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想賺零花錢
原本是懂事獨立的表現
但在網絡的陰暗角落
騙子打著
“日結高薪”“輕松兼職”的幌子
將罪惡的魔爪
伸向了涉世未深的青少年
一張銀行卡、一張電話卡
看似不起眼
卻可能讓孩子滑向犯罪深淵
一個令人痛心的真實案例
“我以為只是借給別人用幾天,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
17歲的高二學生小吳(化名),感覺自己經歷了一場噩夢。
像很多同齡人一樣,小吳想利用假期賺點零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他在某社交軟件上看到一則廣告:“長期收購/租用銀行卡,日結200元,安全無風險,只需提供卡號和密碼。”
“什么都不用做,一天就能賺200?”
心動的小吳按照指示,將自己的銀行卡給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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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7天時間,小吳那張銀行卡的流水竟高達80余萬元!這些錢全部來自全國各地的電信網絡詐騙受害者。
最終,小吳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被依法傳喚。
警惕!孩子容易淪為這幾種“工具人”
騙子利用未成年人社會閱歷淺、法律意識淡薄、渴望金錢獨立的心理,誘導他們成為詐騙鏈條中的“替罪羊”。
以下是常見的“工具人”類型,家長務必警惕:
“卡農”工具人
套路: 騙子宣稱“閑置銀行卡/手機卡/微信/支付寶賬號出租,高價回收”。
后果: 孩子的賬戶被用于接收和轉移詐騙贓款(洗錢),或用于撥打詐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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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口”工具人
套路: 招聘“客服”或“撥號員”,只需準備兩部手機,一部通過社交軟件與騙子語音通話,另一部撥打受害人電話,并將兩部手機放在一起“免提對錄”。
后果: 實現了騙子在境外操控、顯示境內號碼的詐騙效果,孩子直接成為詐騙實施的“幫兇”。
“地推”工具人
套路: 以“送小禮品”為由,讓學生在街頭拉路人掃碼進群,或者在兼職群里轉發不知名的二維碼。
后果: 幫助騙子尋找受害者(引流),同樣屬于違法行為。
普法時刻:不知者真的無罪嗎?
很多孩子(甚至家長)認為:“我只是把卡借給別人,錢是別人騙的,我不參與,我就沒事。”
大錯特錯!
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八條: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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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涉“兩卡”人員還將面臨以下懲戒:
01.金融方面
被懲戒對象名下的銀行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將會受到限制。同時,也會限制其使用支付賬戶、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等功能。
02.電信網絡方面
懲戒對象名下的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以及使用電話卡注冊的互聯網賬號等功能都會受到限制。
03.信用方面
被判處刑事處罰的懲戒對象,將被納入“電信網絡詐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
作為家長,我們能做些什么?
保護孩子遠離“幫信罪”,家長的引導和監督至關重要。
? 談錢,更要談法
平時多與孩子溝通金錢觀。告訴孩子“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天上不會掉餡餅,任何“躺賺”“借卡賺錢”“高薪日結”的兼職,都是陷阱。
? 管好孩子的“證”與“卡”
定期檢查孩子的手機、銀行卡、電話卡使用情況。
不要讓孩子隨意開設銀行賬戶。
教育孩子妥善保管身份證、銀行卡、電話卡、社交賬號,絕不出租、出借、出售給任何人(包括同學、朋友)。
? 留意異常行為
如果發現孩子突然手頭寬裕、購買奢侈品、頻繁更換手機卡,或者在家里神神秘秘地使用兩部手機通話,務必提高警惕,及時詢問資金來源和行為動向。
? 及時止損
如果發現孩子可能已經被騙或正在參與此類活動,切勿隱瞞包庇!
立即帶孩子去銀行/營業廳掛失注銷涉案卡片。
及時報警,說明情況,配合警方調查,爭取從輕處理。
來源:昆明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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