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日報》2月27日訊(記者 黃修眉) 上交所官網今日(2月27日)發布了對信宇人的兩則紀律處分決定。信宇人亦于2月26日晚間發布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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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看,上交所發布對信宇人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楊志明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下稱:“《處分決定》”)。
《處分決定》中提到,信宇人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回復的公告》,經公司自查,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間,上市公司募投項目供應商1、供應商2、供應商3及其關聯方與信宇人實際控制人楊志明控制的賬戶間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
根據《處分決定》披露,該部分被占用資金最終流向于實際控制人指定賬戶,金額總計3710.70萬元,上述資金往來構成募集資金占用的情形。
2026年1月1日,信宇人披露《關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自查及整改情況的公告》顯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實際控制人已還清占用資金本息合計3948.68萬元。
《處分決定》提到,上述相關主體和責任人均違反多條相關規則規定。
上交所因此做出紀律處分決定:對信宇人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楊志明予以公開譴責,對信宇人時任財務總監陳虎,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余德山予以通報批評。
對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廣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從上述資金被占用時間來看,信宇人于2023年8月登陸科創板,其上市僅4個月后,該公司就開始出現募集資金被占用的情形。
而上交所早在2025年上半年,就對信宇人2024年報相關內容發出問詢函,關注公司上市首個完整會計年度即虧損的原因和合理性等事項;信宇人2025年前三季度財報發布后,上交所又再次發出問詢函,關注公司生產經營質效和募集資金使用規范性等情況。
根據上交所官網發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相關監管規則,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應專款專用;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資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
從其最新業績表現來看,信宇人于今日(2月27日)晚間發布業績快報顯示,2025年實現營收2.62億元,同比下降57.92%;實現歸母凈利潤-4.72億元,相較于去年同期的-6326.4萬元,虧損程度同比擴大近650%。
由此計算,該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實現營收1.6725億元,歸母凈利潤-3.148億元。
信宇人專注于鋰離子電池智能制造裝備領域,主要從事以干燥設備和涂布設備為核心的高端裝備研發、生產與銷售。
至于業績下降的原因,信宇人表示,公司2025年度產品及客戶結構均有所變化,頭部客戶產品的驗收周期拉長導致報告期營業收入下降;且受鋰電行業產能過剩影響市場競爭激烈,產品價格持續低迷,導致本年度公司的綜合毛利和毛利率有所下滑。
同時,公司對存貨進行全面減值測試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新增存貨跌價計提導致資產減值損失增加;因客戶回款困難,應收賬款賬齡變長導致信用減值損失計提金額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截至今日(2月27日)收盤,信宇人報收于23.53元/股,總市值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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