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媒體曝光了專利申請領域的亂象:一些中介機構明目張膽地低價兜售“發明”,甚至承諾“包過”,讓本該代表智慧結晶的專利證書,淪為可以明碼標價的商品。
針對這一亂象,國家層面已高度重視。從《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印發,到多部門聯合持續深化“藍天行動”,再到《專利審查指南》最新修訂,一系列組合拳彰顯了治理決心。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專利造假是對寶貴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專利審查需要投入大量專業人員的時間與精力,占用的是有限的公共行政資源和學術評價資源。當海量的“水專利”涌入,不僅讓審查人員疲于應付,更嚴重擠壓了真正有價值、有分量的創新成果的保護空間,分散了原本屬于它們的關注目光。
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讓潛心鉆研者寒心,讓投機取巧者得利,最終損害的是國家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甚至透支社會公眾對科技界的信任,損害我國科技界的國際形象。
治理專利造假,如果只抓幾個中介、封幾個賬號,恐怕只是揚湯止沸。這場治理不能止于“堵漏洞”,更需“疏源頭”。唯有風氣清朗,科研初心才能安放。
以治病先治本的思路來看,專利造假的病灶其實在于“指揮棒”。為什么幾百元的假專利能大行其道?有人買,就有市場。為什么有人買?不可否認,在某些領域,簡單以數量論英雄的慣性思維依然存在,客觀上為投機行為提供了一定的生存土壤。
當“數量”成為衡量創新的唯一標尺,當“有證”比“有用”更重要,投機者自然趨之若鶩,實干者反而步步維艱。可以說,這種“唯數量論”的評價導向,才是滋生造假溫床的根源。
因此,改革的第一刀必須砍向不盡合理的評價體系。
我們要做的是給評價指標做減法。堅決破除唯數量傾向,不再簡單地把專利數量作為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的門檻。對于那些只為了湊數而申請的“水專利”,就要在制度上讓其失去“變現”能力。
也要做質量轉化的加法。評價一個專利的價值,不應看它躺在檔案袋里有多厚,而應看它在生產線上轉得有多快,在市場上賣得有多好。把“轉化率”“實際貢獻”和“經濟效益”作為核心權重,那些真正解決卡脖子技術、推動產業升級的真專利才能脫穎而出。
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只要改了規則,亂象就會自動消失?顯然不是。
需清醒認識到,購買或炮制“水分”專利的行為動機復雜。除了存在于個別評價導向失衡的場景,亦有為企業滿足數量指標、為個人簡歷“鍍金”而進行的形式主義套利。這背后,實則是“有用”不如“有證”的功利思維在作祟。真正的挑戰在于,如何在復雜的評價體系與利益誘惑中,始終堅守科研創新的初心與誠信的底線。
對于廣大科技工作者而言,學術聲譽是安身立命之本,誠信底色是科技創新之魂。
當然,道德自律之外,離不開制度的剛性約束。懲戒機制必須長出“牙齒”。對于購買專利、弄虛作假者,一旦查實,不僅要取消由此獲得的職稱、項目、獎金,還要記入科研誠信檔案。只有讓失信者付出慘痛代價,才能形成真正的震懾,倒逼那些心存僥幸者收起貪念。
治理專利亂象,歸根結底是為了保護真正的創新者。創新從來不是買出來的,也不是編出來的,而是干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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