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潯陽區新增
交通違法抓拍設備的通告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江西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潯陽大隊決定在潯陽區新增3處交通違法抓拍設備,對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全天候抓拍取證并依法處罰。現將具體內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為10日。
設備地點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
潯陽路與梅綻坡路口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
長虹大道火車站立交橋南側下行匝道口
廬山南路長途汽車站長虹驛站出口處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潯陽大隊
2026年2月25日
來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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