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國樽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泉州某公司(以下簡稱“泉州公司”)與希臘某公司涉外貿易欺詐糾紛一案順利辦結。國樽律所涉外貿易爭議解決團隊憑借豐富的跨境欺詐糾紛處置經驗、對中希波三國貿易規則的精準把控,以及跨境證據固定、虛假主體追責的專業能力,為泉州公司梳理全套維權證據、制定定制化維權方案,在涉案貨物已被提走、對方失聯的不利局面下,最大限度固定債權證據、明確追責方向,助力委托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案件圓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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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梳理
泉州公司負責人張總于2024年廣交會上,結識一名自稱波蘭某公司員工的人員,該人員現場留下名片,并長期以波蘭某公司名義與張總對接貿易事宜,雙方最終簽訂公司對公司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合同未約定收取定金,僅約定“發貨后60天付款”。
案件關鍵時間節點及核心事實如下:
1、2024年9月:泉州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完成6個貨柜貨物的備貨與發貨,涉案貨物價值約30萬美元;
2、2024年10月底:貨物運抵希臘港口后,該自稱波蘭公司員工的人員通過郵件聯系張總,要求變更提貨主體,指定由希臘某公司負責提貨,張總按其要求通知貨代辦理電放手續;
3、2024年11月6日:希臘某公司憑電放通知完成貨物提取,貨物控制權正式轉移;
4、合同約定的“發貨后60天付款”期限屆滿后,該自稱波蘭公司員工的人員徹底失聯,泉州公司無法聯系到任何對接人;
5、泉州公司主動向波蘭某公司核實相關情況,確認該公司從未與泉州公司開展過任何貿易合作,且該對接人員并非其公司員工,涉案貿易系該人員冒用波蘭公司名義實施的虛假交易;
6、2025年11月26日:泉州公司為追回30萬美元貨物損失、追究相關主體責任,正式委托國樽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本次涉外貿易欺詐糾紛;
7、2025年11月26日-12月16日:國樽律所團隊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固定微信溝通記錄、提單、郵件、貨物報關單、波蘭公司核實說明等全部證據,對接希臘當地合作律所核實希臘某公司主體信息及提貨細節,制定“證據固定+虛假主體追責+希臘提貨主體維權”的三維方案;
8、2025年12月17日:完成全部證據梳理、主體核實、維權方案出具及法律文書擬定,向泉州公司交付完整的維權材料及行動指引,全流程法律服務完畢,案件順利結案。
辦案律師解讀
本案系典型的涉外貿易虛假主體欺詐糾紛,涉及波蘭、希臘、中國三國主體,核心難點集中在欺詐主體認定、跨境證據固定、貨物控制權喪失后的維權路徑,具體解讀如下:
1、虛假主體識別與追責難點:涉案對接人員冒用波蘭公司名義簽訂合同,其行為構成無權代理,且無波蘭公司追認,需區分“個人欺詐”與“公司責任”,同時需跨境調取該人員身份信息及行為軌跡,存在信息不對稱、跨境調查難度大的問題;
2、貨物電放后的維權困境:張總按對方要求通知貨代電放,導致貨物運抵希臘后無需正本提單即可提貨,貨物控制權徹底轉移,一旦提貨主體拒絕承擔責任,貨物追回難度極大,只能通過債權追責維護權益;
3、跨境證據的固定與效力認定:本案核心證據為微信記錄、郵件、提單,該類電子證據及跨境文書需符合中國、希臘、波蘭三國的證據效力要求,需進行公證認證,確保其可作為追責的合法依據;
4、無定金約定的風險放大:合同未約定收取定金,泉州公司全額發貨后未掌握任何履約擔保,對方失聯后無任何制約手段,進一步增加了維權難度和損失風險;
5、多法域法律適用難題:案件涉及虛假代理、國際貨物買賣、貨物交付等多個法律關系,需同時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中國《民法典》、希臘《商法典》及波蘭相關法律,對律師的跨法域專業能力提出極高要求。
法律依據
(一)中國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本案中,對接人員冒用波蘭公司名義簽訂合同,未獲得波蘭公司追認,相關責任應由該行為人自行承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對接人員故意冒用他人公司名義實施欺詐,導致泉州公司遭受財產損失,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沒有選擇的,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征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本案合同未明確約定準據法,結合貨物交付地為希臘、提貨主體為希臘公司,優先適用與合同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二)國際公約及希臘、波蘭相關法律
1、《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作為國際貨物買賣的核心公約,其關于合同成立、貨物交付、違約責任的規定,為本案中泉州公司已履行發貨義務、對方未履行付款義務的事實認定提供依據;
2、希臘《商法典》相關規定:明確貨物電放的法律效力、提貨主體的責任認定,以及涉外貿易中欺詐行為的追責流程,為對接希臘某公司、核實提貨細節提供法律支撐;
3、波蘭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公司員工代理權限的認定標準,以及冒用公司名義實施民事行為的責任劃分,為核實波蘭公司無涉案交易、排除其責任提供法律依據。
(三)跨境證據相關規定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及國際司法協助相關規則:明確跨境電子證據(微信、郵件)、涉外文書(提單、主體核實說明)需經公證認證后,方可作為民事訴訟的有效證據,為國樽律所梳理、固定本案證據提供合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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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躍平
國樽律師事務所-全球管委會主席
福布斯出海全球化領軍人物TOP30
職業領域:跨國企業并購、涉外法律服務、公司治理、知識產權、影視娛樂、文化藝術等
國樽律師事務所是深耕涉外法律服務領域的專業律所,以 “立足中國,服務全球” 為宗旨,構建起覆蓋 106 個國家及地區的全球服務網絡,聯動 104 家海外聯盟律所,匯聚 2000 余名具備海外教育背景與實戰經驗的精英律師團隊。
國樽律所涉外團隊由具備海外教育背景、精通多國語言的資深律師組成,多位律師入選北京市律師協會涉外律師人才庫,斬獲錢伯斯、ALB、LEGALBAND 等國際權威獎項認可。團隊深度理解不同國家法律文化與商業慣例,尤其在 “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業務中,能制定兼顧國際慣例與本地合規的定制化方案,服務客戶涵蓋騰訊、海爾、波音、樂高等世界知名企業,以及希臘、巴西等多國駐華大使館。
作為 “一帶一路” 十周年企業家大會唯一簽約中方律所,國樽聚焦跨境投資并購、國際貿易合規、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海商海事、知識產權跨境保護等核心涉外業務,深度適配不同法域監管要求,憑借熟悉 ICC、SIAC 等主流仲裁規則的專業優勢,為中國企業 “走出去” 與外資企業 “引進來” 提供全鏈條、定制化法律支持,成功助力多起重大跨境交易與糾紛案件高效落地,是企業跨境經營的可靠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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