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參與12·3緊急戒嚴事態、在一審中被判處23年徒刑的前國務總理韓悳洙的二審首次正式開庭審理。
負責內亂案件的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2-1部(李承哲、趙鎮九、金珉娥高法法官)于11日就韓前總理涉嫌從事內亂重要任務等案件進行了二審首次公審。
韓前總理身著白色襯衫與黑色西裝外套出席了審判。
韓前總理的辯護律師強調,在緊急戒嚴宣布當時,韓前總理曾勸阻尹前總統,且從未以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參與戒嚴。
韓前總理方面指出:“盡管國務委員們屢次勸阻和拒絕,尹前總統仍一意孤行地強行宣布了(緊急戒嚴)。”
接著,其表示“在歷史面前,尹前總統對于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所應承擔的責任,絲毫未有推卸之意”,但同時強調“本人從未以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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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其還主張一審認定韓前總理為尹前總統的緊急戒嚴制造了看似經過國務委員審議的表象,從而判定其從事內亂重要任務罪名成立,這一點也存在事實誤認及法理誤解。
韓前總理方面辯稱:“該行為只是因難以改變尹前總統的固執,為進行說服而已,并非意圖賦予緊急戒嚴宣布以正當性。”
同時,其請求法庭在量刑時考慮韓前總理已承認在憲法法院作偽證嫌疑這一點。
另一方面,內亂特檢(趙恩碩特別檢察官)團隊則就一審判決部分指控無罪一事,以存在事實誤認及法理誤解為由說明了上訴理由。
特檢團隊指出,一審雖然認定了韓前總理從事內亂重要任務等主要嫌疑,但卻將緊急戒嚴宣布后、其接受尹前總統指示出席原定總統參加的活動等行為判定為無罪。
特檢表示:“起訴事實全部均能通過所提交證據得到充分證明”,“理應對所有起訴事實作出有罪判決”。
當日法庭接受了特檢的請求,批準了上午庭審的現場直播。下午的庭審則計劃傳喚前行政安全部長官李祥敏等人作為證人,繼續就當時情況進行訊問。
此前,一審認定了韓前總理的主要嫌疑,并判處其23年徒刑,刑期高于檢方求刑的15年。
韓前總理作為“國政二號人物”,本有義務制衡總統恣意濫用職權,卻因涉嫌未能阻止非法緊急戒嚴宣布而被移交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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