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王睦廣 2026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條例》(以下簡稱《河套條例》)正式施行,標志著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以下簡稱“河套深圳園區”)邁入法治引領、規范運行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據了解,《河套條例》立足河套“一河兩岸、一區兩園”的區位特點,構建起覆蓋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特殊監管、科創合作、服務保障、法治環境的制度框架,為河套深圳園區建設提供法治支撐。
![]()
可聘用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為工作人員
在管理體制方面,《河套條例》明確了河套發展署作為河套深圳園區管理機構的核心職能。河套發展署負責推動河套深圳園區深港科技合作、科技體制機制創新、開發建設、產業發展、運營管理、科技服務等工作,在港澳部門指導下與香港相關部門建立直接、常態溝通機制。
據悉,河套發展署可以在市政府確定的權限范圍內,根據深圳園區發展需要,制定深圳園區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河套發展署實行靈活的用人機制和薪酬分配機制,可以聘用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為工作人員。
促進人員、貨物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動
為推動創新要素在深港之間高效便捷流動,條例明確,河套深圳園區分步實施封閉管理,對實施特定封閉管理的海關監管區域人員進出、貨物流動實行“一線”“二線”分線管理,實施高度開放的特殊監管。具體封閉區域和封閉時序由市人民政府會同海關、邊檢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另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據了解,國家移民管理局已推出了針對河套深圳園區擴大開放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措施,對經常進出合作區的外籍工作人員,在履行信息登記等必要手續后,邊檢機關在皇崗、福田口岸和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提供快捷通關通行便利;對受邀入境河套深圳園區的外籍人才,提供口岸簽證、5年以內多次簽證、在華永久居留等申辦便利。符合條件的內地人才,可申辦3年多次有效往來香港、澳門人才簽注,申請時免予提交人才證明。允許新興、初創企業首年度免納稅額辦理往來港澳商務備案等。
貨物方面,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貨物進出口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享惠主體經“一線”進口自用科研貨物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符合條件的財政資金可跨境支持香港園區科研項目
河套深圳園區的發展定位是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
![]()
為推動深港科創合作更加深入,條例提出,支持深港聯合開展科學研究,共建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等,聯合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允許符合條件的本市財政科研資金跨境支持河套香港園區的科研項目,由市科技創新部門、河套發展署組織實施;國際化科研項目可以采用港澳及國際科研管理規則。
據悉,河套深圳園區支持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河套香港青年創新創業谷運營發展,入駐的初創團隊、企業可享受租金優惠和配套服務;積極推動深圳市共享平臺科研儀器資源面向河套港澳機構使用。
在法治環境方面,條例提出,合同一方當事人為在河套深圳園區內注冊的港資、澳資企業的,在不違反國家法律基本原則并且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協議選擇適用港澳法律解決合同糾紛以及協議選擇港澳為仲裁地。此前,河套深圳園區已通過舉辦“港資港法港仲裁”專場宣講會等方式,助力政策落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