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人心特別有趣。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是至理名言。
而香港一隅,尤其盛產巨星。
無論影壇還是樂壇,因演技、唱功、電影票房、唱片銷量、演唱會場次及獎項和人氣等等,自然而然會生出諸多明里、暗里的較量。
進而就會衍生各種“服與不服”。
不妨摘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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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幾個動作巨星。
成龍似乎不怎么服李小龍。
因為他一方面稱李小龍為超級巨星,另一方面又在訪談中說了“單骨和雙骨”的論點,因此得了一個外號叫“雙骨龍”,還有一句“讓他贏吧。”
剩下幾個,洪金寶、李連杰和甄子丹,對李小龍都佩服到五體投地。
洪金寶講過一個著名的小故事。
當初因為一句語言上的誤會,李小龍以為他想要較量一番,而在洪金寶正想要出腳的時候,李小龍的腳已經到了他的眼睛面前。
而在關于致敬李小龍這個問題上,李連杰和甄子丹持不同意見。
李連杰尊崇李小龍,但在重拍《精武英雄》這部電影的時候,他更多加入了自己對于動作、功夫和角色的理解去進行創作,但甄子丹認為,去“復制”李小龍的一招一式,才是真正的致敬。
以巔峰地位和影響力論,成李應有一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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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到樂壇,看許、譚、張三人。
粵語歌壇鼻祖許冠杰才情卓絕兼地位超然,后來者莫有不服。
而譚詠麟和張國榮之間,則因為競爭的不可避免,無論在本人、媒體還是各自歌迷的角度,都必生對比心態。
銷量、大獎和人氣,都在各自射程之內。
以旁觀者角度來看,筆者認為,二人既有惺惺相惜,又有比拼爭雄之心。
換句話說,必然相互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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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影壇的雙周一成。
成龍、周潤發和周星馳三人,從1986年開始,持續壟斷了香港票房年冠十二年之久,若不是郭富城和鄭伊健亂入,這個時間只會更長。
他們的競爭很直接,就是商業票房。
周星馳崛起之后,周潤發第一個服氣,他在訪談中表示,“沒人能拍得過周星馳。”
而成龍雖然比雙周更早成為巨星,也更早奪得香港票房年冠,但自1986年之后,他曾經被二人聯手壓制七年之久。
直到1995年,他才連續以《紅番區》、《警察故事4之簡單任務》和《一個好人》,奪得香港票房三連冠,一雪前恥。
三人同為香港影壇最頂級巨星。
不否認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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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該落到四大天王。
以地位來講,起碼在香港樂壇來說,這四個人其實沒什么實質上的差別,都是最頂的巨星,沒有第五人能及。
但又因地位的煊赫和影響力的恐怖,可爭、必爭之處太多。
比如每年的樂壇大獎,諸如TVB的最受歡迎男歌手和金曲金獎、香港電臺的全球華人最受歡迎歌手和至尊金曲,以及叱咤流行榜的男歌手金、銀、銅獎和至尊金曲、大碟IFPI大獎等等。
再如唱片銷量和演唱會場次的爭雄、電影票房的高低和影帝獎的歸屬。
又如唱功和演技的高低。
還甚至包括唱酬、商演出場費和電影片酬的多寡。
讓人眼花繚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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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話短說。
劉德華一開始連續三屆拿TVB最受歡迎男歌手獎,張學友無可奈何但一定不服,黎明在1993年奪走這個獎,終結了劉德華的“四連”霸業,劉德華表示不服,說一定要贏回來,郭富城后來創下天王年代該獎唯一的連莊紀錄,并四年內三奪該獎,或有人不服,但被壓服了。
張學友連拿八年十大中文金曲全年最高銷量大獎,大多數時候無異議。
但在1998年,郭富城以九周銷量冠軍和133周在榜,橫壓香港樂壇,其所在唱片公司華納唱片更表示,郭富城唱片銷量優異,當拿最高銷量大獎。
結合張學友拿獎現場被噓,此事確實有爭議。
另外有說張學友和黎明相互爆對方買播放流量的新聞,或傳言不實,但二人同在一家公司,又皆是天王級人馬,在資源的分配上,大概率會存在一定程度的競爭情況。
張學友和郭富城互相推崇唱功。
以舞來說,三個人都服氣郭富城的專業與能力。
總體來說,四大天王的成就大致上塵埃落定,郭富城演技一騎絕塵,這無可辯駁,唱功來講,張郭各有千秋,頭部商業票房成就則是郭劉之爭。
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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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頂的巨星講完。
余者不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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