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場子姐和瑜伽館老板潘某簽了一份合同,金額達到十八萬,她丈夫胡某帶人去干活,就這樣認識了潘某,事情原本很順利,但后來發(fā)展得有點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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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過去,胡某和潘某一同去了漢中,有開房記錄留下,還點了外賣、付了醫(yī)院的費用,那天潘某在醫(yī)院做了終止妊娠的手術。事情傳開后,場子姐心里自然難受,更糟的是,一個月后胡某直接向她提出離婚,還對她動了手,說了很多傷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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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決胡某犯下重婚罪,判他坐六個月牢,但潘某沒被定罪,因為缺乏證據(jù)證明她和胡某對外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場子姐不服這個結果,上訴要求追究潘某的責任,二審仍然維持原判,她沒有放棄,又向安康中院提出申訴,今天開庭審理,焦點還是那個老問題,就是有沒有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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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婚罪需要具備長期穩(wěn)定且對外公開的夫妻關系,法院通常不會僅憑開房記錄、打胎證明或外賣訂單這類證據(jù)認定犯罪,而是要求提供鄰居證言、共有房產(chǎn)、子女戶籍等實質內(nèi)容,潘某與胡某由于缺乏這些關鍵材料,最終未被判定構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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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和場子姐原本是很好的閨蜜,兩個人一起玩了八年,這種熟人之間的背叛,比普通第三者更讓人難受,可是法律不會管這種事,因為根本沒有“熟人背叛加重”這一條法律規(guī)定,我覺得感情上受到的傷害,法律不一定能夠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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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女性這些年沒有去上班,她全心投入收集證據(jù),四年里一直沒閑著,她不是那種只會默默流淚的原配,而是自己跑法院、找律師、查記錄的人,但法律系統(tǒng)沒給她想要的結果,有些地方法院認可微信昵稱比如“老公老婆”,安康這邊卻非要租房合同,標準不統(tǒng)一,確實讓人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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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網(wǎng)上傳得沸沸揚揚,有三億多人看過這段內(nèi)容,有人支持潘某,覺得婚姻應當守住,也有人指責她沒完沒了地糾纏,浪費司法資源,可潘某始終沒有回應,還在繼續(xù)發(fā)布瑜伽視頻,粉絲數(shù)量也沒減少,就好像整件事根本沒有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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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無法確定她這次申訴是否提交了新證據(jù),如果再次敗訴,可能會推動最高法院出臺新規(guī)定,現(xiàn)在還沒有看到明顯動向,這場官司仍在繼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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