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存于1989年的300元存款,因利率政策調整、計息標準變化,讓老人與銀行僵持多年,成為老人橫跨三十余載的“心頭事”。近日,在渾江區人民法院河口人民法庭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握手言和、達成和解,老人一句“36年的心頭事,總算圓滿解決了”,道出了司法為民的溫度與實效。
案件回溯:1989年,老人在銀行存入300元,約定存期18年。到期后,老人要求按當年約定利率計息;但因國家利率政策多次調整、金融計息規則更新,銀行無法按原標準兌付,雙方就此產生爭議,矛盾久拖未決。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堅持法理與情理并重,一方面耐心向老人釋明儲蓄利率法定、政策調整等法律規定與金融常識,安撫老人情緒;另一方面積極與銀行溝通,兼顧歷史背景、群眾利益與行業規范,引導銀行充分考慮老人多年訴求,拿出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
經過多輪細致溝通、居中協調,雙方最終放下分歧、達成一致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沒有冰冷判決,只有暖心和解;沒有久拖不決,只有快速了結。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渾江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心用情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生動縮影。法院始終以“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把群眾的“小事”當作“大事”辦,用柔性調解定分止爭,以司法溫度化解陳年心結,努力讓每一位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與暖心關懷。
來源:河口人民法庭
作者:朱雪蓮
初審:陳惟男
復審:于滋鈺
終審:燕振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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