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崇左市天等縣都康鄉龍布村那灌屯村民農某華向媒體反映,其在征得集體同意后種植的約4000株桉樹,被同村那弄屯隊長組織人員擅自拔毀,直接經濟損失累計超過4萬元。據悉,自2023年農某華就此事報案并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以來,當地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林業部門等多部門未能有效協同推進處置工作,目前該案件仍無實質性進展,農某華的合法權益尚未得到有效保障。
合法種植遭惡意損毀,損失超4萬元無賠償
2023年,農某華在征得集體同意后,在案涉林地內種植桉樹約 4000 株,同期投入數噸化肥用于林木養護,截至事發時前期累計投入超4萬元。
然而,桉樹栽種后不久,那弄屯隊長便多次組織人員進入該片林地,將 4000 株桉樹悉數拔毀。截至 2025 年年底,相關惡意毀苗行為仍在持續,被拔掉的苗木還被故意擰斷,致使無法二次栽種利用。林木被毀后,因缺乏管護,此前埋入土壤的數噸化肥長期閑置失效,無法繼續用于農業生產,造成二次損失。經初步核算,桉樹被毀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超 3 萬元,化肥失效產生的額外損失超萬元,農某華合計經濟損失逾 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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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農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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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農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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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農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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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農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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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農先生提供)
農某華認為,其種植的桉樹系合法財產,那弄屯隊長組織人員拔毀林木的行為已構成侵權,應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據其介紹,案涉林地權屬歸那灌屯集體所有,該權益有 1975 年簽訂的《天等縣國營桄木林場劃定場界協議書》作為明確依據,其種植行為并未占用他人土地。事發后,農某華曾多次就損失賠償事宜與那弄屯隊長交涉,但對方始終拒絕賠償,并否認存在侵權行為。
立案兩年無進展,多部門推諉致維護權益僵局
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農某華于2023年向當地派出所正式報案,申請警方介入調查林木損毀詳情,并協助其追回經濟損失。據悉,派出所已對該案予以立案,初期也曾派工作人員前往事發林地勘查現場,但后續便以“證據不足”為由,未再推進案件辦理,也未及時向農某華告知調查進展。
令人費解的是,自2023年立案至今已近兩年,該案始終未取得實質性突破,與相關條例規定的案件辦理期限明顯相悖。為推進維護權益進程,農某華又先后向當地司法、林業部門尋求幫助:向司法部門申請法律援助指導,希望通過合法途徑主張訴求;向林業部門提出請求,希望對方出具案涉林地權屬證明,為維護權益提供核心依據。
但農某華的求助均未得到有效回應,維護權益之路再度受阻。司法部門以“此事不屬于其管轄范圍”為由,未提供法律援助,也未明確合理的求助途徑;林業部門則以“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為由拒絕介入,僅告知其可向其他部門咨詢。
兩年來,農某華多次奔波于各職能部門反映情況,耗費了大量時間與精力,卻始終未收到明確答復,超4萬元的經濟損失也未得到任何賠付。如今,其維護權益工作陷入全面僵局,合法權益的主張遲遲未能得到落實。
盼部門履職盡責, 依法保障受害人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距離農某華報案已過去兩年,其當年種植的4000株桉樹已無留存,前期累計投入的四萬余元全部損失。其維護權益訴求,以及所持1975年《天等縣國營桄木林場劃定場界協議書》的證明效力,均未得到相關職能部門的有效回應與明確認定,維護權益工作陷入停滯。
農某華明確提出核心訴求: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林木損毀事宜,依法處理侵權相關人員,協助其追回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供必要的維護權益指導,保障其合法權益。
呼吁天等縣相關職能部門介入監管,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查清案件真相,依法查處侵權行為,督促相關單位規范履職。同時,需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保障農某華的合法權益得到落實,依法還受害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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