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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儲存著隱私與證據。在未涉嫌違法的前提下,任何機構或個人都無權強行查扣。
然而,法律白紙黑字,現實的荒誕卻一再上演。一些手握公權力者,似乎早已習慣將“執法”二字當作肆意妄為的擋箭牌。
2月27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在微博爆料,他在向河南周口警方舉報一起婦女買賣案時,手機竟遭到當地派出所領導的公然搶奪。
據上官正義描述,他在周口市商水縣舒莊鄉掌握了一個存在多年、專門中介販賣偷渡婦女的犯罪團伙線索。作為公民,他選擇將證據移交當地警方。可讓他始料未及的是,當地派出所領導態度非常惡劣,還搶奪了他的手機。
作為一個舉報人,在上官正義未涉嫌違法的情況下,周口當地的警務人員就如此粗暴搶奪公民手機,這種做法讓人很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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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手機被搶,這已經不是上官正義第一次遭遇此類怪事。
去年的11月,在湖南的懷化,上官正義就曾因舉報販嬰問題,遭遇當地派出所所長搶奪手機、限制人身自由的粗暴對待。
盡管那件事最終以警方道歉了事,但傷疤似乎并未長記性。
時隔4個月后,相似的情節又在周口重演。
一次手機被搶是偶然,兩次就是必然。發生在上官正義身上手機兩次被搶事件,不禁讓人追問這樣一個扎心的問題:
究竟是我們的執法人員不了解強行奪取公民手機已涉嫌違法,還是在他們的心中存有特權思維,認為只要自己有權,就可以隨意處置公民財物?
是不是在他們眼中,只要“我是官”,就可以隨意踐踏法律?
我不知道上官正義被搶走的手機,價值幾何,其中存有多少打拐證據或個人隱私,但有一個明確的事實是,倘若搶手機的人的身份不是派出所領導,那此人的這種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當然,周口涉事派出所領導搶奪上官正義的手機,大概率并非意圖占有財物,極可能是在意手機里的一些信息,是害怕這些信息影響其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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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地方,有部分公職人員面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時,不講武德,總喜歡使用那套不解決問題,卻企圖“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方式。
他們這種壓制問題的思維,值得深刻警醒。
上官正義手機被搶走數小時后,我看到他更新微博稱,手機已被歸還,當地向他道歉,并承諾將對此事展開調查。
作為家喻戶曉的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因其正義行動與社會影響力,擁有眾多粉絲關注,因此事件得以迅速回應與處理。
然而,倘若舉報者不是上官正義,只是一位普通網友,那他被派出所領導搶奪走的手機還能否這么快的物歸原主嗎?他能否同樣得到公開的道歉與調查承諾?
這是一個沉重的問號。
執法者對待公民監督的態度,直接關系到法治的成色與社會的信任。
上官正義在短短不足4個月的時間里,就遭遇了兩起手機被派出所領導搶奪的事件,此類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都是對執法規范化與權力監督機制的拷問。
舉報人的手機能夠被搶奪,但我認為,他們永遠都搶不走公眾對正義追求的民意和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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