的合理開支(比如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來確定。
這次吳某被判賠償5000元,就包含了權利人的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如果侵權情節更嚴重(比如侵權時間長、獲利多、商標知名度高),賠償金額可能會大幅增加,甚至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平臺和店主都有責任!
根據《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有義務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接到權利人的侵權通知后,要及時采取刪除、屏蔽商品等必要措施。如果平臺明知或應知店主侵權卻不處理,還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而作為店主,不能把“一鍵鋪貨”當作“甩鍋”理由,自己要對店鋪商品的合法性負全責。
在此提醒大家:無貨源開店,這些底線要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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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商行業的發展,“一鍵鋪貨”“一件代發”確實給創業者提供了便利,但便利不代表可以“無法無天”。想要合規開店,這幾點一定要記牢:
拒絕“無腦復制”:不要直接抓取其他平臺的商品信息,尤其是帶有明顯商標標識、原創圖片的內容,如需使用,必須獲得權利人的書面授權;
仔細核查商品信息:上架前務必確認商品的商標、專利、版權等權益歸屬,避免觸碰知識產權紅線;
選擇正規供貨渠道:如果做無貨源模式,要找合法合規的供貨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求對方提供相關授權證明;
一旦收到侵權通知:要及時停止相關行為,主動與權利人溝通協商,避免損失擴大。
如果已經開了無貨源網店,建議趕緊自查店鋪商品,看看有沒有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商標、盜圖等情況,及時整改;如果正打算入行,一定要先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守住合規底線,才能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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