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揚州文昌府業委會發布告全體業主書,內容如下:
近期業委會接到多起業主反映,珠港物業已經通過電話催繳方式向業主催繳2026至2027年度的物業費,不僅如此,有業主要求物業上門提供維修服務時,珠港物業以此強迫業主繳納2026至2027年度的物業費,但他們都沒有向珠港物業繳納物業費。在此,業委會鄭重提醒廣大業主:根據業主大會決議,揚州珠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已經于2025年12月31日被解聘,珠港物業不僅賴在文昌府小區,阻止業委會聘請的保潔和安保等工作人員進入小區為業主服務,反而強行使用限制業主進出以及使用電梯刷卡等手段,控制業主,以達到逼迫業主繳納2026至2027年度物業費的目的。珠港物業此行為是強買強賣的違法行為,他們已不再具有提供服務和收費的資格!
如有業主仍然向珠港繳納所謂的物業費,屬于個人行為,該行為不僅讓珠港物業產生業主不支持業委會的錯覺,更讓珠港物業覺得還有業主不強烈反對他們服務,尤其是他們留在小區還能收到物業費的想法。而且,收了業主物業費后,珠港物業極有可能突然撤場,畢竟珠港物業已經被解聘。
另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大會的決議對每個業主都有約束力,文昌府小區施行自治是文昌府小區全體業主共同表決的結果。業主的物業費也只能交到業委會或者業委會指定的賬號。任何將物業費交到珠港物業的行為都是違反業主大會決議的。業委會多次向業主申明,不承認2025年12月31日以后任何業主向珠港物業繳納的任何費用,由業主自愿向珠港物業繳納物業費等費用而產生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業委會向業主催繳物業費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業主自行承擔。(圖文/曹文蘭)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