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服務區丟1255元紅包,家長全網曝光拾獲者引熱議,法理與情理該如何平衡…
2026年2月26日最新消息,春節返程期間,洛陽高速服務區發生一起因遺失紅包引發的輿論風波。一名12歲男孩不慎將裝有1255元壓歲錢的紅包遺落在車位旁,被一名男子隱秘撿走。孩子家長調取監控鎖定涉事人后,直接將對方影像與車牌全網曝光,此舉迅速引發網友激烈爭論:有人支持家長尋回孩子的血汗錢,也有人認為公開個人信息涉嫌侵權,事件暴露出公共道德、個人維權與法律邊界的多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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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下午,正值春節返程高峰,河南聶女士帶12歲兒子途經洛陽某高速服務區。孩子急于如廁,匆忙中將裝有全年壓歲錢的紅包放在車旁,返回后發現紅包不翼而飛。通過行車記錄儀與公共監控還原,一名白衣墨鏡男子路過時發現紅包,并未呼喊失主或上交工作人員,而是先用腳踩住遮擋,觀察四周無人后快速撿起裝入衣袋,隨即登上陜E牌照黑色轎車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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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對成年人而言數額不大,但對孩子來說是珍藏一年的“全部家當”,發現丟失后情緒崩潰。聶女士心疼不已,立即報警并將監控視頻發布至網絡,希望網友協助尋人。洛陽警方高度重視,聯動渭南警方協查,快速鎖定車主張某,其長期在高速服務區附近從事非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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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意外的是,面對完整監控、目擊者證言及同款衣物等鐵證,張某始終拒不承認撿走紅包,甚至辯稱“視頻里的人不是我”“外套很常見不能作為證據”。盡管警方已形成完整證據鏈,但案件在法律認定上存在難點:監控只能證實撿走紅包,無法直接證明內有1255元現金。若張某堅持紅包為空,金額認定將面臨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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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必須返還權利人,拒不歸還屬于不當得利;即便未達刑事立案標準,警方責令返還后仍拒絕交出,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與此同時,張某非法營運行為已被交通部門介入調查,將面臨另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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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酵后,網絡輿論迅速分裂。部分網友認為,男子隱秘撿拾、拒不歸還的行為失德失信,家長維權情有可原;另一部分網友則提出質疑,遺失不等于盜竊,家長未經法律程序直接“掛人”,公開他人肖像與車牌,涉嫌侵犯隱私與名譽,維權方式過于極端。還有理性網友表示,拾金不昧是底線,合法維權是原則,兩者不可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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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小小的紅包糾紛,本質是道德底線、維權尺度、法律紅線的碰撞。孩子的純真期待、家長的焦急護犢、拾獲者的貪念僥幸、網絡曝光的邊界爭議,共同構成了一面社會鏡子。追求公道不能突破法治框架,維護權益不可替代司法程序,守住善意也不能縱容貪婪。
目前,警方仍在進一步調解與核查,力爭在法律框架內為孩子追回紅包,也為雙方厘清責任。此事也提醒公眾:遇到財物遺失,優先通過報警、調取監控、司法調解等合法途徑解決;網絡不是私刑場,曝光需守住法律邊界;而面對意外之財,守住底線、物歸原主,才是最穩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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