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6 日,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聚焦婚姻家事這一民生領域糾紛,緊扣 “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工作主線,秉持 “民之所憂,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的司法初心,依托 “多方聯動 + 快審快調” 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矛盾激烈、情緒易激化的離婚糾紛,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用司法溫度守護群眾家庭安寧,彰顯基層法庭在家事糾紛化解中的責任與擔當。
原告王某與被告代某婚姻期間長期分居、感情不和,2024 至 2025 年被告外出務工后拉黑原告所有聯系方式,原告獨自照顧兩名未成年子女,長期的精神壓力讓其情緒激動,雙方矛盾存在較大風險隱患。2 月 25 日,紫薇鎮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三方聯動對該案開展先期調解,當晚成功穩定雙方情緒并達成初步調解意見,紫薇鎮政府第一時間將案件情況告知合水人民法庭,實現基層矛盾化解與司法辦案的高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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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合水人民法庭牢固樹立 “如我在訴” 工作理念,堅守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的司法準則,結合案件信息反饋,高度重視該起易激化家事糾紛,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約定 2 月 26 日到法庭處理相關事宜。當事人到庭后,法庭干警全程做好訴訟指引,清晰告知立案流程、權利義務等相關內容,當日上午便完成立案工作,并隨即啟動調解程序,開展了長達 5個小時的調解工作。調解初期,雙方均認可 2 月 25 日基層三方組織調解達成的內容,后因離婚補償相關問題產生分歧,矛盾再次爆發、情緒再度激動。承辦法官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兼顧法理與情理,一邊談 “情”,引導雙方念及過往情分和子女成長實際,理性看待矛盾分歧;一邊述 “法”,結合相關法律法規清晰釋明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經濟補償等相關規定,耐心釋法明理、找準爭議焦點。最終,在承辦法官的悉心疏導下,雙方放下爭執、達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關系,這場激烈的家事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真正實現 “案結、事了、人和”。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合水人民法庭堅持 “調解優先、調判結合” 工作原則的具體實踐,更是深化新時代 “楓橋經驗”、推動基層矛盾多元化解的生動體現。“小法庭連著大民生”,該案通過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與法庭的高效聯動,實現了矛盾前端疏導與司法后端化解的無縫銜接,既有效避免了矛盾進一步激化,切實減輕了當事人訴累,也讓司法的公平正義既 “看得見” 又 “落得實”。下一步,合水人民法庭將持續聚焦婚姻家事等民生領域急難愁盼問題,始終把群眾的 “心上事” 當作法庭的 “要緊事”,不斷完善多方聯動化解機制,優化 “快審快調” 工作模式,強化矛盾前端化解和便民利民服務舉措,努力把家事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以堅實的司法力量守護民生福祉、維護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 供稿|任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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