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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
《規定》告誡外賣平臺,不能只收傭金、不擔責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顧品質,外賣平臺必須實實在在擔起外賣食品安全“守門員”的主體責任。
“幽靈外賣”一直是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痛點。《規定》要求外賣平臺應當對外賣商家進行實名登記,并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外賣商家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而非僅作形式審查。同時,《規定》要求外賣平臺將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信息與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的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
另外,《規定》要求外賣平臺應當至少每六個月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外賣平臺須在核驗窗口期主動進行信息復核、資質核驗與實地抽查,確保外賣商家經營情況持續真實有效。
根據《規定》,6月1日開始,外賣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必須在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設置清晰的信息鏈接標識。
《規定》明確,專門從事外賣服務、不提供堂食的外賣商家必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且外賣平臺需將該標識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頁面。
還將推行可視化公示,讓“加工過程”不再“霧里看花”。《規定》倡導外賣商家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餐食加工制作過程。要求外賣平臺需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展示相關標識,讓消費者一目了然。
原標題:《劍指“幽靈外賣”、明示“無堂食”,外賣新規6月1日起實施》
欄目主編:范兵、張裕
來源:作者:文匯報 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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