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蘭之天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之天商貿”)與新樂市城投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樂城投”)簽訂廢坑建筑垃圾填埋協議,承接當地填坑造相關部門用地的工程建設,本是一場政企合作的民生工程,卻在施工完成后生出諸多糾紛。協議約定的工程完工后,企業不僅被扣除10萬元押金,還遭遇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難題,多次協商、上訪仍無結果,項目背后的諸多疑問亟待厘清。
一紙協議定合作,填坑工程按約推進
據了解,2022年4月,蘭之天商貿與新樂城投正式簽署新樂市廢坑建筑垃圾填埋協議,后又于2022年5月24日重新簽訂協議。協議約定,由蘭之天商貿無償通過傾倒建筑垃圾填平當地一處約100畝、深約20米的天然大坑,并按市相關部門要求將其改造成相關部門適用用地,工程分為填坑和覆土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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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協議,當事人提供)
作為乙方,蘭之天商貿按協議要求履行自身義務,不僅配備了霧炮、灑水車等環保設備落實降塵要求,運輸建筑垃圾時也嚴格遵循指定路線,對車輛進行密閉苫蓋,嚴防撒漏情況發生。該公司全權代表蘇某于2022年5月1日向新樂城投繳納現金押金10萬元,有正規收據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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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收據,當事人提供)
蘇某表示,受疫情影響,工程施工雖斷斷續續,但企業仍按要求完成了協議中約定的填坑部分施工,全程均按照甲方新樂城投的監督要求和環保標準推進,未出現違規施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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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聊天記錄,當事人提供)
工程推進生變故,履約后押金被扣工資拖欠
就在企業按約推進工程,完成填坑部分施工后,意外的情況發生了。新樂城投以清理場地為名,讓施工團隊撤出場地,承諾整理完成后可再次進場施工,企業方因此配合離場。但沒想到的是,離場后新樂城投并未按承諾讓其進場,而是自行安排隊伍完成了后續的覆土工程。
工程結束后,蘭之天商貿向新樂城投提出退還10萬元押金的申請,卻遭到了拒絕。蘇某稱,對方以企業未完成全部施工為由扣除押金,卻始終未提供任何書面的扣除押金證明,也從未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進場完成剩余工程,所有相關告知均為口頭表述。
更讓企業方頭疼的是,因押金被無故扣除,企業資金周轉受影響,截至目前仍有兩萬多元的農民工工資未能兌付,農民工的合法勞動報酬遲遲無法落實,這也成為了蘇某心中的一塊大石。2023年12月12日,蘇某正式向新樂城投提交退押金申請,明確提及工程完畢且需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卻依舊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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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與申請書,當事人提供)
多次維權無結果,諸多疑問亟待合理答復
為了維護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蘇某及企業方就此問題多次與新樂城投進行協商,希望對方按協議約定退還押金,卻始終未能達成一致。這場糾紛背后,有諸多疑問縈繞在當事人心頭,亟待相關方給出合理且有依據的答復。
其一,企業按約完成填坑施工,因甲方要求離場后未能繼續施工,覆土工程由甲方自行安排隊伍完成,該情況是否屬于協議中約定的“未施工完”,甲方判定的依據何在?
其二,扣除10萬元押金屬于對合作方的重要經濟處置,為何始終僅以口頭形式告知,未出具任何書面證明和正式通知,是否符合雙方合作的約定和相關流程?
其三,企業繳納押金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工程順利推進,如今工程已全部完成,在企業無明顯違規施工的情況下,押金應否按約退還,以保障農民工工資順利兌付?
蘇某表示,農民工辛苦付出汗水參與工程建設,足額拿到勞動報酬是他們的基本權利,企業始終希望能盡快解決押金退還問題,及時結清農民工工資。同時,企業也希望相關方能夠拿出明確的依據和書面說明,就押金扣除的相關問題作出清晰答復,妥善解決此次合作糾紛,希望相關方能夠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積極溝通協商,推動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切實保障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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