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監管層“嚴監管、零容忍”的態度在溫州銀行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兩張罰單的違規細節,直指其經營管理的核心“軟肋”,也暴露了內控體系執行不到位的頑疾。
1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披露,溫州銀行寧波分行因授信業務管理不到位、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監管統計數據不準確、貸款風險分類不審慎等四項違規,被處以135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鄭宇被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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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寧波監管局
2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華監管分局再開罰單:溫州銀行金華分行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問題,被罰款130萬元,兩名責任人夏凌致、周依仁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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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浙江監管局
這兩張罰單合計265萬元,單張罰金都超百萬,違規性質極為典型。細究案由,“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成為高頻詞匯——近一年溫州銀行收到的6張罰單中,有4張涉及此項違規。
值得警惕的是,2025年9月,溫州銀行總行因同類問題被罰款100萬元,相關責任人陳漢被處以終身禁業的頂格處罰,同日麗水分行亦因“員工行為管控不到位”被罰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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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均集中在“人”的管理與“信貸”的管控兩大領域,這些違規也成為溫州銀行內控體系執行缺位的直接體現——從授信審批到員工管控,從貸款“三查”到資金用途監管,多個環節的流程流于形式,為風險滋生提供了空間。
來源:財事匯、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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