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09天的假期環游世界”,這么任性的日本人不多見,而群馬縣的這名男性職員,就是用了整整109天,從新加坡一路走到西班牙、英國、美國,又去了南非、冰島、智利、牙買加、巴拿馬,十多個國家串在一起,看起來像一份早已謀劃已久的人生清單。
![]()
但同一時間,單位給出的說法也很直接:年假已經用完,還額外缺勤了14天,而且事前已經明確告知“不允許”。
![]()
也就是說,這109天,從一開始就不全是“假期”。
很多人第一反應會是:日本年假這么多嗎?居然能請出三個多月。其實并不是。日本的帶薪年假制度很明確,普通員工剛入職時大概10天,隨著工齡增加逐步遞增,做到6年半左右封頂20天。這是“當年可用”的額度。
![]()
但日本有一個和中國不太一樣的地方:年假可以結轉,但只能保留兩年。換句話說,如果連續兩年都沒怎么休假,理論上最多可以攢到40天左右。這已經是比較極限的情況了,再多就會自動失效。所以無論怎么計算,都不可能合法湊出“109天年假”。
![]()
那這109天是怎么來的?答案其實就在新聞里寫得很清楚:用完所有休假之后,又缺勤了14天。換個說法,這109天里,前面一部分可能包括年假、代休,甚至一些經過批準的無薪假,但最后那14天,是沒有被認可的缺勤。這也是整件事情真正觸發處分的關鍵。
![]()
這里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點。很多人習慣把“有沒有假”和“能不能請假”當成一回事,但在日本職場,尤其是地方政府單位,這兩件事并不完全等同。你賬面上有年假,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時使用。請假需要提前申請,需要上級批準,還要考慮部門運轉是否受影響。制度上保障的是“你有這個權利”,但在實際運作中,這個權利往往會被各種現實條件限制住。
![]()
所以才會出現一種有點矛盾的現象:法律規定企業必須讓員工休年假,但現實中,不少人一年連一半都用不完。有人擔心影響評價,有人覺得給同事添麻煩,也有人干脆懶得申請。這種對“不給別人添麻煩”的敏感,在日本職場里是很常見的。
![]()
放在這樣的背景下,再回頭看這件事,就會發現它并不只是一次“請假過頭”的操作。單位其實已經把話說得很明白:如果一定要去,可以先辭職。這句話的意思并不復雜——規則是清楚的,選擇也擺在那里。
他沒有辭職,但還是出發了。
回來之后,他也沒有否認什么,只是說已經做好接受處分的準備。最后的結果也很符合日本職場的邏輯:合同終止。
![]()
事情本身并不復雜,但留下的那個問題倒是挺耐人尋味的。
很多人都會說“世界那么大,應該去看看”,可當這句話真正落到現實里,它往往不只是一個旅行決定,而是一次對規則、對身份、甚至對生活穩定性的取舍。在一個強調秩序和邊界的社會里,這種選擇本身就已經說明了一些東西。至于值不值得,大概很難有一個統一答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