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想繼續寫點春節的事情,但是看到幾件事情發生
前幾天那個平頂山的文章被刪除了,大家也應該懂的,我們也是盡力了,一般來說,這種被刪除的操作都伴隨著官方通報的再次發布,果然,昨天晚上,第二次官方在晚上發布了。
請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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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徹頭徹尾的故意打人,沒什么其他劇情,就是當街行兇。
15歲少女的輕傷二級對于普通人來說已經是相當嚴重了。
很多網友對于這個輕傷二級沒太大直觀感受,我們以眾所周知的唐山打人案來對比大家就知道了,那個也是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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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同級別的“輕傷二級”讓大家感受一下這個到底有多嚴重。
這是2019年的事情,同學因為嫉妒傷害了一個男生,大致的事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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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骨啊!大白話是什么?就是把刀往人腦門子上捅啊!這是要殺人啊!這是他當時的照片,可以清楚的看到衣服都撕破,滿臉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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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描述的眉骨在什么部位?
大家可以看看,簡直嚇死人!再準點就是太陽穴,已經正中腦門,哪怕沒有刺準,刺到眼眶里都是可以把眼珠捅穿的節奏!
有什么深仇大恨需要這樣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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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上的傷痕更加可怕!
大家看到輕傷二級嗎?輕傷二級的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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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基本上要“留下”點什么了。
我們從他提供的圖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整個大腿這里被劃開很深很深,血肉都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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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打碼后大家未必能知道多慘,事實上非常非常慘,里面的脂肪層和筋都砍開了,非常的狠,我們無法想象一個大學的學府中會發生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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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第一次看到人體組織被如此殘忍的割開,這得下多大的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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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如此慘劇,已經算是人生最慘的事情了。這是他每日過的日子。這就是“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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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的報道中我們看到了唐山那個案件里女生的傷勢,的的確確是非常的重。
肩胛骨被打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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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臉部都被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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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的司法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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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2個案例都是輕傷二級。
我們再回到平頂山事件,可以想想這個15歲女生的輕傷二級是個什么概念,基本上都會對一生留下影響。
關于最后會判多少年目前還不知道。根據我們有限的法律知識,丁某樂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根據刑法的規定,基準刑是三年以下。但是再加上受害者是未成年、涉嫌尋釁滋事罪,有可能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至于很多網友覺得判個十幾年乃至無期基本上沒可能……能判5年以上就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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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很多網友和我們私下里討論的為何不是故意傷人,其實還是看前面的劇情,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引發的可能就套故意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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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覺得整個事情最大的“罪魁禍首”應該是那個老人。兒子能如此兇悍囂張和這個老太婆有100%的關系。
很多網友也指出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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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到這里差不多已經結束了。
我們最關注的還是這個事情本身在網上足足被“捂”了2天之久,如果不是后續實在反應太大當地出了通報,大部分人可能到現在也還不知道發生了這么一個惡劣的事情。
這種情況遠比事情本身更加惡心。我們現在也是極度反感這種做法,事實上,早在事情發生當時就有很多當地網友發到網上(包括我們也第一時間收到了爆料,但是沒法發出去),結果就是根本沒有任何熱度,顯然這是非常不正常的,媒體都發文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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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撰文質疑:為何沉默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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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也在不少文章里提到過,現在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合適的,嚴重妨礙了社會大眾的知情權,這個屬于公共場合發生的事件,大眾有權利去了解,你通報晚幾天可以,需要調查幾天也行,但是不能直接妨礙大眾去“知曉”這個事情。我們不知道這是各大平臺的問題還是其他的問題,我們依然堅持,社會類事件必須第一時間讓大眾知情,不能也不應該用任何手段去妨礙傳播,對于各類造謠和謠言當然可以處理,我們也是非常支持打壓各類謠言,但是打壓處理謠言≠遏制傳播,一些并沒有任何造謠的視頻和現場圖片理應被大眾知曉,這是我們一直的觀點。
還有個涉及女兒的新聞也是讓我們毀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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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都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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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覺得此類事件應該引起社會的足夠重視。畢竟近幾年發生了不少類似的事情。
隨便找一下就一大把,比如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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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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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都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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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千奇百怪的事情太多了,值得我們每個人去思考。
很多粉絲私信我們讓我們再寫點曲婉婷的事情。其實這個事情官媒都報道過,說明全社會已經對這對母女深惡痛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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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前幾天寫了其母親給東北幾百個家庭帶來的重大損失,都是屬于罄竹難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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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結合數位大V的觀點,盤點一下曲婉婷母親張明杰被捕后曲婉婷的抽象操作。
1.本來當年因為曲婉婷是“歌紅人不紅”,所以案件關注度沒有那么大,但曲婉婷一直在網絡上給自己的母親喊冤,且一直主張的是“完全無罪”,甚至在外網詆毀下崗工人。所以她的種種作秀讓張明杰案在網絡上熱度高居不下。
2.曲婉婷在2016年寫的歌曲《最好的安排》,明確是寫給自己貪腐的母親的,并且在歌詞里面說“希望有一天能夠再見到你的身影”“希望無奈不公畫上句號”。所以這首歌這兩年在短視頻平臺火了,是非常離譜的事情。
3.曲婉婷母親案件終審前,曲婉婷把她在東北的大姨張明琨拉出來錄視頻說張明杰身體不好太可憐了,依舊主張完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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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之后開始標榜自己是動保主義者和素食主義者。并且表示“在中國國內我接受的教育是看到蟲子就拍死,現在我知道放生”“從小到大沒有人告訴我,人不吃肉也可以活”“如果你喝了牛奶,小牛喝什么呢?”。實在是虛偽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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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和時任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戀愛。2013年認識羅品信,羅品信2014年和妻子離婚,火速官宣戀情。2013年后就在社交平臺上和現實生活當中公開為羅品信助選。
6.更抽象的是溫哥華雪災期間曲婉婷羅品信兩個人去外地度假了。事情鬧大之后,羅品信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位和曲婉婷分手,轉頭娶了韓裔Eileen park,羅品信去年升任加拿大住房建設部部長。曲婉婷從分手后在加拿大國內曝光度直線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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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年給母親喊冤年年不回國,“云孝順”這個詞就是形容她的。對了,還曾經承諾過,如果母親被正式判刑就回國,但現在被正式判刑好幾年了也沒回。
8.和羅品信分手后,一度被加拿大音樂公司拋棄,2021年簽約臺灣一家音樂公司,發單曲《啞巴》說自己被網民網絡暴力。后來又說自己已經原諒攻擊自己的網友了。這首歌沒什么水花,所以2026年又嘗試復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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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前面說了,她2021年還出歌罵大陸網友,今年就出來穿個“中國”運動服給大伙拜年。前踞而后恭,思之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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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天回復網友評論找罵,前兩年還說自己換國籍是遭遇了網暴,不敢回國是因為網友誤解。
簡直罄竹難書。隨便一個舉動都槽點滿滿。

當時很多小資產階級,都能理解曲婉婷不退贓。都是說,幾億夠逍遙一輩子,反正她媽不能減刑。
這就是小資產階級短視的地方。
有幾億的華人,尤其是有這種黑歷史的,而且像曲婉婷這樣的腦子的,都是白人眼里的大肥鴨子。
你光有現金,沒有保障,肯定給你想辦法把錢吸干了。
當時她退了贓,本質是拿別人都血汗錢,給自己買了命,而且買了回中國的退路。
就算不以善良和道德來說,以最有利于她自己的角度,退贓并且保障她自己不進入劣跡藝人,也是她當時最好的出路。
只不過很多人都是短視的,錢拿兜里都覺得肯定“全是大吉”,沒有風險。說了都不信,如果她積極退贓,全力“贖罪”,那么多年下來,靠著自己的人氣早就把這些錢都賺回來了,發幾張專輯,開幾場演唱會的錢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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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最最跌破眼鏡的竟然到現在為止依然有大批的粉絲去支持她!!!這些人的腦子都是被驢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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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極其憤怒。這是連最基本的做人三觀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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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曲婉婷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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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后續如何,我們覺得無論個人的觀點如何,在大是大非面前還是希望大家有一個正常的三觀,網絡玩梗也要適度,否則阿拉阿要拔儂則泥光切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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