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和平走了。大年初四,心梗,六十六歲。
在溫州新聞界,張和平的口頭禪是四個字:狗娘養的。
罵老板,罵惡霸,罵貪官,有時候也罵自己。同樣四個字,別人嘴里出來是臟話,他嘴里出來,是勛章。
為什么?因為這四個字背后,站著一個腳上沾泥、手上沾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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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腳上沾泥?你得鉆進田埂里采訪,得在暴雨里等一個不愿開口的農民,得跑斷腿去核實一個數字。什么叫手上沾血?你得冒著丟飯碗的風險寫稿,得在縣長面前拍桌子,得在惡霸面前亮記者證。
1987年,張和平開始盯楊秀珠。那是溫州的女貪官,敢指著市委書記鼻子叫罵的主。張和平偏不信邪,一盯就是十幾年,盯到她逃到美國,還在寫。楊秀珠怕他,怕到什么程度?違心地恭維他、討好他,軟硬兼施。張和平不吃這套。
后來楊秀珠落網,有人問張和平什么感受。他沒笑,只是說: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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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那件事,最見張和平的底色。當地要在楠溪江建水電站,張和平調查后認定違法。一剛就是五年,內參發了一堆,硬是把項目攪黃了。百姓感激他,要立碑,他拒絕。有人寄來豆腐皮,他寄回一百塊錢。縣委書記派便衣盯了他幾十天,想抓把柄,結果只發現:這人除了愛喝酒,幾乎無可挑剔。
你看,這就是張和平最大的“污點”——醉醺醺地回家。放在今天,這算什么事?現在有些人,稿子是通稿,酒局是主業。張和平是反過來的,酒是助興,稿是本命。
1999年,溫州空難。張和平本該在那架失事航班上,因為女友臨時改簽,逃過一劫。飛機剛落地,驚魂未定的他第一反應不是報平安,是沖進現場。連續發回獨家報道,比別人快,比別人深,比別人不要命。
同事說:這女友是老天派來救你的,萬萬不能離婚。
后來還是離了。每次喝酒說到這事,他自罰一杯:我真是個“狗娘養的”。
他罵自己,和罵別人,用的是一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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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和平那張記者證,是紅色塑料封皮的。他舉過頭頂,喊:我是新華社記者,誰敢攔我!
這話現在聽起來像笑話。現在的記者證,不如一張小區通行證。但張和平那個年代,這證是真的管用。不是證管用,是人管用。是他拿命攢下來的那點信譽,讓這紅本本有了分量。
吳曉波寫了篇悼文,標題就叫《“狗娘養的”張和平》。有人說這標題太糙。我說,這才是最好的悼詞。張和平一輩子追求準確達意,這四個字,比他媽什么“著名記者”“新聞戰士”都準確。
溫州官員說對他又愛又恨。愛的是他給溫州長臉,恨的是他給溫州揭短。這種矛盾,恰恰證明了張和平的價值。他不站隊,只站事實;他不討好,只討公道。
文章最后說:張和平就是一只狗。對百姓,是守門犬;對惡人,是烈犬義犬。
這個比喻,我認。但我還想加一句:現在的媒體圈,連狗都快絕種了。
我們有了太多內容創作者,有了太多自媒體達人,有了太多知識付費講師。我們失去了記者。失去了那個會為豆腐皮寄回一百塊錢的人,失去了那個被便衣盯了幾十天抓不到把柄的人,失去了那個敢舉著紅本本大喊“誰敢攔我”的人。
張和平死得突然,但死得干凈。沒有纏綿病榻,沒有利益交割,沒有晚節不保。就像他寫的那些報道,戛然而止,余音繞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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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了不起。他是稀缺品,是絕版貨,是這個時代再也生產不出來的殘次品。按現在的標準,他太不懂變通,太不會來事,太不近人情。但正是這些缺點,構成了一個記者最珍貴的品質。
寫到這里,我又看了一眼自己正在改的那篇稿子。標題很精致,排版很美,情緒價值拉滿。但它能讓我在二十年后,像記住張和平一樣被人記住嗎?
不能。
世間再無張和平。
但世間,真的還需要張和平。
需要那個敢說“狗娘養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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