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22日,18歲的少女王知心來到上海,她是一名知青子女,這次來從安徽來上海是與姥姥共同生活的。
多少年來,她總是對這座迷人的城市魂牽夢繞,因為這是她的父母出生成長的地方。像所有充滿幻想的少女一樣,王知心醉心于港臺的那些近乎童話的癡情小說,遠離父母的孤獨感促使她強烈地渴望在茫茫人海中尋覓到一個能夠終身相托的人。
在她做服務生的酒店里有一個和他同歲的男孩,那男孩的名字叫姜明,他來自一個缺乏溫暖的破損家庭。兩顆孤寂的心互相吸引,兩個不成熟的孩子越靠越近,王知心好喜歡那種一生一世相隨的感覺,她真的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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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甜蜜的愛河之中的王知心萬萬沒有想到天大的災難就要降臨到她的頭上,徹底打碎她美妙夢境的就是那個心狠手辣的魔鬼“大姐大”卞乃萍。
比王知心整整大了10歲的卞乃萍也是在這家酒店里做的,不同的是這位“大姐大”擁有著領班這樣一個不算大也不算太小的頭銜。憑借著年齡和頭銜以及那詭計多端的手腕,她把手下的那幫服務生整治調教得服服帖帖的,誰見了她都會討好地叫一聲“老阿姐”。
1995年12月的11日凌晨,“大姐大”卞乃萍領著姜明、施慶峰兩小兄弟找到王知心,氣勢洶洶責問她為何要在背后說老阿姐的壞話,王知心雖然也害怕卞乃萍,但畢竟有姜明在場,況且施慶峰也是姜明的鐵桿兄弟,所以就大膽與“老阿姐”辯解了起來。
不幸的是,王知心很快就發現苗頭有些不對頭,她視為依靠的姜明并沒有站出來阻止卞乃萍大發雌威,相反卻幫著“老阿姐”打她,威逼她認錯,之后又在“老阿姐”的命令之下將她挾持到了姜明的母親家里,拉開了長達近兩個月之久的非法拘禁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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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卞乃萍陰險地當眾嘲笑姜明居然沒有得到過王知心的身體。她說,要是一個女人真心愛一個男人便會不顧一切地主動奉獻出自己的身體。她甚至譏諷姜明沒有勇氣當場考驗王知心的感情究竟是真是假。
年少氣盛而又頭腦簡單的姜明被煽動起來了,而單純幼稚的王知心為了表明自己對戀人的那份真情,竟然置少女的羞澀于不顧,稀里糊涂地隨著姜明走進了一窗之隔的里間……
卞乃萍以一個老資格的“過來人”的身份向姜明、施慶峰以及剛剛趕來的丁國海當場宣布了她的“檢驗鑒定”結論:王知心早已不是一個純情的處女了!
這說明她對姜明用情不專,完全是一個騙人的“狐貍”。任何一個男人都不會要這樣的女人做女朋友,難道你姜明還要這樣一個女人嗎?
事態的急劇突變把姜明一下子砸懵了,他呆在那里不知所措。
既然姜明不要這個女人了,那么你們隨便去玩玩吧。“大姐大”居然把王知心當作一塊肉賞賜給了那幾個早已垂涎三尺的小狗。
面對“老阿姐”的慫恿,小兄弟們表現出迫不及待的猴急相,騎虎難下的姜明無可奈何地點了點頭。天真的王知心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不惜以身相許的戀人竟然會這樣無情地背棄愛的誓言,更不敢相信正是自己傾心相戀的愛人竟然會助紂為虐。隨后,施慶峰,丁國海輪流侵犯了王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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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止境的殘忍體罰完全摧毀了王知心內心的反抗本能,她麻木地逆來順受,苦苦地企盼著“大姐大”能夠開恩放她回到姥姥的懷抱。
將近兩個月的時間,王知心度日如年。也許春節臨近了,也許是因為長時期的折磨人而感到疲憊了,也許是因為良心發現了,“大姐大”卞乃萍忽然決定放王知心回家了。
卞乃萍對王知心進行了“釋放”前的“政策教育”,警告她回去后不能將這里發生的一切露一絲風出去,否則就會得到更加嚴厲的報復!
在卞乃萍的逼迫下,王知心寫下了絕不報警的保證書交給了姜母,她終于獲得了自由。
從惡夢中逃出來的王知心再也不想卷入惡夢之中,心有余悸的她不愿意拿自由來冒險,她真的“信守”諾言,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曾經發生過的悲慘一幕。
然而紙是包不住火的。1996年5月9日,下乃萍和她的“老公”因為帶著這班小兄弟與人斗毆而被警方拘留了,從而揭開了卞乃萍隱瞞多時的罪惡,也抖開了姜明曾經在外搶劫的秘密。真是應了一句老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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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見到被害姑娘王知心時,是在負責審查批捕的檢察官約她核實證詞的時候。
雖然噩夢早已過去,但是她似乎依舊深陷在惡夢之中難以自拔。姑娘低垂著頭,不停地緊緊咬著自己的嘴唇,那大大的眼睛里分明蒙上了濃重的陰影,禽獸的蹂躪在她稚嫩的心靈上烙下了難以愈合的創傷。
在她斷斷續續的哭訴中,記者試圖揣摩出卞乃萍的嘴臉和心態。記者實在難以相信一個女人居然策劃出輪奸這樣用心險惡的陰謀,更無法相信作為女人竟然會親自上陣動手幫助男人實施強暴,即使她們之間存在著不共戴天的刻骨仇恨也不至于要采取如此卑鄙下流的手段啊!
在鐵一般的事實、眾口一詞的證言面前,這個桀驁不馴的女人終于頹喪地垂下了那顆頑冥不化的頭顱,嚅嚅囁囁地供認了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實:她為了“擺平”與之有矛盾的女同事王知心,竟勾結小兄弟姜明等人將王知心非法拘禁將近兩個月之久,并唆使、幫助這班小兄弟對王知心實施體罰、輪奸。
當時閘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科作出對卞乃萍以及其他幾名同案犯批準逮捕的決定。記者采訪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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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剛剛切入主題,卞乃萍那張表情極為豐富的臉上頓時呈現出一副茫然無助的樣子,她捶著胸脯賭咒發誓,根本就沒有發生過挾持和扣押王某的事情,至于對王知心被輪奸的情況更是一無所知,她一次又一次嗚咽哀怨地發問:“我究竟犯了什么法呀?”
倘若不是被害姑娘王某那令人痛徹心扉的哭訴以及硬得如同鐵板釘釘的證據不時在提醒著,恐怕記者真的會被卞乃萍的眼淚所迷惑了。
按照卞乃萍的說法,她從來就是一個心地善良奉公守法的女青年。她是在南市一所令人羨慕的區重點中學里完成高中學業的,擔任過學習委員和一班之長,甚至還屢屢被評為“學雷鋒積極分子”和“三好學生”……
中專畢業后很快就在一家三星級賓館當上了餐廳部領班,不久又跳槽到另一家飯店做餐廳部領班。總而言之她是一個積極向上事業有成的職業女性。
卞乃萍還告訴記者,她出生在一個虔誠的佛教徒家庭,自幼浸潤在佛教的氛圍之中,領悟了做人道理,自然要比一般人更理解積德行善的意義所在,所以她絕對不可能去做有悖于佛教精神的事情。她只知道王知心和姜明是在談戀愛,還憑著女人的直覺猜測到他們可能已經有了性關系,可是她并不知道這一切居然也必須向警方報告……
卞乃萍似乎刻意要將話題圍繞著佛教來展開,她說因為自己篤信佛教,所以不惜千里迢迢誠心誠意跑到廬山一座著名的寺廟認拜了一位法名釋妙了的師傅。
問:你信佛是為了什么?
答:當然是為了自己好呀。你燒香叩頭嗎?我經常去燒香的,到龍華寺去燒的。那每次燒香拜佛你心里都在想些什么事情呢?我祈求與老公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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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是在什么時候結的婚?
答:我還沒有結婚,不過我已經和男朋友同居7年了……
記者不十分了解佛教的真諦,但是對佛家所大力宣揚的慈悲為懷卻多少還是知道一點的,而卞乃萍所犯下的罪孽則完全是與勸人為善的佛教精神背道而馳的。
問:你知道不知道什么叫強奸罪?
答:知道,還有誰不知道強奸罪呀。強奸罪是男人的罪,就是指男人在女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可我是一個女人呀,我沒有也不可能強行與一個女人發生關系,怎么會成為強奸犯呢?我這一輩子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女的強奸犯呢,難道你不覺得這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嗎?
不!記者無法笑得出來。面對這樣一個殘酷的悲劇,任何一個稍有正義感的人都會感到憤怒的!這個悲慘的故事浸透著一個18歲姑娘的辛酸淚水。
問:卞乃萍,你也是一個女人,倘若你自己是這個悲劇中的受害者,你會輕松地承受嗎?
答:不會的,我也和所有的女人一樣痛恨那些強奸婦女的無恥男人。可是我真的什么也沒有做過,我不能去承認自己根本沒有做過的事呀!
卞乃萍的家是一個追求完善的家庭,卞乃萍的父母想不通,一輩子燒香拜佛卻得到如此的報應。他們老老實實做人,總希望兒女們也老老實實做人,他們對兒女的教育是極為嚴格的。然而事與愿違,嚴厲的家教其結果卻是適得其反。
7年前,卞乃萍為了逃離這樣的家庭迫不及待地與一個男孩子私奔同居,她的人生道路就此發生了急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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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4日,法庭對這起團伙案作出了判決:
卞乃萍——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姜明——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施慶峰——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丁國海——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她又一次涕淚滂沱,不過這一回是真的發自內心深處的哭泣。這個害起人來心狠手辣的女人此時此刻銘心刻骨地體會到了玩火自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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