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近日,抖音發布公告稱,“反詐老陳”等部分賬號以“打假”“反詐”為噱頭,在無事實依據情況下發布惡意攻擊、侮辱誹謗內容,煽動網友情緒、制造社會對立,借機收割爭議流量。平臺依規對相關賬號采取了關閉部分功能等措施,情節嚴重者將面臨禁言、長期或無限期封禁賬號等。
打假反詐與惡意詆毀法律邊界在哪?涉事賬號的運營者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責任?針對這一亂象,2月28日,封面新聞采訪了四川策信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肖明靜律師進行解讀。
現象
“反詐老陳”賬號被處罰
目前已搜索不到
2月27日,抖音黑板報發布公告稱,抖音平臺在專項巡查中發現,部分賬號以“打假”“反詐”為噱頭,在缺乏科學分析、縝密研判和事實依據的前提下,以“喊話”等形式,反復發布惡意攻擊、無端質疑、侮辱詆毀他人人格和企業聲譽的信息。這些賬號刻意標簽化攻擊、煽動網友情緒、制造社會對立,借機收割爭議流量,擾亂正常商業秩序,破壞公平競爭環境。
根據《新規》,關閉上述賬號內容加熱與商業變現功能。情節嚴重者,平臺將對其從嚴處置,包括但不限于短期禁言,長期或無限期封禁賬號等。
記者搜索發現,目前反詐老陳主賬號已搜索不到。
普法1
披著“正義”外衣惡意抹黑
可能涉嫌侵權違法
此次事件中,涉事賬號以“打假、反詐”為名,無事實依據發布惡意攻擊、侮辱詆毀個人與企業的內容,還刻意煽動對立收割流量,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主要定性為侵害名譽權和商業詆毀,并可能構成行政違法乃至刑事犯罪。”肖明靜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涉事賬號在缺乏科學分析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憑借個人判斷給商品、企業家和企業“定性”,甚至使用“奸商”“牛鬼蛇神”等侮辱性言辭詆毀企業,直接構成了對他人人格尊嚴和企業聲譽的侵害。
她還說,合法的輿論監督、打假維權與這類惡意行為的核心法律邊界在于以下三點,這也是司法實踐中判斷是否侵權的關鍵標準:一是事實基礎。合法的監督必須基于基本真實的事實。如果內容屬于捏造、歪曲事實,或者對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則超出了法律保護的范圍。二是主觀意圖。正當監督是為了公共利益或消費者權益。如果動機是蹭炒熱度、引流變現、打壓同行等商業目的,則可能被認定為惡意。三是言辭限度。法律允許批評,但禁止侮辱。如果使用侮辱性言辭貶損他人名譽,即使事實部分屬實,也可能構成侵權。
普法2
涉事賬號的運營者
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肖明靜說,這類涉事賬號的運營者,根據行為情節的嚴重程度,可能面臨民事、行政及刑事三個層面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方面,我國現行法律對名譽權與監督權的界限認定以《民法典》第1025條為基礎,《民法典》第1025條對行為人行使輿論監督權影響他人名譽不承擔責任的條件進行了規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行為人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實施輿論監督行為;不得捏造、歪曲事實;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需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如果違反此規定,則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行政責任方面,依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五十條規定,散布謠言、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可處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方面,當情節嚴重,達到犯罪標準時,可能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尋釁滋事罪,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或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可構成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如果以發布、刪除負面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實施的,可構成敲詐勒索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如果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構成此罪。
解讀
亂象根源:
違法成本低、 維權成本高
“當前,少數自媒體偽裝‘正義人設’,靠制造對立、惡意詆毀博取流量,已成為突出網絡亂象。其核心痛點在于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肖明靜說,造謠者只需幾段文字、一條視頻就能快速傳播、引流變現,而被侵權的個人和企業,往往要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用于取證、投訴、訴訟。
她表示,遏制網絡惡意詆毀行為,需要監管、司法、平臺多方協同發力。監管部門對達到行政、刑事標準的違法行為及時介入、從嚴處置;司法機關通過典型案例明晰法律邊界,為社會提供行為指引;平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技術審核、風險預警機制,對違規賬號采取限流、關閉變現、禁言、封號等措施,從源頭遏制惡意炒作。
她還提醒,對于自媒體博主而言,制作監督、打假、反詐類內容時,必須守住的法律紅線便是“事實底線”,必須有可靠的信息來源和事實依據,不得捏造、歪曲事實,對關鍵信息要盡到合理核實義務;而且要注意言辭邊界,可以講事實、擺道理、行使批評權利,但切勿使用夸張性的、侮辱性言辭貶損他人人格,理性、客觀行使監督權。“流量并非是違法的擋箭牌,無論賬號粉絲多少、人設多光鮮,一旦突破法律底線,平臺和監管部門都會亮劍。商業變現也需要合法合規,試圖通過制造對立、煽動情緒來收割流量進而變現的模式,風險極高,隨時可能面臨賬號功能關閉乃至封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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