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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專業主義在表演主義面前潰不成軍,當合規執業的律師被嘲笑“沒本事、沒名氣”,整個行業的信譽大壩就在這種喧囂中坍塌了。
撰文 | 燕十三
出品 | 有戲Review
作為法律界的新晉頂流,鄭愛利與袁主任最近在各大視頻號里忙得不可開交。鄭愛利,這位年過六旬、執業四十余年的律界老前輩,在鏡頭里永遠是一副“救民于水火”的悲壯姿態:
大雪天拖著行李箱疾走、在北京南站的人流中吶喊要“打到中央”、泡面間隙感慨“為了當事人風餐露宿”。
而袁主任則走的是另一條路子,打著“土地糾紛維權”的旗號,手舞足蹈地宣稱要“全國巡查”,其凌云壯志足以讓任何一個深夜失眠的冤屈者熱血沸騰。
然而,在這場盛大的“賽博正義”秀場背后,卻站著一群手握轉賬單、流著眼淚卻被要求簽署“封口協議”的底層委托人。所謂的“法治光輝”,在流量與金錢的精密算計下,更像是一場針對絕望者的閉環收割。
1、 站臺上的“戲骨”與錯亂的導航
在當代中國,想看演技最精湛的表演,不一定非得去橫店,打開短視頻平臺搜索“鄭愛利”或“袁主任”即可。
鄭愛利深諳流量時代的視覺密碼。
在她的視頻里,北京南站是一個重要的取景地。她神色凜然,對著鏡頭吶喊要奔赴內蒙古、吉林、遼寧為民維權。
這幅畫面極具沖擊力,唯一的問題是:去往這些地方的高鐵,通常都在北京站或北京朝陽站,而不是南站。
這種“指南打北”的地理邏輯,折射出的是一種極其純粹的表演精神——只要姿勢夠帥,口號夠響,導航錯不錯不重要,反正當事人也不一定去過北京。
此后,這種表演在雪天達到了高潮。六十多歲的老律師,拖著行李箱在寒風中“疾步狂奔”,背景音樂一定要配上那種慷慨激昂又略帶凄涼的曲調。
評論區里,整齊劃一的“正義好律師”、“老百姓需要你”刷屏而過。偶爾有同行在下面弱弱地提一句“鄭大姐這戲有點過了”,下場通常是評論被刪、賬號被拉黑。
如果說鄭愛利演的是“苦情英雄”,那袁主任演的就是“草莽教頭”。他揮舞著手臂,喊著“全國巡查”的口號,仿佛他是某種法律界的欽差大臣。
這種“口號型維權”精準地擊中了那些身處偏遠地區、對法律程序一知半解的底層人群。他們需要的不是晦澀的法條分析,而是這種“敢跟天斗、敢跟地斗”的豪邁。
2、 閉環收割:從流量到“封口費”的流水線
在商業邏輯上,鄭愛利與袁主任是極其成功的。他們將法律服務徹底“快消品化”。
根據網絡公開資料和同行爆料,鄭愛利團隊一年的收案量可能高達上千件。如果每個案件收費5萬元(這在她的自媒體矩陣中只是起步價),那一年的流水就是驚人的5000萬元。
這是一個什么概念?即便是一個頂尖的專業律師團隊,一年處理二三十個刑事案件已是精力的極限。上千個案件,意味著鄭愛利每天要“拯救”三個家庭。如果是真的,那她不該在南站跑,她該在天上飛。
真相往往藏在交付環節。
多位當事人反映,在支付了高額費用后,他們甚至見不到鄭愛利本人的面。所謂的“打到中央”,最后縮水成了一份模版化的、可能連案情都寫錯的申訴材料。當委托人如夢初醒,發現“正義”只是視頻里的特效時,鄭愛利團隊展現出了極高的“售后素養”:退費。
但這錢不是白退的。
你必須簽署一份嚴苛的《解除協議》,協議里白紙黑字寫著“保密”二字。你拿回一半或一部分錢,代價是交出你的發聲權。
于是,這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黑箱閉環:前端靠表演收割流量,中端靠光環高價收案,后端靠退費實施“物理封口”。
這哪里還是啥法律服務啊?已然是精準收割底層百姓最后一點“保命錢”的金融衍生品。
3、 黑金疑云:當“正義化身”觸碰紅線
鄭愛利的表演之所以能騙過這么多人,離不開她身上那一串亮得晃眼的頭銜:北京市十佳女律師、豐臺區律協副會長、政協委員、政府法律顧問。
然而,在這些光環之下,一份2015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4朝民初字第24497號)卻撕開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這份判決書記載了這樣一個事實:2012年,當事人為辦理非法取保候審,曾將100萬元資金通過“案外人”鄭愛利的銀行賬戶轉出,而這筆錢被直白地稱為“疏通費”。
這就形成了一個極度扭曲的現實:一個在裁判文書里被實名記錄參與“黑金中轉”的律師,現在成了全網喊冤者的精神領袖。
一個習慣于在規則邊緣,甚至規則之外進行利益交換的人,現在身披法衣,在大雪里演著“恪守初心”的戲碼。那些投訴她“拿錢不辦事”的老百姓,可能還沒意識到,他們請的不是辯護人,而是一個深諳權力運作、卻在流量時代發現了“割韭菜”更快渠道的表演藝術家。
更令人疑惑的是,這種“案情重大、投訴涉及面廣”的典型案例,在監管層面似乎總是如泥牛入海。鄭愛利的年度考核依然“稱職”,她的光環依然在短視頻平臺上閃爍。
這種“身份保護傘”與“網紅流量”的合體,讓法律的紅線在某些人面前,似乎變成了一條可以隨意跨越的松緊帶。
4、 律師行業的凜冬與“劣幣”的狂歡
為什么鄭愛利與袁主任能火?
因為他們提供的不是法律,而是“幻覺”。
真正的法治建設是枯燥的,是證據的博弈,是程序的磨礪。當一個真正的律師坦誠告知當事人“申訴成功的概率極低”時,當事人往往會轉頭投向鄭愛利那“打到中央”的懷抱。
這是一種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當專業主義在表演主義面前潰不成軍,當合規執業的律師被嘲笑“沒本事、沒名氣”,整個行業的信譽大壩就在這種喧囂中坍塌了。
鄭愛利與袁主任的行徑,是對法律職業尊嚴的公然羞辱。他們把本應嚴肅的法律博弈,降格到了菜市場吆喝的水平。
而更可悲的是,他們收割的群體,往往是那些已經傾家蕩產、走投無路的可憐人。這些人揣著養老錢、借著高利貸,指望“北京大律師”能帶來一線生機,最后卻只換來了一份印著嘉安律所公章的保密退費協議。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以這種方式賺社會最底層人的錢,不僅是不專業,更是極度的不厚道。
5、 別讓法衣變成戲服
最近,當有人在公眾號上客觀分析“鄭愛利現象”時,鄭所在的律所反手就是一個舉報,聲稱那是“惡意詆毀”。這種連一點點輿論監督都容不下的姿態,倒是非常符合他們“敢對抗”的人設。
“操存有真宰,應用有圓機。”真正的法律人,心中當有法治的信仰(真宰),手中有周旋實務的智慧(圓機)。而鄭愛利們,圓機到了極致,真宰卻蕩然無存。
我們呼吁北京市及豐臺區相關的司法監管部門,不能再讓“官方身份”成為違規行為的避風港。如果一個涉及百萬行賄傳聞、投訴率奇高、且存在明顯虛假宣傳行為的律師依然能以“正義化身”自居,那么法律的尊嚴何在?
法治社會不需要這種賽博青天。我們需要的,是哪怕再慢、再難,也要基于事實與法律的公正。
鄭愛利,請收起你的行李箱,北京南站真的到不了內蒙古。袁主任,也請收起你的大喇叭,法律不是靠喊麥就能喊出正義的。老百姓身上的碎銀子不多了,請放過他們,也放過律師這個原本體面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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